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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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扫描、清晰无水印).pdf

表3.2.1 型材尺寸及允许偏差

3.2.4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可按表3.2.4的规 定采用。

表3.2.4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的强度设计值f(N/mm²

GB 51019-2014 化工工程管架管墩设计规范表3.2.5材料弹性模量E(N/mm²)

3.2.6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材料线膨胀系数α(1/℃)

3.2.6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应符合表3.2.6的

表3.2.6材料线膨胀系数α(1/℃)

3.2.7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7的

2.7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7的 定

表3.2.7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kN/m

3.3.1玻璃原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11614的有 关规定。 3.3.2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 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 质钢化玻璃》GB15763.4、《半钢化玻璃》GB/T17841和《建筑门 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的有关规定。 3.3.3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膜玻璃第2部 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的有关规定。 3.3.4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厚度不应小于5mm,两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3mm; 2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12mm;双中空层 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9mm。 3.3.5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 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 2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差不宜大于3mm。

3.3.5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

注:A为气体层的厚度,其数值可取12mm、15mm、16mm;厚度超过24mm

人深度不应小于12mm,前后余隙不小于5mm

人深度不应小于12mm,前后余隙不小于5mm。

3.4.1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硅橡胶类产品,性能符合现

3.4.1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硅橡胶类产品,性能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有关规 定,且回弹恢复(Dr)应达到5级以上、热老化回弹恢复(Da)应达 到4级以上。有耐火要求聚氨酯门窗的密封胶条应离火自熄或遇 热膨胀,其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B,级。 3.4.2密封毛条应采用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性能应符合

3.4.2密封毛条应采用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性能应符合

1玻璃与窗框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 弹性密封胶》JC/T485的有关规定; 2外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硅酮密 封胶,硅酮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 胶》GB/T14683的有关规定

3.5 五金件、紧固件

3.5.1聚氨酯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

5.1聚氨酯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

五金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 32223的有关规定。

32223的有关规定。 3.5.2聚氨酯门窗工程连接用螺钉、螺栓等紧固件宜采用奥氏体 不锈钢材料,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构件之间 的连接。

3.6.1附框宜采用节能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框型材截面高度宜为(26士0.5)mm; 2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大于100mm时,附框宽度宜比窗框 宽度小5mm~15mm;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不大于100mm时,附 框宽度宜为窗框宽度的90%,且附框宽度不宜小于50mm; 3附框组角应牢固,角缝处应经密封处理。

3.6.1附框宜采用节能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框型材截面高度宜为(26士0.5)mm; 2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大于100mm时,附框宽度宜比窗框 宽度小5mm~15mm;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不大于100mm时,附 框宽度宜为窗框宽度的90%,且附框宽度不宜小于50mm; 3附框组角应牢固,角缝处应经密封处理。

3.7.1玻璃垫块宜采用模压成型或挤出成型的硬橡胶或塑料,性 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113的有关 规定。 3.7.2窗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纱门窗》JG/T341的有 关规定。

3.7.3外门窗设置的内置遮阳百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的有关规定

4.1.3聚氨酯门窗的性能、等级应由建筑设计确定,并应符 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 规定。

学方法进行设计计算。受力杆件挠度计算应采用荷载标准 力杆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门窗玻璃 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 规定进行。

1.6聚氨酯外门窗可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配置纱门或纱窗,纱

4.2.1聚氨酯外门窗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进行计算确 定,且不应小于1.0kN/m。

用的分项系数(c、)应分别取1.2和1.4;当重力荷载对聚氨酯 外门窗构件的承载能力有利时,c,应分别取1.0和1.4。

l一一杆件的长度(mm),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2倍。 2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在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 平行于玻璃平面方面的挠度不应影响玻璃的正常镶嵌和使用 3受力杆件在同一方向有分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同时作用时 其挠度应为他们各自产生挠度的代数和。 4.2.4受力杆件截面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中:Mx 杆件绕r轴(门窗平面内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mm); M 杆件绕轴(垂直于门窗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mm); 杆件截面绕r轴(门窗平面内方向)的弹性截面模 量(mm3); W, 杆件截面绕y轴(垂直于门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 面模量(mm); f一一型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²)。

