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4月).pdf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4月).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9145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4月).pdf

3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要求:

3.0.7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标复核计算应包含: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和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复核方法如下: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利用容积法进行复核。 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xLID设施对SS的综合 削减率,其中SS削减率仅计算LID设施的SS削减率。 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复核。 4上述相关计算公式及过程可参考《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 则(试行)》和《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 (试行)》。 3.0.8含雨水回用功能的蓄水池等设施应根据回用水定额核算回用 水量,并同步复合设施有效规模,超出核算回用水量的设施规模不计 入有效调蓄容积。 3.0.9海绵城市设计应综合考虑区域水污染防治、排水防涝和雨水利 用的需求。 3.0.10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确保安全、使用和维护便捷的措施,不得 对建筑、绿地、道路等造成安全影响,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标志。 3.0.11工业建筑的厂前区、生活区、研发办公区等生活办公区的海绵 城市设计,参照民用建筑类海绵城市设计。 3.0.12对环保部1经环境影响评价后要求进行事故及消防水应急收 集处理、初期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厂区雨水事故应急处理等环境突发 应急措施的场所,可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对于地表污梁严重的场所 (如地面易累积污梁物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农药厂、金属治炼加 工厂、铸造厂、热处理厂、电镀厂、涂装厂、油库、加油加气站等), 不宣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污染区的地面应硬化,雨水及事故水不得)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利用容积法进行复核。 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xLID设施对SS的综合 削减率,其中SS削减率仅计算LID设施的SS削减率。 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复核。 4上述相关计算公式及过程可参考《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 则(试行)》和《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 (试行)》。

参至地下,避免污梁地下水及土壤YB/T 5253-2011 弹性元件用合金 3J21,且污染区场地雨水不得采用收集 回用系统。 3.0.13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地及其他调蓄空间宜统筹周边用地内 的调蓄空间,共同承担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如城市绿地用于消纳 周边道路和地块内径流雨水时,应将相关用地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年径 流总量控制率)。 3.0.14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类涵盖多专业、多工种的系统性雨水控制工 程,所涉及的主要专业有:给排水、园林景观、建筑、结构、道路 工程勘察、水利水电和电气设备专业等。海绵城币设计过程中各专业 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同和相互衔接至关重要,应由牵头专业统筹各 专业开展海绵城市设计。 1给排水专业:城币排水系统应与海绵城市源头控制工程及水禾 专业等相互协同,合理划分排水分区,配合完成海绵设施与雨水管渠 系统的衔接设计,核算海绵设施的溢流口过流能力、雨水回用设施用 水量和规模。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应采用适当工艺保证回用雨水水质与 水量。 2园林景观专业:应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园林景观专业设计 中,构造海绵景观,展示海绵景观特色,合理布置绿地竖向满足雨水 径流组织需求。 3建筑专业:应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建筑雨水径流组织设计 落实绿色屋顶所需空间,地下空间应满足海绵设施对场地的覆土要求 配合设计雨水调蓄、回用及处理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结构专业:应核算海绵设施布置对场地荷载及结构稳定性的影 响,配合给排水专业完成蓄水池等海绵设施结构设计。 5道路专业:应与给排水专业相互协同,统筹完成场地竖向、道 路横向及纵向坡度、透水路面结构层等设计,并对路沿石及开口等做 适当的调整设计,保证地表雨水径流及时排除。 6工程勘察专业:应提供地下水位、土壤渗透系数等工程地质勘 繁资料以确保海绵城市设计的合理性。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场地 内综合管线普查资料,为海绵城市竖向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7水利水电专业:涉及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时,应搜集 并分析河道水系水文资料及当地气象资料,明确场地建设条件,与绍 排水专业协同明确场地径流组织,完成竖向分析设计及海绵设施平面 布局。 8电气设备专业:应协同海绵设施、设备配电及自动化控制、仪 表等设计。

4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4.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应包含设计

(1)描述LID雨水系统流程,绘制LID技术流程图; (2)简述所选LID设施基本构造、主要技术参数、平面及 竖向设计; (3)如有雨水回用系统,应简要说明雨水利用途径、需水量、 回用水量、回用水水质要求、处理工艺、回用设施规模、主 要设备选型及布置情况等; (4)列出设施清单; (5)LID设施植物选择与配置; (6)监测设计:如有监测要求时应说明监测内容和监测站点 平面位置; (7)提出海绵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8)主要设备表:以表格清单形式列出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 及主要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材质等,必要时可 分列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 明确海绵城市设计和其它相关专业的衔接内容及注意事项。

