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甬 DX-06 宁波市软土地区桥梁接坡地基处理技术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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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甬 DX-06 宁波市软土地区桥梁接坡地基处理技术导则试行.pdf

P 填筑体顶部压*值; 刚性桩桩顶附加荷载: Pk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在复合地基上的平均压 *值; Pkmax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在基底边*复合地 基上的最大压*值; R。 单桩承载*特征值; P; 第i层土的平均附加应*增量; S 复合地基的沉降量; S1 复合加固层的沉降量; S2 下卧层的沉降量; T 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最危险滑动面上的总剪切*: T 最危险滑动面上的总抗剪切*,

2.2.2 抗*和材料性能

E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弹性模量: qu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 Yd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干容重; Ys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饱水容重; f 桩体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ou 桩体抗压强度平均值; f。 复合地基经深度修正后的承载*特征值; fpk 桩体单位截面积承载*特征值; fsk 桩间土地基承载*特征值; fspk 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 qsik 桩侧第i层土的极限侧阻*标准值; qpk 极限端阻*标准值; qsi 桩侧第i层土的桩侧摩阻*特征值; qp 桩端地基土未经修正承载*特征值: Y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 :

HJ 发布稿829-2017 环境空气 颗粒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第i层复合土体的压缩模量; Epi 第i层桩体压缩模量; E 第i层桩间土压缩模量: E. 桩体压缩模量。

D 基底埋置深度; A 桩端横截面面积; A, 桩身或管壁横截面面积; d 桩体直径; d. 单根桩分担的地基处理面积的等效圆直径: 1, 第i层土的厚度; V, 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体体积: V2 气泡混合轻质土计算水位以下的填筑体体积 m 复合地基置换率; n 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 up 桩身外周长; 刚性桩桩长(mm)。

α 桩端天然地基土承载*折减系数: β 桩体竖向抗压承载*修正系数: β, 桩间土地基承载*修正系数; n 桩体强度折减系数; V。 刚性桩成桩工艺系数: Vs1 复合地基加固区复合土层压缩变形量计算经验系数; Yp 刚性桩桩体压缩经验系数; ¥s2 复合地基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计算经验系数; F, 抗浮稳定性系数: K 稳定安全系数

3.0.1在选择桥梁接坡处理方案前,应查明道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工 程地质和水文条件,获取设计需要的地质土层分布及其岩土物理* 学参数。

1桥梁结构型式、道路纵横断面等各相关专业的设计资料。 2道路规划等级、交通量状况、车型组成等交通荷载数据。 3现状老路的地基处理方式、沉降观测、养护历史等资料。 4结合工程设计要求,熟悉类似场地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效果。 5令近构筑物及管线情况。 3.0.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详细调查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情况,编制 实施性施工方案。 3.0.4横向分幅分期修建及远期拓宽工程的地基处理和路堤填筑,在 有条件时宜与前期工程同时进行。 3.0.5地基处理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设计的相关要求, 3.0.6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工程的地基处理目的、加固原理、 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 做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 决。施工结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0.6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所承担工程的地基处理目的、加固原理、 支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监测,并 放好施工记录。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角 快。施工结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4桥梁接坡地基处理设计

.1.1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拓宽部分,桥梁接坡及一般路段在设计 月年限内的工后沉降应满足表4.1.1的要求。既有路基与拓宽路基拼 接时,差异沉降引起的工后路拱坡度增大值不应大于0.5%。

表 4.1.1 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主:1可根据道路实际使用情况适当提高相关标准。 2部分道路交义口距河道较近,应适当提高控制标准。 3路基下如理埋设管线,应结合相应管线变形控制标准,路基工后 降按高标准控制

