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01-4651-202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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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01-4651-202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pdf

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按照检验方案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符合检验方案的检验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如果有一 项检验项目发生不合格时,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当判定不符合要求时,认证委托人进行整改后重新 检验,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为不合格。 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1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GB/T 37840-2019 电子电气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工厂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管理水平来确定。 认证机构应在其公开性文件中明确工厂审核的人日数。

工厂审核时未发现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通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审核结论为 过;工厂审核时发现不符合项,允许工厂限期完成整改的,如工厂按时完成整改,审核结论为

改后通过,否则不通过。 如生产企业对审核结论有异议时,应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4.4. 1评价与决定

认证时限指自受理认证申请至得出并传达认证结论的限定时间,包括产品检验、工厂审核、认 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制作证书的时间。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开性文件中明确认证 时限,并承诺在认证时限内完成认证

4.5. 1 监督时间、频次

4.5.1.1 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a)获证产品出现产量质量同题或用 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c)有足够信息表明获证产品生产者、被委托生产企业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 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

4.5.1.2若发生以下情况可增加监查

a)获证企业发生客户或相关方投诉,发生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者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 合法定要求受到处罚、媒体负面曝光等情况但情节轻微的; b)认证单元产品所涉及的关键生产工艺、关键部件及其供应商、关键工序生产检测设备等发生 变更时; c)获证企业发生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重要变化,如: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所有权

发生变化,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 更,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变更,与“浙江制造”相关的管理体系及其重要过程发生重大变更时。

4. 5. 2. 1 监督审核

根据《“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对工厂进行跟踪审核,跟踪审核的内容包 活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和产品一致性审核、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审核 时间的确定方法同初审,监督审核人日数不少于初审的2/3。 监督审核结论判定同本细则4.3.3条,

4. 5. 2. 2 监督检验

样品及检验要求符合4.2的要求。 样品检验存在不合格项时,则判定该认证单元检验不合格。 如委托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应在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认证机构对监督审核、监督抽样检验结论进行评价,监督审核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判定监督合 格,认证证书继续有效。监督审核不符合要求或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时,或不能按要求接受监督, 则判定监督不合格,按规定对认证证书做暂停、撤销处理,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如认证证书到期后持证人需继续保持认证注册资格,持证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 认证申请,再认证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5. 1. 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人证证书有效期为分年, 备确保其有效性。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保持认证 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再认证

5. 1. 2 认证变更

产品获证后,如果产品型号、产品所用关键材料、证书内容等发生变更或认证机构规定的其 项发生变更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应确保变更后的产品符合产品标 求。

5.1.2.1 涉及证书内容的变更

在生产场所没有变迁,认证证书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 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同意变更并换发认证证书,证书的编号、批 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5.1.2.2关键部件的变更

获证产品的关键部件或其供应商(生产者、生产企业)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对产品与标 准符合性进行确认,并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一般情况下,提出变更时向认证机构提交符合性验证 的备案资料如:试验报告等,以便在跟踪审核时进行验证。 必要时,由认证机构抽样验证

5. 1. 2. 3 其他变更

发生下述情况时,持证人应在 认证机构,实施变更事宜: a)持证人(认证申请人)联系信息变更等,生产企业相关变化: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 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等; b)重大设计、工艺更改,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相关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 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GB 29946-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认证机构按产品认证证书批准、保持、暂停、注销和撤销要求 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消的处理。 持证人可申请注销证书。

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展),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或新认证申请。认证机构根据初始样品覆盖范围,确定是否进行检验或在监督时抽样检验,样品和检验要求同本细则4.2条。持证人如需增加与已认证产品不是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时(扩大),按初始认证要求申请认证。5.2认证标志获证产品按“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相关要求使用如下认证标志:品浙江制造ZHEJIANGMADE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认证委托人应制定必要的证书和标志管理制度以规范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防止证书、标志的误用。误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能导致认证资格的暂停或撤销。获证组织一旦发现误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认证机构。6.认证收费根据企业提交资料的情况,需要收取产品检测和(或)认证费用,认证机构将按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申请企业与认证机构以合同方式确认。11

认证单元名称: (每个认证单元填写一份) 1.产品结构、技术参数及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 2.单元覆盖产品的范围 3.单元覆盖产品的差异性说明

认证单元名称: (每个认证单元填写一份) 1.产品结构、技术参数及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 2.单元覆盖产品的范围 3.单元覆盖产品的差异性说明

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产品

GB/T 26792-2011 高效液相色谱仪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产品描述

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供应商(全称) 制造商(全称)/产地 铝型材 灯头部件 MCU 塑料粒子 PCBA 备注:企业根据产品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填写,不仅限于上述关键材料。 二、 提交材料: 产品铭牌 技术规格书 三、 随附材料: 一 技术图纸 产品实物照片 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可能涉及安全使用的情况说明 四、 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材料/部件进行变更 (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未经认证机构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 以确保该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浙江制造”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 上述关键材料/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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