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14.1-2019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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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5/T 114.1-2019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6.3.1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居民小区等宜对雨水进行收集经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6.3.2按工业行业管理要求,应收集初期雨水的,经收集后并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6.4.1排水口应按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6.4.2工业企业应设置阳光排污口,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要求, 6.4.3工业废水排放量30吨/日以上的应安装自动流量计。 6.4.4工业企业一个厂区内原则上只允许设置1个污水总排口。 6.4.5工业企业应合理设置雨水排放口,

6.4.1排水口应按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6.4.2工业企业应设置阳光排污口,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要求 6.4.3工业废水排放量30吨/日以上的应安装自动流量计。 6.4.4工业企业一个厂区内原则上只允许设置1个污水总排口。 6.4.5工业企业应合理设置雨水排放口, 6.4.6重污染行业应开展雨水排放口日常监测工作

.5入河排污口和排水口

5.5.1入河排污口和排水口应获审批许可、备案并登记。 5.5.2入河排污口和排水口应按类型规范设置标识、标牌TZZB 0846-2018 聚乙烯滚塑船艇,且符合SL532要求。

1设置隔油设施、隔油器、毛发集聚器(井)、沉淀池、沉砂池等应进行定期养护,并形成台 2开展日常监测、监管的,应形成监测、监管台账。 3建立完善的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

8.1.1建设单元满足以下要求的,应向市

a)单元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住宅小区完成建设;且复核合格的; b)实现雨、污分流,污废水实现全收集、处理,建立基本排水管网(智慧)*息系统 c)入河排污(水)口应全面完成整治的; d)明确长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运维管理机制,落实管网维护单位、资金、责任人等

DB3305/T114.1—2019a)建设单元均完成建设的,且验收合格的;b)实现雨、污分流,污废水实现全收集、处理的,基本建立排水管网(智慧)*息系统;c)入河排污(水)口应全面完成整治的;d)明确长效管理的运维主体责任,建立运维管理机制,包括落实管网维护单位、资金、责任人等。8.1.3区县满足以下要求的,向市治水办提出验收申请:a)乡镇(街道)、建设单元等均完成建设的,且验收合格的;b)实现雨、污分流,污废水实现全收集、处理的,基本建立排水管网(智慧)*息系统;c)入河排污(水)口应全面完成整治的;d)明确长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运维管理机制,包括落实管网维护单位、资金、责任人等。8.2流程8.2.1按照建设单元、乡镇(街道)、区县逐级开展验收工作。其中,省级以下工业园区的向区县治水办申请,省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向市治水办申请。8.2.23建设单元、乡镇(街道)、区县验收工作流程图分别见图1、图2和图3。开始建设单元申请分类+工业园区类住宅小区、其他类自查合格自查合格其他级别向区县治水办、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及以上向市治水办、行业主管组织验收完成整改部门申请不合格验收结果整改意见合格通过结束图1建设单元污水零直排区验收工作流程图5

DB3305/T114.12019开始乡镇(街道)申请区县治水办组织验收完成整改不合格验收结果整改意见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意见情况有落实整改无通过区县治水办核实+结束图2乡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验收工作流程图开始区县申请市治水办组织验收完成整改4不合格验收结果整改意见合格*息月公示5个工作日意见情况有落实整改无通过属地核实结束图3区县污水零直排区验收工作流程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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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建设单元、乡镇(街道)、区县验收资料清单详见附录A,验收申请表详见附录B。

a)建设台账资料查看、核实; b)管网检测、修复台账、记录查看,核实并随机抽查; c)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其他区域每个抽查不应少于1个,细则要求按第2部分、第3部分和第4部 分的相关规定实施; d)乡镇(街道)不得少于3个; e)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每个抽查各不应少于1家; f入河排污(水)口抽查不应少于5个

a)建设台账资料查看、核实; b)管网检测、修复台账、记录查看,核实并随机抽查; c)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其他区域每个抽查不应少于1个,细则要求按第2部分、第3部分和第4部 分的相关规定实施; d)乡镇(街道)不得少于3个; e)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每个抽查各不应少于1家; f)入河排污(水)口抽查不应少于5个。

验收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a)验收材料有造假情形的,或与现场检查存在明显不符的; b)现场检查按照第2部分、第3部分和第4部分要求进行评分QJBNC 0001S-2015 吉林省百年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人参枸杞配制酒,不合格的或则80分以下的 e)乡镇(街道)现场检查中有1个建设单元不合格的 d)区县现场检查中有1个建设单元或乡镇街道不合格的; e)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

验收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a)验收材料有造假情形的,或与现场检查存在明显不符的; b)现场检查按照第2部分、第3部分和第4部分要求进行评分,不合格的或则80分以下的 e)乡镇(街道)现场检查中有1个建设单元不合格的 d)区县现场检查中有1个建设单元或乡镇街道不合格的; e)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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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申请资料清单

建设单元申请验收应提供如下资料,但不限于: a)调查技术报告及相关测绘/检测图纸资料; b)建设方案,包括各单元各行业目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整改清 单等汇编; c)项目工程设计、工程验收、工程监理等相关等档案资料; d)排水户环评审批、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e)建设单元内企事业等自查证明资料; f)建设单元自评报告; 9)入河排污(水)口整治资料; h)长效管理机制材料。

乡镇(街道)申请验收应提供如下资料SN/T 3306.17-2021 国境口岸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 第17部分:包虫,但不限于: a)各类建设单元调查技术/检测报告; b)总体建设方案,包括各类建设单元建设分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问题整改清单等汇编; c)项目工程设计、工程验收、工程监理等相关等档案资料; d)排水户环评审批、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e)三大类建设单元相关验收材料; f)入河排污(水)口整治资料; h)长效管理机制材料 f)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

DB3305/T114.1—2019附录B(资料性附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申请表表B.1验收申请表名称代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治水办(行业主管部门):本单位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经自查已符合湖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特申请验收工作(附自查评估报告),请予以批准。(单位公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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