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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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pdf

固定航空发动机开用于测量发动机推力或功率的设备。

2.0.9发动机上部运输系统

enginehandlingsystem

用于吊运发动机及配套试车设备DB31 2010-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食品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测定,在试车间与准备待试间之 间完成发动机空中运输的悬挂轨道运输系统

2.0. 11 测试间

设置试车用滑油、液压等设备的

2.0.13准备待试间

controlroom

用于发动机及试车设备进行试车前准备与试车后临时 房间。

2.0.14电气设备间

设置试车用燃油管道、过滤器、阀门、流量测量装置等设备的 房间。

设置试车用燃油加温设备的房间

fuelheatingroom

奖常温排气通道宜分别设置。

度、试车间截面积、排气通道截面积、排气引射筒直径、排气引射筒 长度和发动机中心标高

3.1.6厂房和主要设备的设计宜留有发展余地。

试车间压力降应符合下列规

1试车间进气压力降不应大于500Pa,大涵道比涡轮风扇发 动机试车台的试车间进气压力降不应大于1000Pa; 2试车间内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面之间的静压差不应 大于100Pa。

3.2.2试车台的平均气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动机进口空气流场应均匀稳定,试车间进气截面气流流 场均匀性应满足发动机试车的要求; 2发动机进气口前端面或螺旋桨桨盘面到进气通道的距离 不应过小,对于垂直式进气通道,该距离应大于试车间横截面对角 线的长度,对于水平式进气通道,该距离应大于试车间的高度; 3涡轮螺旋桨发动机试车台宜在螺旋桨桨盘面处设置导 流环; 4当采用垂直式或转折式进气通道时,试车台宜在气流转弯 处设置导流片或整流装置; 5大涵道比涡轮风扇发动机或带螺旋桨试车的涡轮螺旋桨 发动机试车台的发动机安装中心线宜与试车间横截面的几何中心 线相同; 6试车台架迎风面积以及试车台架的前缘距螺旋桨桨盘面 的距离不应对发动机的振动以及其他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7排气通道应收集发动机全部排气,试车间不应产生排气回 流及排气反压振荡试车台排出的气流不应重新流入进气通道

3.2.4涡轮喷气发动机和涡轮风扇发动机试车台的排气应采取 降温措施

3.2.5试车间进气压力降、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面之间的静 压差、试车间内平均气流速度、引射系数等试车台气动设计参数的 测量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

3.3.1试车台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试车台应能测量发动机推力或功率,发动机推力或功率测 量系统的精度允许偏差应为士0.5%,发动机推力或功率测量系统 的精度也可满足航空发动机产品技术要求; 6矢量推力发动机试车台应能测量发动机推力沿3个互相垂 直方向的分量,测量推力航向分量的精度允许偏差应为士0.5%,测 量推力垂直航向分量的精度允许偏差应为土2%; 7试车台架推力校准装置的传力路线宜与发动机的传力路 线一致,测量失量推力的试车台架宜采用矢量力进行中心加载 校准。

3.3.2排气引射筒设计应符合下列

1结构尺寸应满足气动力设计要求; 2 结构强度应能承受发动机排气引起的振动载荷; 3 排气引射筒入口尺寸应满足发动机喷口偏转的要求; 4 结构设计应满足热膨胀引起的受力要求; 5涡轮轴发动机试车台在试车间内安装的排气引射筒/排气 管宜采用轴向伸缩式,并宜采取隔热措施。 3.3.3 燃油加温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温能力应满足发动机燃油加温试验的要求; 2 结构设计应安全可靠,且应便于检查和维护; 3 加温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防爆房间内。 3.3.4 反推力排气收集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反推力排气收集器设计应保证发动机的反推气流 出,且不应再被发动机吸入; 2反推力排气收集器结构应安全可靠,可采用固定式 动式。

