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0237-2018 城市生态河道设施配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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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 0237-2018 城市生态河道设施配置规范.pdf

管涵、箱涵不宜配置,确需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填方渠道跨越沟溪、洼地、道路、渠道或穿越填方道路时,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管涵、箱涵,设 置的管涵、箱涵满足日常河道管理和防汛有关要求; 轴线宜短而直,并宜与沟溪、道路中心线正交,进、出口应与上、下游渠道平顺连接; 进、出口应以圆锥形护坡、扭曲面护坡、八字墙、曲线形翼墙或走廊式翼墙与上、下游渠道连接, ? 出口流速过大时,应有消能防冲设施; d) 横断面可采用矩形或半圆形

5.6.1.1河道应根据水质条件配置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沉水植物。 5.6.1.2水生植物栽植应根据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种植的水生植物。 5.6.1.3挺水植物和浮水植物种植面积不宜大于治理河道水域面积的30%,沉水植物覆盖面积宜控制在治 理水域面积的20%~30%。 5.6.1.4挺水植物应以常绿水生植物为主,并应搭配四季开花的种类。 5.6.1.5浮水植物应选用根际泌氧能力强、四季常绿的植物种类,宜采用竹木或PVC网框框养。 5.6.1.6耐寒、耐热沉水植物宜混种,且面积比例应适宜

水生动物应多样化,并满足生态河道净水需要。

JB/T 7140-2011 牲畜药浴机械DB3301/T02372018

生态浮岛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浮岛宜选用再生无污染材料: b) 对于宽阔水面,对生态浮岛宽度要求较大的场合,可将多个拼装单元进行软连接; C 浮岛的覆盖面应根据水体污染程度、净化要求、水体规模和使用功能等情况来确定 浮岛植物可选择常见的水生植物种类,宜选用与本土水文相适应的乡土植物品种。

生物填料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完好无破损,表面微生物聚集,无露出水面; b)选择附着力强、水力学特性好、具有多孔及尽量大的比表面积和亲疏水平衡值等特征

曝气机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曝气机宜安装在河道中心或以河道中心为轴线对称布置,并应根据河道的水质情况确定其运行时 间; b) 以增氧、造流为主要目的进行配置; 景观效果要求较高的河段,宜配备喷水式曝气机

景观生态设施设置应符合表2中规定

表2景观生态设施设置

绿化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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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绿色期应大于220天,河岸绿化覆盖率应达30%以上,绿化及附属设施应完好、分布合理、放 置整齐、清洁美观,且无明显空气污染 河道植物应群落完整、品种丰富,且植物群落季相应分明错落有秩,色彩丰富,生长茂盛,突出 立体景观效果; c)树木成活率应达98%以上,且无明显缺株倒伏的枯枝和苗木。

慢行系统及园路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满足交通和游览需要并形成完整的风 景构图; 应创造有序展示园林景观空间的路线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 C) 慢行系统及园路的转折、衔接应通顺; d) 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配有安全防护设施; e) 步行园路宜采用生态环保材质; ) 慢行系统宜采用透水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 g) 慢行系统及园路宽度可参考GB51192的规定: h 无障碍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

景观平台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结构可靠,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 设置在流速缓、水深浅、水质好的河段; c)与水面直接相邻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廊道亭楼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构筑物应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园要素统一协调,有机融合; b)亭、廊、散厅等的吊顶应采用防潮材料; )供游人坐憩之处,不应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应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信息服务 叠石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材选用应符合GB50420的规定; 体量、形式和高度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 d) 与已有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紧邻建(构)筑物时,应保证不影响其地基基础及上部结 构的安全: 7台 叠石应保持重心垂直,注重整体性和稳定性; f) 衔接或悬挑的山石,相接部分结构应牢固

人行桥梁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置桥下空间或栈道时,应注重与桥梁、河道整体景观风貌的统一与协调:

b)桥下净空应考虑桥下通船及排洪需求; c)管线通过人行桥梁时应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和维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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栈道栈桥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合景区的特色和特点,因地制宜,不宜破坏景区的自然景色和人文风情,应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6 外形色彩应简洁、美观,与周边自然风景相适应,并应保持洁净; 栈道栈桥护栏应安全可靠,在危险处应加装防护装置; 在无法直接通视的栈道路面两端及危险处设置警示标牌: 每条栈道栈桥的入口处应设有指示牌,标明栈道的通行方向和地点。指示牌和警示牌标注和说明 应符合DB3301/T0236的规定。

