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436-2016 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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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ECS4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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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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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436-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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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436-2016 连锁混凝土预制桩墙支护技术规范

混凝土弹性模量; E.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 f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ek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fa 预应力钢筋的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

2.2.4设计参数和计算系数:

α 受压区混凝土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与混凝土轴心抗压

GB/T 30269.807-2018 信息技术 传感器网络 第807部分:测试:网络传输安全强度设计值之比;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与连锁桩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之 αE 比;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与放张时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之 比; 入 计算截面的剪跨比; 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系数; Y 考虑工艺影响和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综 合系数; 。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混凝土的徐变系数; 中 工作条件系数; 受压稳定系数。

强度设计值之比;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与连锁桩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之 αE 比;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与放张时混凝土的弹性模量之 E 比; 入 计算截面的剪跨比; 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系数; Y 考虑工艺影响和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响综 合系数; 。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混凝土的徐变系数; 中 工作条件系数; 受压稳定系数。

3.0.1连锁墙作为基坑支护结构或边坡支挡结构时,除应满足本 规范要求外,其设计原则、勘察要求与环境调查、水平荷载、结构分 析、稳定性验算、内力变形计算、地下水控制、水平位移限值和周边 环境的沉降控制限值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 规程》JGJ120和《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的有关规定 3.0.2连锁墙支护结构适用于连锁桩可直接或经过引孔、预搅压 入的地质条件

3.0.3连锁墙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连锁桩在吊装、运输、压人或打入过程中不得出现因超过 材料强度而破坏; 2连锁桩作为支护结构构件或其连接不得出现因超过材料 强度而破坏; 3连锁桩作为支护结构构件不得出现达到正常使用所规定 的变形限值或耐久性能的规定状态; 4存在地下水时,应满足止水要求; 5存在挤土效应时,应分析挤土效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 采取措施保证周围环境的安全; 6满足基坑或边坡功能要求。 3.0.4用作永久结构构件时,连锁桩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除特 殊要求外,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 有关规定执行,按环境类别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 宽度限值。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对桩身有侵蚀性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746的有关规定执行, 并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3.0.5连锁桩设计应满足下式要

式中:Y。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 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选取; S 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轴力、弯矩、剪力)设计值,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 关规定选取; 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2等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1.1连锁桩可按混凝土强度等级分为连锁高强混凝土预制桩 (CHPP)和连锁混凝土预制桩(CPP)。 4.1.2连锁桩按边长可分为400mm、450mm、500mm、600mm、 700mm.800mm、900mm、1000mm、1100mm、1200mm、1300mm等 规格;按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同可分为薄壁连锁桩和厚壁连锁桩;按 配筋不同可分为I型、Ⅱ型、Ⅲ型。连锁桩规格和相应型号连锁桩 配筋要求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连锁桩的设计参数可按本规范 附录B确定。

4.1.3连锁桩的标志应符合下列

1标志应位于距端头1000mm~1500mm处的连锁桩外表 面; 2标志内容应包括制造厂的厂名或产品注册商标、连锁桩标 记、制造日期或连锁桩编号、合格标识: 3连锁桩的标记应包含混凝土强度、桩型、边长、内径、连锁 桩长度及桩尖类型等信息

4.1.4连锁墙支护可选用悬臂式、支撑式或锚拉式结构。

4.1.4连锁墙支护可选用悬臂式、支撑式或锚拉式结构。

置或将连锁桩插入水泥土墙中形成兼具挡土和止水效果的连续 体。

4.2.1连锁桩制作所使用的水泥、骨料、钢材、水、外加剂及掺合 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JG197

4.2.1连锁桩制作所使用的水泥、骨料、钢材、水、外加剂及掺合

4.2.2连锁桩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 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 2连锁混凝土预制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60,连锁高 强混凝土预制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80; 3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 定; 4预应力钢筋放张时,连锁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于 45MPa; 5产品出厂时,连锁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于其混凝土 强度设计值。