1试车工艺系统功能应满足被试发动机试车要求,设备宜靠 近发动机布置; 2试车工艺系统技术指标应满足发动机和发动机上其他设

3.6测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控系统应包括发动机及试车设备控制、测量、视频监视 和通信系统,系统设置应满足被试发动机控制和试车要求,测控系 统仪表应准确,联动装置应可靠; 2操纵间不应引入用于测量的水、油、气等管道; 3测控系统记录的数据应能以曲线形式回放和以数据点、曲 线形式打印输出,数据点的采样间隔应能真实反映过渡状态发动 机试车参数变化: 4测控系统的全程数据记录和图像记录应能自动开始和停 正,记录开始动作宜与发动机起动联锁; 5测控系统应能对磁盘空间及传感器的校验情况进行自动 检查,且应能就自动检查出的问题提醒试车人员; 6测控系统记录的数据宜保存在数据库中: 7测控系统软件宜具有操作权限管理、重要参数超限报警 应急自动停车等安全功能; 8发动机油门控制宜采用带自校准功能的电动油门控制系 统,执行机构宜采用直流电机,全权限数字控制发动机油门控制宜 选择与电子控制器配套的传感器: 9测控系统设计应满足屏蔽和隔离要求,有抗于扰要求的测量 用导线和电缆应采用双绞屏蔽测量电缆或专用电缆,电缆敷设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 规定,测控系统导线和电缆选型应满足发动机试验对导线的要求; 10测控系统中宜设置时钟同步设备。

3.4.1试车间、进气通道和排气通道截面尺寸应根据气动 求确定。

3.4.3操纵间、测试间宜布置在试车间的同一侧,房间位

3.5.1试车间的隔声门和观察窗应避开发动机旋转部件及螺旋

3.5.2工作平台应设置护栏,且应采取防滑措施

3.5.5试车间内的燃油供油管路应设置具有手动和自动切断功

3.5.6试车间内应设置声光电警示装置。

3.5.6试车间内应设置声光电警示装置。 3.5.7试车间内的发动机试车部位、工艺设备间和燃油设备间应 安装视频摄像机,试车人员应能在操纵间内监控及录像。 3.5.8试车间内设备的连接紧固件应采取防松锁紧措施。 3.5.9燃油管道应设置消除静电的措施,燃油设备间和燃油加温 问的人口外应设累人体整由消除设施

4.1.4试车工艺系统和建筑设备宜选用低噪声产品。当

规范》GB/T5008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48和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4.2.1试车台厂房内操纵间、测试间和准备待试间的噪声控制标 准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噪声控制标准

4.2.2在厂区内距试车间、进气通道和排气通道30m位置,由试 车台辐射的噪声限值不应大于80dB(A)。

4.2.2在厂区内距试车间、进气通道和排气通道30m位置,由试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执行,噪声设计评价 指标应包括间等效连续A声级、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和夜间最 大声级。发动机试车噪声应按非稳态噪声测量方法对代表性时段 或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监测。试车台噪声测试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B的有关规定。

4.3.1试车间、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围护结构的计权隔声量不宜 小于65dB。操纵间与试车间公用墙的计权隔声量不宜小于70dB。 4.3.2操纵间与试车间的隔墙上可设置隔声观察窗及多道隔声 门组成的声锁,其相应的计权隔声量不宜小于55dB。 4.3.3试车间进口大门的计权隔声量不宜小于50dB。 4.3.4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的检修门宜设置在多段消声装置中

4.3.6由试车间通往其他房间的管路和电缆穿墙洞应采取密封 隔声措施。

4.4.1 进气通道宜采用塔式,有防雨顶盖的进气塔宜设置吸声 吊顶。 4.4.2一次进气通道或二次进气通道应按进气目的、声源特性和 消声量要求选择不同类型、不同长度的消声元件及其组合形式。 4.4.3采用喷水降温的试车台排气消声装置应采用耐腐蚀的构 件,且应对吸声材料采取防水措施。 4.4.4气流平均温度高于350℃的高温排气通道宜采用金属围 珀结均和耐言泪消吉装黑