2部分道路交又口距河道较近,应适当提高控制标准。 3路基下如埋设管线,应结合相应管线变形控制标准,路基工后 沉降按高标准控制。 4.1.2桥梁接坡处理方法的确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邻近构筑 物及管线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提出地基处理方案。 2桥梁接坡处理方案还须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 果、耗用材料、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 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 4.1.3桥梁接坡处理设计应进行承载*、沉降和稳定计算。 4.1.4宁波地区常用的桥梁接坡处理型式有刚性桩(旋挖灌注桩、预 应*管桩)复合地基、柔性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复合地 基以及轻质填料换填等。不同类型地基处理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旋挖灌注桩可用于填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等地 基,适用于地基承载*要求高且对挤土效应敏感的区域。 2预应*管桩可用于持*层上覆盖松软地层且无难以穿透的坚 硬夹层的地基,适用于地基承载*要求高但对挤土效应不敏感的区 域。 3小方桩可用王一般填土、淤泥质十等各类软士地基,适用王

1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邻近构筑 刃及管线的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提出地基处理方案。 2桥梁接坡处理方案还须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刻 、耗用材料、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 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

4.1.3桥梁接坡处理设计应进行承载*、沉降和稳定计算

应*管桩)复合地基、柔性桩(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复合地 基以及轻质填料换填等。不同类型地基处理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旋挖灌注桩可用于填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等地 基,适用于地基承载*要求高且对挤土效应敏感的区域。 2预应*管桩可用于持*层上覆盖松软地层且无难以穿透的坚 硬夹层的地基,适用于地基承载*要求高但对挤土效应不敏感的区 域。 3小方桩可用于一般填土、淤泥质土等各类软土地基,适用于

对地基承载*要求不高的区域。 4水泥土搅拌桩可用于处理止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粉 土、素填土、黏性土以及无流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适 用于远期轨道下穿处或对地基承载*要求不高的区域;当土中有机 质含量较高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用性;当土中含有较 多的大粒径块石时,应慎重使用。 5高压旋喷桩可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软塑或可塑黏性 土、粉土、砂土、素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当土中含有较多的大粒 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或有机质含量较高,以及地下水流速过大和 易涌水的工程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用性。 6轻质填料换填可用于各类常见地基,无其适用于管线、轨道 上方对负荷要求严格的区域。轻质填料底标高不宜位于常水位以下 常与其它地基处理方式联合应用。

4.1.5桥头应设置搭板,搭板长度应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 相关条文执行。

4.2.1根据桥梁结构类型、道路等级、桥头填土高度及是否为改扩建 道路等综合确定桥梁接坡范围。填土高度不大于3.5m时,桥梁接坡 段长度取30~50m,涵洞接坡段取20~40m:填土高度大于3.5m的高 填方路段,桥头接坡宜处理至一般道路填土高度不大于2.5m为止, 且接坡长度不宜小于50m。

4.2.2桥头填土高度不大于3.5m时,快速路、主干路或交通繁

4.2.2价天填 干路宜采用预应*管桩、旋挖灌注桩等刚性桩处理;次干路和支路 可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或小方桩结合轻质填料处理。 1刚性桩处理 1)应优先采用预应*管。临近有构筑物及管线时,可采用旋 挖灌注桩。 2)路侧挡墙下桩基的平面布置应为矩形,桩长根据挡墙受* 计算确定。 3)其余范围桩基平面布置可为矩形或梅花形,桩间距宜取 2.2~2.5m,桩长不宜超过30m。 4)根据所需地基承载*及工后沉降标准的不同,可采取桩距不

变、桩长渐变来实现不同路段间的沉降过渡。

5)顶应设置矩形帽,桩帽边长取1.2~1.4m,厚度不小于 0.3m,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6)桩帽顶应铺设具有一定厚度、强度、刚度、完整连续的褥 垫层。褥垫层材料应选择透水性好的级配碎石、砂砾等,厚度不宜 小于0.3m。 2水泥土搅拌桩结合轻质填料处理 1)水泥土搅拌桩宜采用双向搅拌工艺,桩径宜取0.5m。 2)路侧挡墙下桩基的平面布置应为矩形,桩长根据挡墙受* 计算确定。 3)其余范围桩基平面布置可为矩形或梅花形,桩间距宜取 1.0~1.5m,长不宜超过15m。 4)可采用桩长不变、桩距渐变来实现不同路段间的沉降过渡, 5)桩顶轻质土厚度不小于0.5m,可同时变化轻质土厚度实现 变形协调。 6)桩顶与气泡混合轻质土间应设置透水性好的级配碎石、砂 砾等作为过渡层,厚度不宜小于0.3m。 3高压旋喷桩结合轻质填料处理 1)施工空间受限区域可采用高压旋喷桩,其加固体直径和强度 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2)高压旋喷桩布置方式同水泥土搅拌桩。

