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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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pdf

5.2.1.2设计单位应按设计需要提出勘测任务书。期

爆破对象的形态,包括爆区地形图,建(构)筑物的设计文件、图纸及现场实测、复核资料; 爆破对象的结构与性质,包括爆区地质图,建(构)筑物配筋图; 一影响爆破效果的爆体缺陷,包括大型地质构造和建(构)筑物受损状况; 爆破有害效应影响区域内保护物的分布图。 5.2.1.3设计人员现场踏勘调查后形成的报告书,试验工程总结报告,当地类似工程的总结报告以及现 场试验、检测报告,均应作为设计依据。 5.2.1.4爆破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地形测量结果和地质条件、拆除物结构尺寸、材质完好状态等与原 设计依据不相符或环境条件有较大改变,应及时修改设计或采取补救措施。 5.2.1.5凡安全评估未通过的设计文件,应按安全评估的要求重新作设计;安全评估要求修改或增加内 容的,应按要求修改补充。

5.2.2.1 爆破工程均应编制爆破技术设计文件。 5.2.2.2矿山深孔爆破和其他重复性爆破设计,允许采用标准技术设计。 5.2.2.3爆破实施后应根据爆破效果对爆破技术设计作出评估,构成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 5.2.2.4爆破技术设计、标准技术设计以及设计修改补充文件,均应签字齐全并编录存档。

5.2.3技术设计内容

QSDZY 0006S-2016 通化圣大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山楂山葡萄酒5.2.3.2合格的爆破设计应符合下列条件:

设计单位的资质符合规定:

GB 67222014

承担设计和安全评 资格及数量符合规定; 一设计文件通过安全评估或 玻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 5.2.3.3复杂环境爆破技 、措施及应急预案。

5.2.4施工组织设计

.4.1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写,编写负责人所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等级和件 图应与施工工程相符合。 4.2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爆破技术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现场调查报告、业主委托书、招标名 牛等进行编制。

2.4.3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如

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施工人、材、机的安排及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5.2.4.4设计施工由同一爆破作业单位承担的爆破工程,允许将施工组织设计与爆破技术设计合并。

5.3.2爆破安全评估的依据

经安全评估否定的爆破技术设计文件,应 重新编写,重新评估。施工中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评估时提交的资料不符,需修改原设计文件时,对重大 修改部分应重新上报评估。

5.4.1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应进行安全监

5.4.1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应进行安全监理,

1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应进行安全监理。

5.4.2爆破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爆破作业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爆破有害效应是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审验爆破作业人员的资格,制止无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清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督爆破作业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停止 其爆破作业,并向委托单位和公安机关报告。 .4.3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在详细了解安全技术规定、应急预案后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 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4爆破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爆破器材领用、清退、爆破作业、爆后安全检查及盲炮处理的各环节上实 旁站监理,井作出监理记录。 .4.5每次爆破的技术设计均应经监理机构签认后,再组织实施。爆破工作的组织实施应与监理签认 为爆破技术设计相一致。 .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应当签发爆破作业暂停令: 爆破作业严重违规经制止无效时; 益工中出租需大安全险电须信止湿融作业以 临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应当签发爆

爆破作业严重违规经制止无效时; 一施工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须停止爆破作业以消除隐患时。 5.4.7爆破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委托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工程结束时提交安全监理总 监理资料。

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的; 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 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 碉室、炮孔温度异常的; 地下爆破作业区的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15规定的; 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光线不足且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1.3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 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6.1.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

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 雷电、暴雨雪来临时; 一大雾天或沙尘暴,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 现场风力超过8级、浪高大于1.0m时或水位暴涨暴落时。

6.1.5在有关法规不允许进行常规爆破作业的场合,但又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 作好安全防护,制定应急预案。 6.1.6采用电爆网路时,应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发现存在危险,应立即 采取预防或排除措施。 6.1.7浅孔爆破应采用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凿岩机应配收尘设备;在残孔附近钻孔时应避免凿穿残留 炮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钻残孔。