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4.2.8连接螺栓、螺钉直径、数量及螺栓的中心距、边距,应满足 构件承载能力的需要。螺钉直接通过型材孔壁螺纹受力连接时, 应验算螺纹承载力。

4.3.1聚氨酯外窗整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有关规定计算。 4.3.2在没有精确计算的情况下,聚氨酯外窗窗框与玻璃结合处 的线传热系数可采用表4.3.2的取值。

瓦酯外窗窗框与玻璃结合处的线传热

4.4耐火完整性4.4.1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耐火完整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4.2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玻璃最少有一层应为防火玻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的有关规定;2玻璃镶嵌槽口内应采取受火后能防止玻璃脱落的措施。4.5其他性能4.5.1聚氨酯门窗的立面设计、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性能、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和安全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有关规定。4.5.2聚氨酯外窗的采光系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确定,单层窗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4.5.2取值。表4.5.2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值窗种类t.木窗0.70铁窗0.80单层窗铝窗0.75玻纤增强聚氨酯窗0.78塑料窗0.70.20: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5.1.2 聚氨酯门窗加工制作应制订工艺文件。 5.1.3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机具应满足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 具、量具应经过计量检测和校正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杆件直角截料时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0.5mm,杆件斜 角截料时端头角度允许偏差应小于一15°; 2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水渍、污损现象; 3 前三件加工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下料加工; 4批量下料过程中,应抽检加工精度。

5.2.2五金件安装孔、槽口、豁口或

3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单边宜整根嵌装,不应拼接和有缺 口,接口位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 槽、收缩、虚压等缺陷。 5.3.3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聚氨酯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 齿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 2五金件装配过程中应进行表面保护,防止磕碰,避免与腐 蚀性介质接触; 3五金件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装配后应动作灵活,易损件 应便于更换; 4五金件承载能力与窗扇重量和抗风压性能要求应匹配 当平开窗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小于2个; 5五金件与型材连接应满足背衬板或防侧移、旋转等物理力 学性能要求。

5.3.4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1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作用的垫 块; 2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 3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4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应为连续条,接口不 应设置在转角处,接口处应保证密封连续可靠,装配后的胶条应整 齐均匀,无凸起; 5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密封胶要与玻璃、型材等接触材 料相容;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结面应洁净干燥、无灰尘和油 污,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6玻璃压条装配后应牢固。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

于0.5mm,不应在一边使用两根(含两根)以上压条。

5.3.5聚氨酯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

6.1.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洞口应通过验收。 6.1.2聚氨酯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砌 口边安装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6.1.3聚氨酯门窗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 规格、数量、开启形式、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产品进场应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并应提供有效检验报告。 6.1.4 聚氨酯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 6.1.5 聚氨酯门窗安装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1.6 聚氨酯门窗安装过程及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6.1.7 聚氨酯门窗附框或门窗框与洞口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实体砌块或预埋件;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实体砌块或预理件; 3混凝土墙体应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 6.2.2当洞口设置预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 预理件的数量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应一致,且位置正确。 6.2.3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规 格开启形式等:门窗五金件密封条、紧固件等应齐全。