4.2.3桥头填土高度大于3.5m时,宜采用刚性桩结合气泡混合轻质土 处理,刚性桩布置按本导则第4.2.2条执行,桩顶轻质填料厚度应从 受*需求、经济性等方面综合分析确定。

图4.2.3刚性桩处理+轻质土示意

4.2.4刚性桩处理未端至一般路段间应进行过渡处理,过渡方式可选 用水泥土搅拌桩、小方桩和气泡混合轻质土等,

4.2.5改扩建道路桥梁接坡地基处理设计方法的选用,应确保工后沉 降及地基稳定性满足规范要求。 1沉降稳定的老路部分,在满足老路沉降控制标准以及新、老 路间差异沉降标准的前提下,可采用轻质填料填筑处理。

2新建拓宽部分,以及沉降未稳定、原路基挖除或破损严重的老 路,可按本导则第4.2.2条执行。 3应注意新老路搭接处地基处理,防止出现不均匀沉降

4.3.1宁波地区常用的轻质填料为气泡混合轻质土。其设计项目应包 活性能设计、结构设计和附属工程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 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3.1主要设计内容与设计指标

4.3.2当路基填筑时,强度等级、容重等级应根据填筑部位按表 确定

表4.3.2用于路基填筑的性能指标

4.3.3当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容重等级、强度等级应 确定。

表4.3.3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的性能指标

4.3.4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体底宽应不小于浇筑体高度的0.2倍,且 不得小于2m。填筑高度最小不应小于0.5m,单层浇筑厚度按0.3~0 8m控制。填筑体与路基或斜坡体间的衔接宜采用台阶型式。 4.3.5当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体顶面有坡度要求时,宜在填筑体顶层 分级设置台阶。当填筑体在某一方向长度较大或底面形态有突变 时,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间距宜为10~15m,填缝材料可采用聚苯 乙烯板,厚度20mm~30mm。 4.3.6弹性模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 (GB/T11969)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计算取值。

式中:E。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弹性模量(MPa): q 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抗压强度(MPa)。

4.3.7气泡混合轻质土用于软土地基路段填筑时,应进行沉降计算, 还应对填筑体进行抗压强度验算和稳定性验算。 4.3.8当浇筑体位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时,其接触面宜采取防水措 施。 4.3.9用于计算水位以下部位填筑时,应按下式进行抗浮稳定性验 算。

式中: F. 抗浮稳定性系数; Yd 干容重(kN/m²),a=0.95; Ys 饱水容重(kN/m²); V 填筑体体积(m3); V 计算水位以下的填筑体体积(m3): P 填筑体顶部压*(kN); Pw 水的密度; 8 常数,取9.8N/kg。

4.4.1作用在复合地基上的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轴心荷载作用时:

F =YV+P ≥1.2

Pkmax ≤1.2 fl

式中:Pkmax一一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在基础底面 **处复合地基上的最大压*值(kPa)。

4.4.2车辆荷载的作用效应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和《公 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相关条文执行。

4.5.1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应通过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在

4.5.1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应通过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或综 合桩体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和桩间土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并结合 工程实践经验综合确定。初步设计时,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也可 按下列公式估算:

