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8-2020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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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98-2020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pdf

5.2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确定及检查方法

5.2.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的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执行,其中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确定应遵循考虑放射因素名称、职业照射种类,并包含辐射敏感器官等 原则;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和健康检查的一般要求,其内容参考附录A,根据需要,主检医师 可以向用人单位建议增加部分选检项目和其他检查项目。 5.2.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中包括基本信息资料、常规医学检查部分和特殊医学检查部分, 基本信息资料和常规医学检查方法要求按GBZ188的相应规定执行,应详细记录既往病史、职业接触史 (部门、工种、起始时间、操作方式、工作量、职业照射种类和放射因素名称),如有受照史和其他职 业史也应记录,其中受照史应包括医疗照射,剂量资料记录在职业健康检查表中:特殊医学检查项目包 括细胞遗传学检查和眼科检查,其中细胞遗传学检查包括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淋巴细胞微

QCHG 0004S-2015 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盐渍食用菌5.3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5.3.1受委托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放射工作单位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时应遵循的原则同GBZ188, 般包括汇总报告和个体报告。 5.3.2汇总报告是对委托单位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全面总结,一般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检查结果分 析和适任性评价三部分内容。基本信息包括受检单位名称、放射因素名称、受检单位应检人数、实际受 检人数、职业照射种类、检查时间及地点等信息;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未见异常人员名单、各种异常或疾 病人员名单及处理建议、复查人员名单,并附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与放射危害因素相关的检 查结果异常包括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或淋巴细胞微核率异常,血细胞分析中白细胞和血小 板异常等,均需要提供复查结果,依据复查结果给出适任性评价,受检人员在等待复查期间暂时脱离放 射工作,适任性评价见第6章。 5.3.3填写个体报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检查结果出现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复查确定 的,应明确复查的内容和时间;由主检医师对检查结论进行审核后给出适任性意见并签名,相关内容详 见第6章;发现疑似放射损伤的人员,在个体报告和汇总报告中均应予以载明,并由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同时提示放射工作人员到相关的放射性疾病诊断机 构进一步明确诊断,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3.4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用人单位出具职业 健康检查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有义务安排专业人员接受放射工作人员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质疑或咨 询,专业人员要如实地向放射工作人员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解释时应考虑放射工作人员的文化 程度和理解能力。主检医师应向下列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咨询和医学建议: a)怀孕或可能怀孕的以及哺乳期的女性放射工作人员; 已经或可能受到明显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 C 可能对自已受照的情况感到忧虑的放射工作人员; d)由于其他原因而要求咨询的放射工作人员。

6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适任性评价

6.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见附录A,需要时增加选检项目或其他检查项目。

6. 1.2适任性评价

GBZ 982020

依据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由主检医师对受检者提出下列之一的适任性意见: a)可从事放射工作; b 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可从事放射工作(例如,不可从事需采取呼吸防护措施的放射工作,不可从 事涉及非密封源操作的放射工作); c)不宜从事放射工作

6.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见附录A,主检医师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接触史中的放射因素名称和职业照射种类增加 必要的检查项目,例如,疑有内污染可能,可根据放射性核素的理化性质和代谢特点进行相关的器官功 能检查和核素测定,长期吸烟而且在粉尘和/或放射性气体、微粒暴露环境作业的放射工作人员可增加 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次数;对同时接触其他危害因素或超过相关限值的工作人员安排特殊检查和评价, 也可酌情增加检查频度,

6.2.2检查结果处理

在岗期间检查结果中如出现异常,可与上岗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断放射工作人员对其工作的 适任性,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安排,并指导放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的防 护措施。

依据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由主检医师对受检者提出下列之一的适任性意见: a)可继续原放射工作; 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可从事放射工作(例如,不可从事需采取呼吸防护措施的放射工作,不可从 事涉及非密封源操作的放射工作); C 暂时脱离放射工作; d)不宜继续原放射工作。 对于暂时脱离放射工作的人员,经复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主检医师应提出可返回原放射 二作岗位的建议

6.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见附录A,需要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

6. 3. 2检查结果处理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中出现职业相关的异常如白细胞数、血小板数低于正常参考区间、甲 能2项及以上异常或辐射敏感器官异常等情况建议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依据在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主检医师对受检者提出下列之一的意见: a)可以离岗; b)转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GBZ 982020

依据在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主检医师对受检者提出下列之一的意见: a)可以离岗; b)转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 6.4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健康检查

6.4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健康检查

4.1对受到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并进行必要 处理。 4.2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基本项目见附录A。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根据受照和 具体情况,参照GBZ96、GBZ99、GBZ100、GBZ101、GBZ104、GBZ106、GBZ112、GBZ215、 6、GB/T16148、WS/T583、GB/T18199、GBZ/T301,选择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如发现异常, GBZ/T244、GBZ/T261、GBZ/T301、WS/T187估算受照剂量,实施适当的医学处理。

6.4.1对受到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医 学处理。 6.4.2应急照射或事故照射的职业健康检查的基本项目见附录A。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根据受照和损伤 的具体情况,参照GBZ96、GBZ99、GBZ100、GBZ101、GBZ104、GBZ106、GBZ112、GBZ215、GBZ/T 216、GB/T16148、WS/T583、GB/T18199、GBZ/T301,选择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如发现异常,可参 照GBZ/T244、GBZ/T261、GBZ/T301、WS/T187估算受照剂量,实施适当的医学处理。

5.1对受到过量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应按GBZ215的规定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2对确诊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应分别按照GBZ95、GBZ96、GBZ97、GBZ99、GBZ100 1、GBZ104、GBZ105、GBZ106、GBZ107、GBZ/T163、GBZ215、GBZ219的规定进行医学随访观

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7.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职业史(放射和非放射)、既往病史、个人史、应急照射和事故照射史(如有); b)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评价及处理意见; c)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治资料(病历、诊断证明书和鉴定结果等)、医学随访资料: d)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如工伤鉴定意见或结论;怀孕声明等。 7.2放射工作单位应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存;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隐私权和保密权。 7.3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 所提供复印件上盖章。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见表A.1

上岗前检查项目 在岗期间检查项目 1、必检项目 1、必检项目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 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 外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目 (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 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 检查、玻璃体、眼底);血 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 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 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 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 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 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 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 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 胸部X线检查。 腹部B超。 2、选检项目 2、选检项目 心电图;腹部B超、甲状服 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 功能;血清睾丸酮;外周 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如 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 痰细胞学检查和/或肺功自 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 检查(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 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 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呗 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 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具 置的人员)。 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费 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 源操作的人员)。

GBZ 982020

HJ 1222-2021 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表A.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上岗前检查项目 1、必检项目 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 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 (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 检查、玻璃体、眼底);血 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 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 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 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 腹部B超。 2、选检项目 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 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如 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 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 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 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 置的人员)。

GB/T 17792-2014 钼及钼合金棒根据职业受照的性质、类型和工作人员健康损害状况选检。

居职业受照的性质、类型和工作人员健康损害状况选检

应急/事故照射检查项目 必检项目 应急/事故照射史、医学史、 识业史调查;详细的内科、 小科、眼科、皮肤科、神经 科检查;血常规和白细胞分 类(连续取样);尿常规; 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 分析;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 式验;胸部X线摄影(在留 权细胞遗传学检查所需血样 后);心电图。 、选检项目 根据受照和损伤的具体情 兄,参照GB/T18199、 BZ215、GBZ112、GBZ104 GBZ96、GBZ113、GBZ106 有关标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 医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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