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04/T 258-2016 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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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04/T 258-2016 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pdf

在岩土体所处的位置,基本保持岩土原来的结构、湿度和应力 态,对岩土体进行的测试。

2.1.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统计、归纳、分析、评价,提出 工程建议,形成系统的为工程建设服务的勘察技术文件。

在现场对岩土性状和地下水位的变化JB/T 8825.6-2011 惠氏螺纹刀具 第6部分:搓丝板,岩土体和结构物的应 力、位移进行系统监视和观测。

1.6地质灾害geological disa

geological disaste

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通常取概率分布的0.05分位数

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将上部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 分

2.1.10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valueofsubgra

ing capacity

2.1.1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ultimateverticalbearingcapacity

2.1.1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ul

单桩在竖向荷载作用下达到破坏状态前或出现不适于继续 载的变形时所对应的最大荷载,它取决于土对桩的支承阻力利 身承载力

为扩散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满足 基承载力的设计要求,而基础内部的应力满足材料强度的设计 求,通过向侧边扩展一定底面积的基础

2.1.15无筋扩展基础

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 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或改善其变形性能或渗透性能而采取 技术措施。

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由地基土和竖向增强体共 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

挖除基础底面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 其他性能稳定、无侵蚀性、强度较高的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的垫 层

利用平碾、振动碾、冲击碾或者其他碾压设备将填土分层 处理的地基。

2.1.20夯实地基rammedground,rammedearth

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 量,将地基土密实处理或置换形成密实墩体的地基。

将碎石、砂或砂石混合料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密实砂 向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2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由水泥、粉煤灰、碎石等混合料加水拌合在土中灌注形成 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mentdeepmixedcolumns

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要材料,通过深层搅拌机械,将固 和地基土强制搅拌形成竖向增强体的复合地基

2.1.24灰土桩复合地基

2.1.25多桩型复合地基

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材料增强体,或采用同一材料、不同 长度增强体加固形成的复合地基。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或由 柱与桩直接连接的单桩基础

2.1.27 复合桩基

由基桩和承台下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础

为使岩主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主要承 灿向荷载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 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3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

3.1.1作为建筑地基的岩土,可分为岩石、天然沉积土和人

注:1波速比K,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之比; 2风化系数K,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主:完整性指数为岩体压缩波速度与岩块压缩波速度之比的平方,选定岩体和岩块测 定波速时,应注意其代表性

5岩体基本质量等级的分类应结合岩体的完整程度和岩石

石具有特殊成分、特殊结构或特殊性质时,可定为特殊性岩石,如: 易溶性岩石、膨胀性岩石、崩解性岩石、盐渍化岩石等。 3.1.3岩石的描述应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风化程度、颜色 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石质量指标RQD。对沉积岩应着重描 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 变质岩应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根据岩石质量指标RQD,可分为好的(RQD>90)、较好的 (RQD=75~90)、较差的(RQD=5075)、差的(RQD=25~50) 和极差的(RQD<25)。 岩体的描述应包括结构面、结构体、岩层厚度和结构类型,并 宜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 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 性质等; 2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 受力情况等; 3岩层厚度分类应按表3.1.3执行。

表3.1.3 岩层厚度分类

3.1.4晚更新世Q3及其以前沉积的土,应定为老沉积

3.1.4晚更新世Q,及其以前沉积的土,应定为老沉积土;第四纪 全新世中近期沉积的土,应定为新近沉积土。在岩土工程勘察时 应按地质成因、颗粒级配及塑性指数或有机质含量进行划分。 1按地质成因,可划分为残积土、坡积土、洪积土、冲积土、淤 积土、冰积土和风积土等。 2按颗粒级配及塑性指数分为:碎石土、砂土、粉土和黏 性土。 1)碎石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总质量50%的 土,可分为漂右、块石、卵石、碎石、圆砾和角砾,见表3.1.4一1。

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

名时,应根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

3)粉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50%,且1,≤10的土。 4)黏性土:1.>10的土,根据塑性指数分为粉质黏土和黏 土。10<1.≤17的土,应定名为粉质黏土;l>17的土应定名为黏土。