式中:Ap 桩端横截面面积(m?); R。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特征值(kN); fk 桩间土地基承载*特征值(kPa); ㎡ 复合地基置换率; d 桩体直径(m); d 单根桩分担的地基处理面积的等效圆直径(m); 桩体竖向抗压承载*修正系数,应按当地经验或 试验结果取值。无经验时,对于刚性桩可取0.8~1.0,对于柔性桩可取 0.75~0.95; β.一一桩间土地基承载*修正系数,应按当地经验或试验 结果取值。无经验时可取0.5~0.9,褥垫层较厚取大值。 4.5.2刚性桩的单桩承载*应按现场单桩静载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 也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单桩竖向承载*特征值:

R =0.5(u,Zqkl +qA,)

中:R。 单桩竖向承载*特征值(kN); up 桩身外周长(m); n 桩长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 Ap 桩端横截面面积(m²); 第i层土的厚度(m); qsik 桩侧第i层土的极限侧阻*标准值(kPa): qpk 极限端阻*标准值(kPa)。 刚性桩应验算桩身承载*,混凝土桩轴心受压正截面受压承

4.5.3刚性桩应验算桩身承载*,混凝土桩轴心受压止截面受压承载 *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V。 刚性桩成桩工艺系数,取0.6~0.8;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kPa); A,一—刚性桩桩身或管壁横截面面积(m²)。 水泥士搅拌桩或旋喷桩的单桩承载*特征值应按现场单桩

4.5.4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的单桩承载*特征值应按现场单桩静载 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取其较小者:

R =,Zqul, +αq,A,

的承载*修止系数应取1.0。修止后的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厂 式计算:

式中:Jspk 复合地基承载*特征值(kPa): Ym 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kN/m3),地下 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D 基底理置深度(m),从天然地面标高起算。

.6.1复合地基的沉降由垫层压缩变形量、加固区复合土层压缩变开

量(s1)和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s2)组成。当垫层压缩变形 量小,且在施工期已基本完成时,可忽略不计。复合地基沉降可按 正式计算,

式中:S一一复合地基加固区复合土层压缩变形量(mm); S2一一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mm)。 复合地基加固区复合土层压缩变形量(s1)宜根据复合地基类型 按下列公式计算: 1柔性桩复合地基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柔性桩复合地基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SI=Vp E,A, QL

Q 刚性桩桩顶附加荷载(kN); L 刚性桩桩长(mm); E 桩体压缩模量(kPa); A 刚性桩桩身或管壁横截面面积(m)。 Yp 刚性桩桩体压缩经验系数,宜综合考虑刚性桩长 刺入量,根据地区实测资料及经验确定。

复合地基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s2),可按下式计算:

4.6.3复合地基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s2),可按下

式中:△p;一一第i层土的平均附加应力增量(kPa); l一一第i层土的厚度(mm); s2一一复合地基加固区下卧土层压缩变形量计算经验系 数,根据复合地基类型、地区实测资料及经验确定; Esi一一基础底面下第i层土压缩模量(kPa)。 4.6.4作用在复合地基加固区下卧层顶部的附加压力宜根据复合地基 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对刚性桩复合地基宜采用等效实体法计算,对 柔性桩复合地基,可根据桩土模量比大小分别采用等效实体法或压 力扩散法计算。

.7.1桥梁接坡处理设计应进行地基土稳定验算,其稳定安全系数应 满足表4.7.1的规定值,

表4.7.1稳定安全系数容许值

注:表列安全系数未考虑地震影响。当需要考虑地震力时,表列安 全系数减小0.1。 4.7.2在复合地基稳定分析中,所采用的稳定分析方法、计算参数、 计算参数的测定方法和稳定安全系数取值应相互匹配。 4.7.3复合地基稳定可采用圆弧滑动总应力法进行分析。稳定安全系 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T一一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最危险滑动面上的总剪切 (kN)

一最危险滑动面上的总抗剪切力(kN); K一一稳定安全系数。 .7.4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应深入设计要求安全度对应的危险滑动面 下至少2m。

1桥梁接坡处理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桥梁接坡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 3桥位和邻近区域内构筑物及管线等调查资料: 4主要施工设备条件及对地质条件的适应性等资料; 5针对性施工方案,并提出控制沉降的具体措施: 6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检报告 7有关荷载、施工工艺的试验参考资料,