5.1.1厂房内不同用途房间的布置应按功能分区确定。 5.1.2厂房墙体及装修设计应满足使用需要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5.1.3厂房主要部位设计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5.1.1厂房内不同用途房间的布置应按功能分区确定。

表5.1.3厂房主要部位的设计要求

注:“”表示有要求,“一”表示无要求

1.4试车台厂房应采取节能设计措施。除试车间、进气通 射筒间、排气通道外,试车台厂房其他部分节能设计宜按现行 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执

5.2.1试车台厂房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2.2试车台厂房宜集中布置。

5.2.2试车台厂房宜集中布

5.2.3试车台厂房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应位于空气洁净地段和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且不应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场所: 2厂房宜靠近发动机装配厂房、油封包装厂房和油库等配套 建筑或设施布置; 3水平式进气通道的进口与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15m; 4厂房建设位置宜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建筑。 5.2.4出入试车台厂房的道路坡度不宜大于6%

5.3厂房防火、防爆设计

5.3.1试车台厂房内试车间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可按丁类确定,燃 油设备间、燃油加温间的火灾危险性应按乙类确定。试车台厂房 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可按丁类确定

5.3.2试车台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3工艺设备间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 窗。

5.3.3工艺设备间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

5.3.4试车台厂房内的燃油设备间、燃油加温间宜布置在单层

房贴邻建筑外墙上的泄压设施或试车间顶层贴邻外墙上的 施的附近,且应采取防爆泄压措施。燃油设备间、燃油加温 气防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 GB50058关于爆炸危险性区域2区的有关规定。

3.5试车台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

层的安全出口数量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附楼设置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另一个利用通向相邻场所的乙级防火门 作为第二安全出口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二层及以上附楼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²; 2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应大于30 人;

3与相邻场所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 4室内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4.1厂房跨度和高度应按发动机类型及其布置的合理性确定, 并宜符合建筑模数制和满足构件标准要求。厂房主要用房的跨 度、高度不宜低于表5.4.1的规定

表5.4.1厂房主要用房跨度、高度(m

5.5.1进气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气通道应采用纵横钢筋混凝土骨架的实心砌体结构或 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 2顶盖及挑檐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宜具有防雨水 功能; 3内墙面、地面及顶面应平滑、不起灰、不掉渣。

5.5.2试车间应符合下列规

1设置悬挂式试车台架的试车间应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的 围护结构; 2地面面层应耐磨、耐油、平滑、不起灰,内墙面及顶棚应平 滑、不掉渣; 3试车间内有振动的混凝土设备基础、地坑等与地面的混凝 土地坪之间应设置变形缝。 5.5.3引射筒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射筒间宜选用钢筋混凝土墙体或实心砖墙体和钢筋混凝 土屋盖,引射筒间两端与试车间、排气消声间的变形缝应采取隔声措 施,采取隔声措施后变形缝处的隔声量宜与相邻墙体的隔声量相当; 2引射筒间屋面宜按上人屋面设计,屋面保温层宜采用容重 较大的保温材料。 5.5.4排气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护结构应满足不同发动机类型的消声需要; 2迷宫式排气通道的内墙宜设置吸声隔热面层; 3迷宫式排气通道的障板宜采用可自由伸缩的钢筋混凝土 板梁,且应采取隔热措施; 4迷宫式排气通道顶层水平障板和地面应做不小于1%的 坡度,坡面应朝向排水孔或雨水集水坑。 5.5.5操纵间、测试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纵间、测试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应与试 车间的结构脱开,且应采取隔声措施; 2与试车间的通道应设置多道隔声门组成的声锁,隔声门的 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30dB;

1设置悬挂式试车台架的试车间应采用整体钢筋混凝土的 围护结构; 2地面面层应耐磨、耐油、平滑、不起灰,内墙面及顶棚应平 滑、不掉渣; 3试车间内有振动的混凝土设备基础、地坑等与地面的混凝 土地坪之间应设置变形缝