人工湿地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人工湿地面积和处理量以及当地雨水污染的情况,与设计雨水量相适应; 6) 具有一定的景观功能; c) 选择净化能力强,耐污能力和抗寒能力强的植物; d 在填料选择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选择多级填料,

景观亮灯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及装饰性照明应考虑对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灯具应选用高效率节能型 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灯具; b) 灯具的造型及安装位置应与景观相结合: C) 宜采用分回路、分区域、分使用功能集中控制; d) 根据使用性质,设置不同的开灯模式,宜采用智能控制方式,并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e) 居住建筑应避免使用泛光照明对居住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 标志性构筑物应利用灯光塑造构筑物的结构; 防雷、接地应符合QX/T210的规定。

运行管理设施配置应符合表3中规定。

表3运行管理设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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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运行管理设施配置(续)

闸门泵站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外观应完好; 应与周边的水体和环境景观协调一致; 应配备水质、水位、流量、视频等在线监测监控设施

7.3.1养护基地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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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CJJ14的规定,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要求进行布点: 应与周边的公共厕所统一配置,确保满足公厕设置的间距要求; 公厕不低于三星级标准; d 应设置独立的化粪池; e 各厕所内的厕位数应与河道内的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 f 公园应设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 或无障碍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

环卫取水点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酒水车和冲洗道路专用车辆的给水,取水河道水质应符合GB/T18920的规定; b)可设置在河道绿化带内,对河道景观无影响; c)应与周边道路相通,取水车辆进出方便

防护设施配置应符合表4的规定。

护栏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临河慢行系统或园路、栈道、观景平台、闸站,应设置防护性护栏,设计要求应符合GB51192的 相关规定; b) 护栏宜选用耐用、坚固材质,并符合城市河道景观要求; C 游船停靠点宜设置护栏或其他隔离设施; 护栏应体现每条河道的独特性和文化性,

生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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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游船停靠点宜设置护栏或其他隔离设施。高度可结合停靠点功能设计、建设; 游船码头应根据其规模配备适量救生衣、救生圈、急救药箱及工属具等救生设备和救捞设施; 应根据水流端急、水深程度,结合实地情况,设置一处救生抓手或救生爬梯等救生设施,且救生 设施应进行防潮防腐处理,设置高度从常水位开始向上延伸; d)亲水平台、河埠头等处应设置向外伸出1m~2m的水下台阶,并应在台阶外侧设置游船防触标志。

警示标牌配置除应符合DB3301/T0236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通航城市河道内的水中岛屿,迎通航方向的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GB13851的规定: b) 临河慢行系统或园路采用绿化隔离时,应设置一处警示标牌;绿化隔离非密排或高度小于0.5m时 临河侧路边应喷涂警示黄线: C) 栈道穿越铁路、桥梁等涵洞、桥洞的高度警示标志设置应符合GB5768的相关规定; d) 居住、旅游人流较多的河段,应增设禁止游泳、洗涤等警示标牌; e 不应设置在无障碍道上,不应妨碍行人通过。

其他设施配置应符合表5中规定

排水口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排水方式宜采用暗管(渠)排放; b) 生活、生产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或渗入地下; ? 不宜布设露于地表的大体量给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河道两侧现状雨水排放口可根据河道整治实际情况保留或改建。河道两侧尚未开发的区块,应结 & 合河道两侧区块相关排水规划预留雨水排放口及检查井; e) 雨水排放口宜采用淹没式,设置时管口顶宜在常水位30c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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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标牌配置除应符合DB3301/T0236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标志标牌应保持表面洁净,牌上字迹完整、清晰,镶嵌牢固。警示线的油漆应完整、明亮; 位置应准确,便于分界和管理,不影响周边景观和环境; 游船(水上巴士)沿途各停靠点应设置站名牌,内容包括站点名、行驶线路、周边城市河道及道 路桥梁、所在位置等; 城市河道沿河绿地内铺设管道(沟、渠)、缆线时,产权单位应在其上方设置管线标志牌;(下) 穿越城市河道时,应在其上方、两岸的慢行系统或园路和绿地边线处设置,内容包括管线类型、 竖向埋深、横向埋宽。