5.1.2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线路和临时 设施的位置。 2确定成孔机械、配套设备以及合理施工工艺的有关资料。 3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4机械设备、工具、材料供应计划。 5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雨、防台风、爆破作业、文物、节 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李节性施工的技术措施。 5.1.3施工现场事先应予平整,并应清除地上和地下障碍物。遇明 浜、池塘及场地低洼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5.1.4施工前宜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工艺性试桩。 5.1.5若桥梁接坡地基处理桩先于桥台施工,桥台施工时应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地基处理桩的水平稳定。 5.1.6桥梁接坡地基处理施工用的供水、供电、道路、排水、临时房 屋等临时设施,应在开工前准备就绪,保证施工机械止常作业。 5.1.7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之处并应在开 工前复核。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并应经常复测。

5.2 预应力管桩施工

5.2.1预应力管桩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5.2.2当现状构筑物距桥梁接坡地基处理范围小于1.5倍桩长时,不 宜米用预应力管桩。 5.2.3预应力管桩桩身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和龄期后方可沉桩。 5.2.4施工方法可采用锤击沉桩和静压沉桩,施工顺序应按下列要求 进行: 1预应力管桩应先于桥梁结构桩基施工。 2当一侧毗邻现状构筑物,应由毗令构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3根据桩顶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4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5.2.5锤击沉桩终止锤击的条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 为辅。 5.2.6采用静压沉时,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 1.2倍,且场地应平整。最大压桩力不宜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 载力标准值,必要时可由现场试验确定。 5.2.7静力压桩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 2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小于 Sm。 3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充许侧向压力的1.1倍。 5.2.8静力压桩施工的终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力标准。 2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对于入 土深度天于或等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2~3次;对于入土深度小 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3~5次。 3稳压压桩力不得小于终压力,稳定压桩的时间宜为5s~10s。

5.2.1预应力管桩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5.2.2当现状构筑物距桥梁接坡地基处理范围小于1.5倍桩长时,不 宜采用预应力管桩。

5.2.3预应力管桩桩身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和龄期后方可沉

1预应力管桩应先于桥梁结构桩基施工。 2当一侧毗现状构筑物,应由毗邻构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3根据桩顶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4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2.5锤击沉桩终止锤击的条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 为辅。

5.2.6采用静压沉桩时,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 1.2倍,且场地应平整。最大压桩力不宜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 载力标准值,必要时可由现场试验确定。

5.2.7静力压桩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 2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小于 Sm。 3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 5.2.8静力压桩施工的终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力标准。 2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对于入 土深度大于或等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2~3次;对于入土深度小 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3~5次。 3稳压压桩力不得小于终压力,稳定压桩的时间宜为5s~10s。

1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 2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 5m。 3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

1应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力标准。 2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刘 土深度大于或等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2~3次;对于入土浮 于8m的桩,复压次数可为3~5次。 3稳压压桩力不得小于终压力,稳定压桩的时间宜为5s~1

5.2.9可采取设置应力释放孔、隔离板桩,开挖防震沟及阝

率等辅助措施,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对临近 构筑物和管线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 5.2.10挖土和截桩时应注意对桩体及桩间土的保护,不得造成桩体 开裂、桩间土扰动等。 5.2.11工程中应尽量减少接桩,接桩宜在桩尖穿过硬土层后进行, 应避免桩尖接近硬持力层或桩尖位于硬持力层中接桩。任一单桩的 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5.2.12挖土和截桩时应注意对桩体及桩间土的保护,不得造成桩体