5.5.3引射筒间应符合下列

1引射筒间宜选用钢筋混凝土墙体或实心砖墙体和钢筋泪 屋盖,引射筒间两端与试车间、排气消声间的变形缝应采取隔声 采取隔声措施后变形缝处的隔声量宜与相邻墙体的隔声量相当 2引射筒间屋面宜按上人屋面设计,屋面保温层宜采用容 大的保温材料

5.5.4排气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5.5.5操纵间、测试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纵间、测试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应与试 车间的结构脱开,且应采取隔声措施; 2与试车间的通道应设置多道隔声门组成的声锁,隔声门的 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30dB; 3楼面、地面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5.6工艺设备间应符合下列

2楼面、地面应采取防油渗措施。

6.1进气通道、试车间和排气通道结构上的气动力荷载值凡 标准第3.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结构计算时,气动力荷载的 正值或负值应与风荷载组合

5.6.2悬挂式试车台架传递给试车间结构的包含发动机

直荷载、发动机推力、绕发动机轴线扭矩等载荷均应按试车日 大值计算。

5.6.3操纵间和测试间的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5kN/m²。

1排气通道应按结构隔热措施验算试车时产生的热气流 传到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的温度以及内外温度差,计算钢筋混 凝土构件表面的温度应取室外基本气温最高值,计算内外温度 差引起的温度应力应取室外基本气温最低值,基本气温最高值 和最低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 2当结构表面温度达到60℃以上且不高于150℃时,抗热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窗设计规范》GB50051的有关规定。 5.6.5试车间、进气通道和排气通道结构宜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地基变形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

地基变形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

5.7.1进气塔、试车间和排气塔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试车台厂房其他部 分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表5.7.2进气塔、试车间、排气塔

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9度地区,排气塔混凝土墙高度小于24m时,抗震等 级可按表中数值降低一级

级可按表中数值降低一级。 2 除本表外的其他结构抗震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5.7.3试车间混凝土墙体宜在墙体转角部设置暗柱,

和箍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纵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

5.8.1试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悬挂式试车台架时,试车间侧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墙,悬挂试车台架区域的顶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厚板,顶板厚度不 宜小于跨度的1/10,且混凝土粗骨料不得采用卵石,屋面板厚度 突变区域应采取加强措施; 2当采用砖砌体结构时,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5,混 合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试车间侧墙上门、窗洞孔四周均 应做钢筋混凝土密封框,且应与水平圈梁浇成整体; 3试车间墙体的每侧竖向配筋率不应小于0.25%,每侧水 平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20%; 4试车间基础与附楼基础间宜设缝分开

5.8.2引射筒间应符合下列

地面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 盐水泥配制的特制混凝土: 特制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本标

6.1.5电动油门控制系统应配备单独的在线式交流不间

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5min。全权限数字电调发动机电动油 门控制系统可与本标准第6.1.4条规定的没备共用不间断电源。

备、仪器应选择防爆类产品,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6.1.9试车台厂房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为二级。

6.2.1试车台房间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6.2.1 的规

2.1试车合房间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 未注明房间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表6.2.1试车台房间照度标准值(lx)

接地装置,且应做等电位联结,接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其中最小值 的要求。

地系统电阻值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设计JJG 1149-20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该接地系统宜采用专 用接地干线与试车台厂房保护接地以一点接地方式进行连接,接 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联动事故通风系统。

7.1.1试车台厂房给水应包括生活给水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 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 规定,用水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供水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 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生产给水的水质、水温、水压应 满足试车设备技术要求。

7.1.2试车台厂房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7.2.1水力测功器、液压设备冷却、发动机吞水试验等用水的流 量、水质、水温及水压应按设备技术要求确定。水力测功器、液压设备 的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循环冷却水水质除应满足设备技术要求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的 有关规定。重要试验设备供水系统可设置应急短时供水措施。 发动机

3.2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的地面应设排水设施。当排气通 车间、工艺设备间的排水含油时,排水没施应采取隔油处理 JR/T 0232-2021 银行互联网渗透测试指南,排水应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厂区排水系统。

7.3.2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的地面应设排水设施。当排气通道

7.3.4排水系统管材、附件和检查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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