4.2.3连锁桩钢筋的混凝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薄壁连锁桩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2 厚壁连锁桩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5mm; 3 用于特殊环境时,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4连锁桩预应力钢筋加工时,钢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钢筋应清除油污,切断前应保持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曲,切 断后断面应平整; 2连锁桩长度小于或等于15m时,同根连锁桩中钢筋长度 的相对差值不得大于1.5mm,连锁桩长度大于15m时,同根连锁 桩中钢筋长度的相对差值不得大于2mm; 3钢筋头部位的强度不得低于该材料抗拉强度的90%。 4.2.5连锁桩钢筋骨架制作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5%,并不得少于10 根,间距充许偏差应为土5mm; 2螺旋筋的间距宜取100mm,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5mm,螺 旋筋的直径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剪力较大时应对箍筋直 径及间距重新设计;

1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5%,并不得少于10 根,间距充许偏差应为土5mm; 2螺旋筋的间距宜取100mm,间距充许偏差应为土5mm,螺 旋筋的直径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剪力较大时应对箍筋直 径及间距重新设计:

3钢筋骨架应采用滚焊成型,预应力钢筋和螺旋筋焊接点的 强度损失不得大于该材料抗拉强度的5%; 4端部锚固筋的设置可按本规范附录D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设计有具体要求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4.2.6连锁桩端板设计与制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连锁桩的端板结构形状和基本尺寸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有关规定; 2使用单节连锁桩时,薄壁连锁桩两端端板可用张拉螺母锚 具替代,但应在桩端增设连接桩尖用预埋件,张拉螺母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E的有关规定; 3需要接桩时,接头处加强措施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有关规定。 4.2.7连锁桩桩尖可采用混凝土桩尖或钢桩尖,混凝土桩尖应符 合本规范附录F的有关规定。 4.2.8对于有特殊要求及腐蚀、冻融环境下的连锁桩,应对其原 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和生产工艺等相关技术进行控制。 4.2.9连锁桩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4.2.9连锁桩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4.2.9连锁桩的外

续表 4. 2. 9

4.2.10连锁桩各部位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连锁桩各部位的尺寸允许偏差

4.2.11连锁桩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的检查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G的有关规定。

4.3连锁桩墙的设计与构造

4.3.1连锁桩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与混凝土的弹性变形、混 凝土的徐变、混凝土的收缩和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等有关,可按下列 公式计算: 1预应力放张后预应力钢筋的拉应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0 cor Opt Ap .m ≤ 0. 70 fmk

预应力放张后预应力钢筋的拉应力;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控制应力; 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与放张时混凝土的弹性模量 之比; 预应力钢筋的横截面积; 连锁桩混凝土的横截面积; 预应力钢筋的极限抗拉强度标准值。 混凝土徐变及收缩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可按下列公式计

αeyoept+Ep Dopd Ocpt (1+ Opt Op.A, Oepr= A

式中:o, 预应力钢筋松弛引起的预应力损失值; ro 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系数,取2.5%。 4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0pe 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应力。 4.3.2连锁桩混凝土的有效预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0 一连锁桩混凝土的有效预压应力 4.3.3连锁桩开裂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4.3.3连锁桩开裂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连锁桩开裂弯矩可按下式计算:

Op.Ap ce A.

桩身开裂弯矩标准值; 考虑工艺影响和混凝土构件的截面抵抗矩塑性影 响综合系数.C60取2.0,C80取1.9;

fik 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 W 桩身截面换算弹性抵抗矩

3混凝土受压区高度的计算除应符合本条第1款、第2款的 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条件:

r≤s,he r ≥ 2al

2a'时,非凹槽面抗弯弯矩可按下式

式中:M 桩身弯矩设计值; Mo 桩身抗弯承载力设计值; α1 受压区混凝土矩形应力图的应力值与混凝土轴心抗 压强度设计值之比,C60取0.98,C80取0.94:

fpy 预应力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取1005MPa; f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pi 第i层预应力钢筋的实际应力值; Api 一 第i层预应力钢筋的截面积; ho 截面有效高度; h; 第i层预应力钢筋距离混凝土受压区外边缘的距离; . 等效矩形应力图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5 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 α' 受压区纵向钢筋合力点至截面受压边缘的距离; B 连锁桩的边长; 6' 换算工字型截面的腹板宽度; h 换算工字型截面的翼缘高度

4.3.6连锁桩受剪承载

V≤V+ 1.75 V, = 0.05Npo

式中:V 桩身剪力设计值; Ve 连锁桩斜截面上混凝土和箍筋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一 由预应力所提高的构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计算截面的剪跨比,可取入二a1/ho,a为剪跨,在抗剪 试验中一般取1.0B,入≤1.5时,取入=1.5; 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取320MPa; A 螺旋箍筋的截面面积; 螺旋箍筋的间距: S