5.2.12挖土和截桩时应注意对桩体及桩间土的保护,不得造成桩体 开裂、桩间土扰动等。

5.2.12挖土和截桩时应注意对桩体及桩间土的保护,不得造成桩体

5.2.13桩体施工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桩位允许偏差为

5.3.1旋挖灌注桩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

5.3.2旋挖灌注桩成孔方法根据场地条件可采用干作业旋挖成子

作业旋挖成孔以及护简护壁旋挖成孔等儿种方式。对于松散填或淤 泥质土等成孔困难的场地,可选用护简护壁旋挖成孔。

1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在室内进行配合比试验,施工时应按配合 比配置混合料。 2桩顶超灌高度不应小于0.5m。 3成桩过程中,应抽样做混凝土试块。 湖

5.3.4灌注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不得小于1.0,也不宜大于

5.4水泥土搅拌桩施工

5.4.1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1搅拌头翼片的枚数、宽度、与搅拌轴的垂直夹角、搅拌头的回 转数、提升速度应相互匹配,以确保加固深度范围内土体的任何一点 均能经过20次以上的搅拌; 2所使用的水泥均应过筛。喷浆(粉)量及搅拌深度应采用经国家 计量部门认证的监测仪器进行自动记录; 3搅拌头的直径应定期复核检查,其磨耗量不得大于10mm; 4停浆(灰)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300mm~500mm,升挖时应将 搅拌桩顶端施工质量较差的桩段用人工挖除; 5可采用提升或下沉喷浆(粉)的施工工艺,但必须确保全桩长上 下至少再重复搅拌一次。

5.4.3水泥土搅拌桩的水泥掺量宜为15%~25%,水灰比宜

.4.3水泥土搅拌桩的水泥掺量宜为15%~25%,水灰比宜为0.5~0.6

5.4.4桩体施工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桩位允许偏差为1501

5.5.1高压旋喷桩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 定。

5.5.2高压旋喷桩施工尚应符

1旋喷桩的施工参数应根据土质条件、加固要求通过试验或根据 工程经验确定,并应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单管法及双管法的高压 水泥浆和三管法高压水的压力应大于20MPa,流量应大于30L/min, 气流压力宜大于0.7MPa,提升速度宜为0.1m/min~0.2m/min。 2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按工程要求确定,可取0.8~1.5。 3对需要局部扩大加固范围或提高强度的部位,可采取复喷措 施。 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压力骤然下降、上升或冒浆异常时,应查明 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5旋喷桩施工完毕,应迅速拨出喷射管;为防止浆液凝固收缩影 问桩高程,必要时可在原孔位采取冒浆回灌或二次注浆等措施。

5.5.3桩体施工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桩位允许偏差为

YY/T 1159-2009 纤维蛋白原检测试剂(盒)5.6.1小方桩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 规定。

桩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

1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起吊,达到设计强 度的100%时才能运输 2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时方可沉桩,宜采用静 压法沉桩。

5.6.4桩位允许偏差为100mm。

5.7.1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 5.7.2气泡群应采用发泡设备预先制作,不宜采用搅拌方式制作气泡 群。 5.7.3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宜采用配管泵送。 5.7.4气泡群应及时与水泥基浆料混合均匀,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在 泵送设备及泵送管道中停置时间不宜超过1h。 5.7.5气泡混合轻质土应采用分层分块方式进行浇筑作业。单层浇筑 厚度宜按0.3m~0.8m控制。上一层浇筑作业应在下浇筑层终凝后进 行。 5.7.6浇筑过程中,泵送管出口应与浇筑面保持水平,不宜采用喷射 方式浇筑。 5.7.7浇筑时,遇大雨或持续小雨天气时,应对未硬化的填筑体表层 进行覆盖。夏季高温时,应避开高温时段浇筑。冬季施工时,应采 取保温防冻措施。

5.7.1气泡混合轻质土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宁波市现行相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 5.7.2气泡群应采用发泡设备预先制作JT/T 831-2012 便携式收费机,不宜采用搅拌方式制作气泡 群。

5.7.3新拌气泡混合轻质土宜采用配管泵送。 5.7.4气泡群应及时与水泥基浆料混合均匀,新拌气泡混合轻质 泵送设备及泵送管道中停置时间不宜超过1h。

施工期间应制定有效的抗浮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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