监控监测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实际需求配置雨量计、流量计、水尺等计量仪器; 河道监测断面布设应包括河道入境和出境断面、取水口以及河道其他敏感部位; 河道沿线宜根据需要设置永久性水位观测点利水质监测点; 视频监控设施外观应清洁、无污损、功能正常; 结合信息化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点、水位在线监测点、流量在线监测点、视 频在线监测点等。

座椅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容纳量应按游人容量进行设置; b)应考虑游人需求合理分布; c)休息座椅旁宜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座椅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容纳量应按游人容量进行设置; b)应考虑游人需求合理分布; c)休息座椅旁宜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垂钓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垂钓点宜设置在注重景观性、休闲性的河道和生态型河道的河段; 河道的水生态系统相对完善和稳定; c)有相对安全的配套设施。

GB/T 42006-2022 高原光伏发电设备检验规范9.8公共自行车服务点

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可设置在河道出入口等人流相对密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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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公共自行车调运; 应设置在便于电源、网络接入的地点; 不应设置在桥梁或斜坡处; 不应占压盲道和窖井盖。

b) 便于公共自行车调运; 应设置在便于电源、网络接入的地点; 不应设置在桥梁或斜坡处; e不应占压盲道和窖井盖。

界桩配置除应符合DB3301/T0236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河道的起终点、边线的转折点、桥梁的起终点、弧形边线的起终点及弧顶、围墙及高大绿篱两端, 应设置明显的界桩; b) 在沿河绿地与其他绿地、相交的桥梁及道路、监控的围墙接壤处以及交汇的河道处设置界桩,界 桩间距可控制在200m间隔; 河道边界临近通车道路的界桩宜与硬质隔离设施相结合,

水处理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具备一定的水处理能力NY/T 2752-2015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非洲凤仙,改善城市河道水质; 应与景观建设相结合,融入城市河道中,且应设置明显标志; 水体内附属设施应具备足够的防浪能力; 水体内附属设施应无明显阻水,不影响正常的排涝和行洪。 注:本标准水处理设施特指河道内以改善河道水生态为目的而设置的设施

管线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施工和维护方便、运行安全为准则; b) 合理设置给各类管线,管线铺设不得影响视觉景观;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义时的最小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GB50289的规定; 给水管道穿越河道时,管径不超过600mm的给水管道应随桥过河,大于600mm的给水管道宜采用管 桥上跨过河; e) 在河道下面敷设给水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I至V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2)在VI至VI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 3)在一般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十) 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根据规划期排水规划的最大秒流量,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确定; 排水管渠应以重力流为主,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小 h 燃气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穿越河底、随桥跨越或利用管桥跨越等形式。随桥跨越燃气管管道 输送压力不应大于0.4MPa; 穿越河底的燃气管道至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确定。对不通航河道不 i 电力、电信电缆和压力管道不应与热力管共沟

管线设施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以管线短、占地少、不破坏环境、施工和维护方便、运行安全为准则: 6 合理设置给各类管线,管线铺设不得影响视觉景观;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义时的最小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GB50289的规定; 给水管道穿越河道时,管径不超过600mm的给水管道应随桥过河,大于600mm的给水管道宜采用管 桥上跨过河; e 在河道下面敷设给水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I至V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2)在VI至VI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m以下; 3)在一般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十 排水管渠断面尺寸应根据规划期排水规划的最大秒流量,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确定; 排水管渠应以重力流为主,不设或少设提升泵站;小 燃气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穿越河底、随桥跨越或利用管桥跨越等形式。随桥跨越燃气管管道 输送压力不应大于0.4MPa; 穿越河底的燃气管道至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确定。对不通航河道不 电力、电信电缆和压力管道不应与热力管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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