5.2爆破工程施工准备

6.2.1.1A.B级爆破工程,都应成立爆破指挥部,全面指挥和统筹安排爆破工程的各项

6.2.3施工现场清理与准备

清理与准备工作。 施工场地规划内容应包括: 爆破施工区段或爆破作业面划分及其程序编排;爆破与清运交叉循环作业时,应制定相关的安 全措施; 有碍爆破作业的障碍物或废旧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处理方案; 现场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进出场主通道及各作业面临时通道布置:

施工用爆破器材现场临时保管、施工用药包现场制作与临时存放场所安排及其安全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岗哨、避炮防护设施与工地警卫值班设施布置; 施工现场防洪与排水措施

6.2.3.2爆破工程施工之前,应制定施工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2.3.2爆破工程施工之前,应制定施工安全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装药前的施工验收

6.2.5.1装药前应对炮孔、确室、爆炸处理构件逐个进行测量验收,作好记录并保存。 6.2.5.2凡须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施工验收,应有爆破设计人员参加。 6.2.5.3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室、构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技术负责人进行设 计修改。

6.3.2爆破器材现场检测

.2.1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应包括: 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 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 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8.2.2爆破器材外观检查项目应包括:

6.3.2.4A.B级爆破工程检测及试验项目还应包括!

3.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 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

应有防止雷管聚能射流切断导爆管的措施和防止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

GB 67222014

通过激波管试验,能承受6×10Pa的空气冲击波入射超压; 在锤重2kg、落高1.5m的卡斯特落锤试验中不损坏; 对导爆管应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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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技术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识并派出岗哨, 6.7.1.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识,并派出岗哨。 6.7.1.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6.7.1.4靠近水域的爆破安全警戒工作,除按上述要求封锁陆岸爆区警戒范围外,还应对水域进行 戒。水域警戒应配有指挥船和巡逻船,其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

6.7.2.1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6.8.1爆后检查等待时间

6.8.1.1露天浅孔、深孔、特种爆破,煤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议 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人爆区检查。 6.8.1.2露天爆破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6.8.1.3地下工程爆破后,经通风除尘排烟确认井下空气合格、等待时间超过15min后,方准许检查人 员进人爆破作业地点。 6.8.1.4拆除爆破,应等待倒塌建(构)筑物和保留建筑物稳定之后,方准许人员进入现场检查。 6.8.1.5确室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及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爆破作业爆后检查的等待时间由设计确定

6.8.2爆后检查内容

爆破后应检查的内容有: 确认有无盲炮; 露天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危墙、危房及未炸倒建(构)筑物; 地下爆破有无瓦斯及地下水突出、有无冒顶、危岩,支撑是否破坏,有害气体是否排除; 在爆破警戒区内公用设施及重点保护建(构)筑物安全情况

6.8.4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

6.8.4.1检查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应向爆破负责人报告后组织进一步检查和处理;发现其他不安 全因素应及时排查处理;在上述情况下,不得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经现场指挥同意,可缩小警戒范围。 6.8.4.2发现残余爆破器材应收集上缴GB/T 34084-2017 超短波频段无线电监测网数据库结构技术要求,集中销毁, 6.8.4.3发现爆破作业对周边建(构)筑物、公用设施造成安全威胁时,应及时组织抢险、治理,排除安全 隐惠。 6.8.4.4对影响范围不大的险情,可以进行局部封链处理,解除爆破警戒

6.9.2.1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可安

6.9.3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6.9.4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6.9.5 酮室爆破的盲炮处理

6.9.6水下爆破的盲炮处理

6.9.7其他盲炮处理

6.10爆破有害效应监测

6.10.1D级以上爆破工程以及可能引起纠纷的爆破工程,均应进行爆破有害效应监测。监测项目由 设计和安全评估单位提出GB/T 3931-2010 联轴器 术语,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6.10.2监测项目涉及:爆破振动、空气或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爆破噪声、飞散物、有害气体、瓦 斯以及可能引起次生灾害的危险源。 6.10.3监测单位应经有关部门认证具有法定资质,所使用的测试系统应满足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 6.10.4爆破振动有害效应测试系统应在工程爆破行业测试标定中心定期标定,并将校核标定和测试 信息、测试仪器设备标识信息输入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利用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远 程校核标定与数据处理。 6.10.5D级以上或需要仲裁的爆破工程,爆破振动有害效应监测信息应纳人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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