6.2.4安装用的机具、工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安全可靠。6.3施工工艺6.3.1聚氨酯门窗宜优先采用干法施工安装。6.3.2聚氨酯门窗施工工艺流程宜符合下列规定:1干法施工工序按洞口验收→附框进洞口→附框调整定位一→附框与墙体连接固定→附框与墙体填充发泡保温材料一→洞口收口处理→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定位→门窗框与附框连接固定→门窗框与附框、洞口嵌缝、打胶→安装扇或玻璃→表面清洁等进行。2湿法施工工序按洞口验收→门窗框进洞口→门窗框调整定位→门窗框与墙体连接固定→填充发泡保温材料→洞口收口处理一→门窗框与洞口嵌缝、打胶→安装扇或玻璃→表面清洁等进行。6.3.3附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附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聚氨酯门窗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后进行。2附框的内、外两侧宜采用膨胀螺栓或固定片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膨胀螺栓公称直径不宜小于M8,埋入墙体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40mm;固定片宜用Q235钢材,厚度不应小于1.5mm,宽度不应小于20mm,表面应做防腐处理。3附框安装时不应弯曲或变形,与洞口墙体间连接应牢固可靠。4附框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表6.3.3附框制作、安装允许偏差要求(mm)项目偏差检验方法高度尺寸±1在宽度方向距边100mm处取两点用卷尺测量宽度尺寸±1在高度方向距边100mm处取两点用卷尺测量制作对边尺寸差1求高度或宽度方向两次测量差值对角线尺寸差2用卷尺测量对角线方向尺寸,求差值.26

5附框安装时,膨胀螺栓距角部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相 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宜大于500mm。固定片距角部的距离不应 大于150mm,相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固定片与墙 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6附框内、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 填充、收口。相邻洞口附框平面内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附 框内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6.3.4聚氨酯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时,不应在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打安装 孔; 2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 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 装饰相协调; 3密封胶干后即可安装门窗扇,如长时间不安装门窗扇,应 对已安装门窗框进行保护; 4现场安装玻璃应符合本规程第5.3节的规定。 6.3.5聚氨酯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采用固定片连接洞口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

5附框安装时,膨胀螺栓距角部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相 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宜大于500mm。固定片距角部的距离不应 大于150mm,相邻固定点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固定片与墙 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6附框内、外侧的保温及收口抹灰和附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应 填充、收口。相邻洞口附框平面内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附 框内缘应与抹灰后的洞口装饰面齐平。

6.3.4聚氨酯门窗采用干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时,不应在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打安装 孔; 2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 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 装饰相协调; 3密封胶干后即可安装门窗扇,如长时间不安装门窗扇,应 对已安装门窗框进行保护;

1门窗框与附框固定时,不应在门窗框玻璃镶嵌槽内打安装 孔; 2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填塞饱满, 室内侧用刮刀刮平后用硅酮密封胶密封,密封胶的色泽应与室内 装饰相协调; 3密封胶干后即可安装门窗扇,如长时间不安装门窗扇,应 对已安装门窗框进行保护; 4现场安装玻璃应符合本规程第5.3节的规定。 6.3.5聚氨酯门窗采用湿法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采用固定片连接洞口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 置及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第6.3.4条的规定; 3固定片与门窗框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方式; 4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蚀性的软质材

1门窗框安装应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前完成; 2采用固定片连接洞口时,门窗框与洞口之间安装固定点位 置及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第6.3.4条的规定; 3固定片与门窗框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方式; 4门窗框与洞口缝隙应采用保温、防潮且无腐蚀性的软质材 料填充; 5湿法抹灰施工前,应对外露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表面 进行保护。

6.3.6聚氨酯门窗框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6规定。

表6.3.6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mm)

6.3.7聚氨酯门窗安装完成后,门窗框四周与墙体之间应做好密 封防水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粘结性能良好并相容的耐候密封胶; 2打胶前应清洁粘结表面,去除灰尘、油污,粘结面应保持干 燥,墙体部位应平整洁净; 3胶缝采用矩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有效厚度应大于6mm, 采用三角形截面胶缝时,密封胶截面宽度大于8mm; 4注胶应平整密实,胶缝宽度均匀、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6.4.1聚氨酯门窗安装完成后,其洞口不得作为物料运输及人员 出人通道,门窗框、扇严禁搭压、悬挂重物。对于易发生踩踏和刮 碰的部位,应加设木板或围挡等有效保护措施。 6.4.2聚氨酯门窗安装后,应清除型材表面和玻璃表面残胶。 6.4.3所有外露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