3)粉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且1≤10的土。 4)黏性土:1.>10的土,根据塑性指数分为粉质黏土和黏 10<1.≤17的土,应定名为粉质黏土;l>17的土应定名为黏土。

注:有机质含量W,按灼失量试验确定

4按土的特殊工程性质分为:湿陷性土、膨胀土、盐渍土、软 土、混合土、污染土。 1)湿陷性土:在200kPa压力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 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大于等于0.023的土。

对能用取土器取得不扰动试样的湿陷性粉砂,其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按现行国家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执行。

当按室内浸水(饱和)压缩试验确定,在一定压力下测定的湿 陷系数8进行判定,当湿陷性系数8.<0.015时,应定为非湿陷性 黄土;当湿陷系数8.≥0.015时,应定为湿陷性黄土。湿陷性黄土 的湿陷程度,可根据湿陷系数。值的大小分为下列三种:当 0.015≤8≤0.03时,湿陷性轻微;当0.03<8≤0.07时,湿陷性中 等:当8。>0.07时.湿陷性强烈。 2)膨胀岩土:含有大量亲水矿物,湿度变化时有较大体积 变化,变形受约束时产生较大内应力的岩土。其自由膨胀率大于 等于40%。

3)盐渍土:土中易溶盐含量大于0.3%,且具有溶陷、盐 腐蚀等工程特性的土。

4)软土:天然孔隙比e≥1.0,且天然含水量天于液限的细 粒土应判定为软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等。 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 软王,当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e≥1.5时称为淤泥.天 然孔隙比1.0≤e<1.5时称为淤泥质土。 5混合土:由细粒土和粗粒土混杂且缺之中间粒径的土。 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细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 25%时,应定名为粗粒混合土;当粉土或黏性土中粒径大于2mm 的粗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细粒混合土。 6)污染土:由于致污物质的侵入,使土的成分、结构和性质 发生了显著变异的土,应判定为污染土。污染土的定名可在原分 类名称前冠以“污染”二字。 5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 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 3.1.5人工填土根据其物质组成和堆填方式,可分为素填土、杂 填土、冲填土、压实填土四类。 1素填土:由碎石土、砂土、粉土和黏性土等一种或几种材料 组成,不含杂物或含杂物很少:

3.1.6土的密实度和状态可按下列规定划分:

注:1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最大粒径小于100mm的碎石土。 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可采用超重型动 力触探或用野外观察鉴别: 2表内N: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值。

:1本表适用于平均粒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最大粒径小于100mm的碎右土。 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可采用超重型动 力触探或用野外观察鉴别 2表内N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值。

注:表内Ni2n为经综合修正后的平均值。

2砂土的密实度应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实测值N划分 为密实、中密、稍密和松散:

3粉土的密实度应根据孔隙比e划分为密实、中密和稍密; 显度应根据含水量w(%)划分为稍湿、湿、很湿;

4黏性土的状态应根据液性指数I划分为坚硬、硬塑、可 塑、软塑和流塑。

3.2.T地基主的工程特性指标可采用强度指标、压缩性指标以及 静力触探探头阻力、动力触探锤击数、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载荷 试验承载力等特性指标表示

3.2.2土的抗剪强度指标,可采用原状土室内剪切试验、无侧

当土的抗剪强度指标采用室内剪切试验确定时,其剪切试验 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施工速率及土层排水条件等确定,对 施工速度较快,排水条件差的土层,宜采用三轴压缩试验中的不固 结不排水试验;对施工进度慢,排水条件好的土层,宜采用三轴压 缩试验中的固结不排水剪,每层土的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六组。在 验算坡体的稳定性时,对于已有剪切破裂面或其他软弱结构面的 抗剪强度,可进行野外大型剪切试验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浅层地基,深层平板载荷试验适用于

层地基。两种载荷试验的试验要求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F、G 的规定。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旁压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室内压缩试验确定压缩模量时,试验所施加的最大 压力应超过土自重压力与预计的附加压力之和,试验成果用e~p 曲线表示; 2当考虑土的应力历史进行沉降计算时,应进行高压固结试 验,确定先期固结压力、压缩指数,试验成果用e~1gp曲线表示 为确定回弹指数,应在估计的先期固结压力之后进行一次卸荷,再 继续加荷至预定的最后一级压力; 3当考虑深基坑开挖卸荷和再加荷时,应进行回弹再压缩试 验,其压力的施加应与实际的加卸荷状况一致。