4.1.2公园绿地及广场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 说明海绵设施植物设计构思和选择配置。 4.1.3道路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说明半透或 全透水路面做法。 4.1.4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分析现 状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具体可包括:防洪排涝标 准、水面率问题、雨水利用率、水体流通及水动力问题、上游水体水 质问题、入河污染源问题、水功能区达标问题、水生态系统问题、生 态护岸建设问题、水域及岸线景观问题等。此内容如已在其他专业设 计部分完成,海绵城币设计中可简要介绍。

4.2.5道路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内容及深度要求还应包含 以下: 1下垫面分析中包括机动车道、机非绿化分隔带、非机动车道

5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5.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的主

5.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的主要审查内

容包括: 1设计依据是否齐全、是否有效。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 3设计是否可行、经济、合理和安全。重点审查径流组织是否合 理,海绵设施服务范围是否可达,海绵城市设施调蓄深度是否有效, 园林景观效果与海绵功能是否有效衔接等。 4设计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5.2主要审查要点

5.2.2本章审查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实施 应以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为准。 5.3审查结论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结论由审查单位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结论由审查单位 出具审查意见。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结论由审查单位 出具审查意见。

6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5.2.7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施工图主要图纸内容及深度要求还应包 含以下: 1海绵设施总平面布置中应包括雨水排放口受纳水体的位置和 标高等。 2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滨水空间、生态护岸工程的平面布置和

审查内容 图、汇水范围图、竖向关系图、海绵设施设计详图, 是否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是否明确具体选用海绵措施(设施)的种 类、规模、平面布置、竖向关系、构造和相关材料 的规格、性能参数等; (2)若与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明确选用海绵措施 (设施)的种类、规模、平面布置、竖向关系有调 整的,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管控指标要求; (3)选用的海绵措施(设施)及平面布置和竖向关 系是否能与城市雨水排水系统、毗邻绿地、河湖水 系形成系统且发挥作用: (4)相关海绵城市管控指标、措施(设施)量等计 算过程、取值以及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5)是否明确所选用海绵措施(设施)及配套设施 的施工安装要求说明。

7.2.2本章审查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实施 应以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为准。 7.3审查结论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结论应由审查单位出具审 查意见。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结论应由审查单位出具审 查意见。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DB34T 2186-2014 白酒接触材料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本导则内容参考了下列文件中的相关条款。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 《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木导则(试行)》 《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指导图集(试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海绵城市)模板》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宁波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 《上海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海绵专篇(章)编制深度(试行)》 《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项自设计编制及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武汉市海绵城币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及技术审查要点》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宁波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 术规范》(GB5040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折江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 北京币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 深圳市地方标准《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ZDB/Z49) 《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 术规范》(GB5040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折江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 匕京市地方标准《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 深圳市地方标准《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ZDB/Z49) 《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自评表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自评

备注:设计涉及以下内容的请勾选。 1、是否能接纳周边地块雨水径流(客水)汇入:口是,口否;采用何种形式接 纳客水 ,接纳客水量 2、客水进入本项目海绵设施之前是否有过滤措施:口是, (注明 采用何种过滤措施);口否。 3、水体接纳客水前是否有预处理措施:口是, (注明采用何种过预 处理措施),口否。 4、屋面雨水是否采用断接方式分散排至地面海绵设施或雨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是(全部屋面雨水断接,部分屋面雨水断接),口否。 5、周边是否有可接纳本项目雨水径流的海绵设施:口是;口否。若有,是否得 到相关单位同意:口是,口否;位置位于 ,可容纳本项目的雨水径流 量为

例: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参照 海绵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等,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综合去除率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来管控,设计采用以下海绵设施 (注明项目采用的各具体设施和设施规模,及该设施对雨水调蓄或下渗方面的具 体量)。

(1)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和污染削减率的合计值为加权平均值: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核算值可由海绵设施控制径流量合计值反算控制雨量, 再查表反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3)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核算值=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设施对SS的综合去除 率。 (4)相关计算公式及过程可参考《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杭 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1)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和污染削减率的合计值为加权平均值: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核算值可由海绵设施控制径流量合计值反算控制雨量GB/T 41828-2022 洗涤用品原料健康风险评估导则, 再查表反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3)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核算值=年径流总量控制率x海绵设施对SS的综合去除 率。 (4)相关计算公式及过程可参考《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杭 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试行)》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