Nxi 计算截面上混凝土法向预应力等于零时纵向钢筋的 合力,N=oxA;当Nx>0.3f.A,取Nx=0.3 fAo; A, 桩身换算截面积,A=A十L(E/E)一1Ap,A为桩 身截面积; 9 预应力钢筋合力点处混凝土法向应力等于零时的预 应力钢筋应力。

4.3.7桩身轴心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考虑压屈影响,桩身轴心受压承载力极限值应满足下列 公式的要求:

式中:R. 结构构件轴心受压承载力极限值; A 桩身计算截面面积; D一 连锁桩的内径; α一连锁桩连锁止水孔开孔高度。 2桩身穿越可液化土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的软弱 土层的基桩,应考虑压屈影响,桩身轴心受压承载力极限值应满足 下式的要求:

R.≤dd.fekA

式中:Φ一受压稳定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 范》JGJ94的有关规定取值。 4.3.8连锁墙顶部应设置冠梁,冠梁宽度不宜小于墙厚,高度不 宜小于墙厚的0.6倍。冠梁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梁的构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撑或锚 杆的传力构件或按空间结构设计时,尚应按受力构件进行截面设 计。冠梁与支护桩的连接可按本规范附录H的有关规定执行

4.3.9连锁墙支护中需要设置腰梁或采用锚杆时,应考虑腰梁的 做法及锚杆的成孔要求,可在连锁桩桩身设置预埋件,并进行局部 加强。

考虑相邻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且应有可靠的过渡连接措施 3.11单节连锁桩桩长不能满足支护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接桩

应考虑相邻支护结构的相互影响,且应有可靠的过渡连接措施

任一单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接头应设置在截面内力较 小处,相邻桩的接头竖向位置宜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宜小于2m。 连锁桩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方法接桩,接头的抗弯性能不得低 于连锁桩桩身的抗弯性能。连锁桩焊接接桩可按本规范附录J的 有关规定执行

4.3.13连锁墙支护结构的转角处应设置可靠的衔接措施

5.1.1连锁墙支护结构施工不能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正常使 用和安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震、防侧向挤土等措施。 5.1.2沉桩机械应结合场地周围环境、土质条件、施工工艺和桩 型要求等综合选取。施工现场应满足沉桩机械承重、运输和施工 要求。

5.1.3连锁桩除采用静力压桩工艺外,尚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中

1施工前应结合单桩承载力要求、地层情况、场地情况、桩径 及垂直度要求等合理选取机型和配重; 2静力压桩机和配重的重量应满足压桩力的要求,并应预留 适当的储备系数; 3夹持器表面应平整,对面夹板应与桩轴线平行且相对应: 夹板运行速率应一致。 5.1.5施工现场连锁桩的吊运及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锁桩不宜在施工现场多次吊运,以免引起桩的破损; 2 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连锁桩: 连锁桩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5.1.6 接桩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需要接长时,其人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 1.0m,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和机械连接

1施工前应结合单桩承载力要求、地层情况、场地情况、桩径 及垂直度要求等合理选取机型和配重; 2静力压桩机和配重的重量应满足压桩力的要求,并应预留 适当的储备系数; 3夹持器表面应平整,对面夹板应与桩轴线平行且相对应, 夹板运行速率应一致。

连锁桩不宜在施工现场多次吊运,以免引起桩的破损; 2 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连锁桩; 3 连锁桩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 5.1.6 接桩与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需要接长时,其人土部分桩段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5m~ 1.0m,桩的连接可采用端板焊接和机械连接。 2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以方便上节桩就位,接桩时上 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王2mm

3采用端板焊接方法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 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上下节桩之间的间隙,应用铁板 填实焊牢; 2)接桩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 程》JGJ81的有关规定; 3)焊接材料的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 证书、复试报告; 4)焊接时宜先在坡口周围每边对称点焊2点~3点,待上下 桩节固定后再分层施焊,施焊应由两个焊工对角焊接; 5)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三层,内层焊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进 行施焊外一层。焊缝应饱满连续,不得有任何裂缝或缺 焊等。焊接接桩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的三级焊缝的要求; 6)应在焊接好的接头自然冷却后才可继续沉桩,冷却时间 不宜少于8min,不得用水冷却或焊好立即沉桩施工。 4采用机械连接时,接头性能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 设计的具体要求。 7连锁桩不宜截桩,当遇特殊情况确要截桩时,应采取有效 确保截桩后连锁桩的质量。截桩应采用锯桩器,不得采用大 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扳拉截桩。单节桩截断后的截余部分不应 支护桩使用。