3.2.5地基土的压缩性可按试验压力在100kPa~200kPa时木

3.2.7对腐蚀性场地,应取水试样或土试样进行试验,并

规定评定其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 定工程场地及其附近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 微腐蚀的,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

3.2.8地基工程特性指标的代表值应分别为标准值平均值

特征值。抗剪强度指标应取标准值,压缩性指标应取平均值,载荷 试验承载力应取特征值。岩土参数统计标准值和平均值应按本规 范附录E确定。

41.1.1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 结构类型、基础形式、理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 行。地基勘察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 工程特性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 则地基变形性状; 3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包括地下水类型、水位及水位季节 性变化幅度,判定评价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及对工程的其 他不良影响; 4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 工方案的建议; 5对影响场地及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提出防治方案 建议; 6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等于6度的建筑场地,应进行场地与 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7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山西 各地气候区划分及标准冻深见附录H)。 4.1.2建筑地基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的划分应与工程设 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及 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必要时应 进行施工勘察。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 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 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4.1.3工程勘察项目应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

4.1.1地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

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选址)勘察、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必要日 进行施工察。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 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 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级划分为不同勘察等级,划分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利

察规范》GB50021执行。黄土场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 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要求进行建筑物类型划分。 4.1.4一般基坑工程可与主体建筑一并进行勘察,应同时满足主 体建筑和基坑工程勘察要求。特殊基坑工程应进行专门岩土工程 勘察。 4.1.5基槽(坑)开挖后,应检验开挖揭露的地基条件是否与勘察 报告一致。若遇到异常情况时,应提出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施工 勘察。 416应护生

4.1.5基槽(坑)开挖后,应检验开挖揭露的地基条件是否与勘 报告一致。若遇到异常情况时,应提出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施 勘察。

4.2.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

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 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 的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 4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2.2初步勘察阶段,勘察点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 2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微 地貌及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 3对地形基本平坦的场地,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4控制性勘探孔的数量宜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每 个地貌单元或每幢重要建筑物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 4.2.3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根据场地等级按表

1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 2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 地貌及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 3对地形基本平坦的场地,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4控制性勘探孔的数量宜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且 个地貌单元或每幢重要建筑物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 41.2.3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根据场地等级按

表4.2.3初步勘察勘探线、点间距

注:表中间距不适用于地球物理勘探。

4.2.4初步勘察阶段,勘探孔深度可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勘探 孔类别按表4.2.4确定,对建筑结构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 基,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深度。

表4.2.4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

注:1勘探孔包括钻孔、探和原位测试孔等:

2特殊用途的钻孔除外。

2特殊用途的钻孔除外。

1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地面整平标高相差较大时,应 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 2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 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面后即可终孔; 3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 石土、密实砂土、老沉积土等)时,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 外,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 4当预计深度内有较厚的软弱土层时,勘探孔的深度应适当 增加控制性勘探孔应全部穿透软弱土层并达到预计控制深度

4.2.6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1勘探点平面布置应满足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宜按主要 柱列线或建筑物的周边线和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 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勘探孔;当高层建筑平面为矩形时 应按双排布设,为不规则形状时,应在凸出部位的角点和凹进的阴 角布设勘探点:

2在高层建筑层数、荷载和建筑体形变异较大位置,应布设 勘探点; 3对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应在中心点或电梯井、核心 简部位布设勘探点; 4单幢高层建筑的勘探点数量应不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 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一个控制点。 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 5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层起伏较 大时,应加密勘探孔,查明其变化; 6对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 和高算构筑物,勘探孔不宜少于3个; 7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原位测试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 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及其他特殊性岩土场地应布置适 量探井。

岩体特性、风化程度以及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综合分析确定。一 般情况下对土质地基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2.7确定。

表 4.2.7详细勘察勘探孔间距

4.2.8详细勘察的勘探点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 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 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FZ/T 01129-2015 纺织品 二维条码标签技术要求,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 下0.5倍~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人稳定分布的地层; 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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