6.4.4聚氨酯门窗工程竣工前,应全面清洁门窗。不得使用腐蚀 性或有机溶剂,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刨刮型材和玻璃表面。

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5.3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5.4玻璃搬运与安装应符合下列安全操作规定:

1搬运与安装前应确认玻璃无裂纹或暗裂; 2 搬运与安装时应戴手套,且玻璃应保持竖向; 3 风力五级以上或楼内风力较大部位,不应进行玻璃搬运与 安装; 4采用吸盘搬运和安装玻璃时,应确认吸盘安全可靠、吸附 牢固。

1玻璃存放地应离开施工作业面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且不 应存放于风力较大区域: 2玻璃应竖向存放,玻璃面与地面倾斜夹角应为70°~80, 顶部应靠在牢固物体上,并应垫有软质隔离物。底部应用木方或 其他软质材料垫离地面100mm以上: 3单层玻璃叠片数量不应超过20片,中空玻璃叠片数量不 应超过15片。 6.5.6使用有易燃性或挥发性清洗溶剂时,作业面内不得有明

火。现场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7.1.1聚氨酯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 7.1.2聚氨酯门窗隐蔽工程验收应在作业面封闭前进行并形成 验收记录。

7.1.3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及配件应满足设计要求。

1聚氨酯门窗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设计文件 等; 2根据工程需要出具的聚氨酯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 以及气密性能、保温性能、遮阳性能、采光性能、可见光透射比等检 验报告; 3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件等材 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洞口及附框验收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影像资料; 6聚氨酯门窗产品合格证书; 7 聚氨酯门窗安装施工检查记录; 8其他对聚氨酯门窗有影响的必要资料。 7.1.5聚氨酯门窗工程验收检验划分、检查数量及合格判定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有 关规定执行,门窗节能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执行。

7.2.1聚氨酯门窗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 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 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7.2.5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主要受力杆件壁厚应符合

7.2.8聚氨酯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

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7.3.1聚氨酯门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 伤。密封胶无间断,表面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断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7.3.4聚氨酯门窗排水孔应通畅,其尺寸、位置和数量应符合 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7.3.5聚氨酯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按本规程第6.3 条的规定执行。

1聚氨酯门窗可用中性水溶性洗剂擦洗,型材表面不得用砂 纸打磨或硬物刷蹭,严禁用腐蚀性或溶剂型化学液体擦拭; 2门窗的排水系统应清除堵塞物,保持畅通; 3门窗传动机构、合页、滑撑、执手等部位应保持清洁; 4门窗铰链、滑轮、执手等门窗五金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润 滑,保持开启灵活、无卡滞,五金件损坏应及时更换,启闭不灵活应 及时维修; 5密封胶条维护与保养:避免酸性、碱性化学物品接触表面, 沾有污渍时,可用软布蘸清水或中性洗涤剂进行清洗;密封条、密

封毛条出现破损、老化或缩短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SY/T 6696-2014 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封毛条出现破损、老化或缩短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0.5聚氨酯门窗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更换。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一2008 《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讨 验》GB/T1043.1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1449 《紧固件沉头螺钉用沉孔》GB/T152.2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1766一2008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6739 《建筑门窗力学性能检测方法》GB/T9158 《平板玻璃》GB11614 《中空玻璃》GB/T11944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 《半钢化玻璃》GB/T17841 《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

YC/T 492.1-2014 烟叶包装标签标识 第1部分标识编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一2008 《塑料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 验》GB/T1043.1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1449 《紧固件沉头螺钉用沉孔》GB/T152.2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1766一2008 《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6739 《建筑门窗力学性能检测方法》GB/T9158 《平板玻璃》GB11614 《中空玻璃》GB/T11944 《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 《半钢化玻璃》GB/T17841 《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 《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试验方法》GB/T29739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30591 《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 《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GB/T322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 《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 《建筑用纱门窗》JG/T341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JC/T485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JC/T635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型材》JC/T94 《真空玻璃》JC/T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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