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2795-2018 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DB13/ 2795-2018 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48530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DB13/ 2795-2018 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5.1应在排污单位污水总排放口监测水污染物指标;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并在 污染物排放监测位置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对污水总排放口下游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排污单位,应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 水口参照排放单位污水总排放口监测要求同步开展监测。 5.3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5.4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执 行。 5.5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对排污单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选取表2所列的方法标准;国家有 新标准颁布时,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表2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在任何情况下,排污单位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 施正常运行。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依据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 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DB13/27952018

6.3客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相应区域规定一定范围的生态缓冲带,采取有效的管 控措施。

GB/T 36417.4-2018 全分布式工业控制网络 第4部分:异构网络技术规范DB13/ 279520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大清河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

A.1规定了大清河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

表A.1大清河流域控制区及排放标准划分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