5.1.8当出现连锁墙局部渗漏水

连锁桩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 2长度不大于15m的连锁桩,最下层宜按两支点位置(图

5.2.1)放在垫木上,长度大于15m的连锁桩及拼接桩,最下层应 采用多支点堆放,支点位置应另行验算,垫木应均匀放置且位于同 一水平面:

图5. 2. 1 两支点法位置示意图

3连锁桩应按规格、类型、型号、长度分别堆放,堆放过程中 应采用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堆放层数不宜超过表5.2.1 的规定,具体层数可结合地基承载力确定:

表5.2.1连锁桩推荐堆放层数

4连锁桩堆放时,带凹槽面应位于两侧面,不得作为上、下面 堆放。

5.2.2连锁桩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连锁桩吊装应符合下列

1长度不大于15m的连锁桩,宜采用两点吊(图5.2.2)或两 头勾吊法,吊钩与桩身轴线夹角不得小于45°,采用两头勾吊法应 进行吊装验算;

图5.2.2两点吊吊点位置示意图

2长度大于15m的连锁桩或拼接桩,应采用多点吊,吊点位 置应另行验算; 3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土200mm; 4桩身起吊时应以非凹槽面作为受压、受拉面,不得将凹槽 面作为受压、受拉面; 5连锁桩装卸应轻起轻放,不得抛掷、碰撞、滚落。 5.2.3连锁桩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承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1 条第2款的规定,各层间应设置垫木,垫木应上下对齐、材质一致, 司层垫层应保持同一平面; 2连锁桩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

5.3.1当采用静压工艺沉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墙施工前应依据定位控制点引测墙体定位轴线,经验 收后进行连锁桩桩位放线,放出的桩位经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压 桩施工; 2连锁桩静压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段 长度进行分段施工,每个施工段应先在确定好的位置压入第一根 桩,然后以第一根桩为中心,左右对称施工; 3连锁墙每个施工段中连锁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K的有关规定。 5.3.2当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采用引孔法压桩时,应配备螺旋钻 孔机等成孔设备,或在压桩机上配备专用的螺旋钻,引孔压桩法质 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孔宜采用螺旋钻干作业法施工,引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 大于0.5%; 2引孔作业和压桩作业应连续进行,间隔时间不宜大于 12h,在软土地基中不宜大3h,

5.3.3静力压桩以桩长和桩顶标高满足设计要求为终压条件,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桩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相邻桩位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2%;2单根桩宜一次性连续静压到底;3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应控制日压桩量。5.3.4压桩过程中应测量桩身的垂直度,当桩身垂直度偏差大于0.5%时,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不得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5.3.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作业,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1压力表读数显示情况与勘察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2桩难以穿越具有软弱下卧层的硬层;实际能够压人的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4出现异常响声,压桩机械工作状态出现异常;5桩身出现纵向裂缝和桩头混凝土出现剥落等异常现象;6桩身夹持机具打滑;压桩机下陷严重不能保证桩身垂直度。5.3.6静压送桩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方可送桩,压桩、送桩作业应连续进行;2送桩应采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应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5.3.7当地基土为饱和淤泥、淤泥质土及黏性土时,宜采取引孔、设置塑料排水板或袋装砂井等措施消减超孔隙水压力。在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总桩数10%的桩设置上涌和水平偏位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涌量及桩顶水平偏位值,当上涌和水平偏位值较大时,应采取复压等措施。5.4注浆连锁5.4.1注浆管顶端应高出地表不少于200mm,钻孔封口深度视22:

设计和施工需要,但不得小于0.5m,四周用干性水泥或水泥一水 玻璃浆液封闭。

1施工前应对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 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及注浆设备等进 行检查; 2施工过程中应对浆液的配比及主要性能指标、注浆顺序、 注浆压力等进行检查。

1连锁墙连锁止水孔的注浆,应结合工程地质特点和实际情 况选择合理的注浆工艺和填充料: 2连锁止水孔宜采用水泥砂浆进行填充,浆液的配比、主要 性能指标及注浆压力应通过试验确定;当连锁墙作为永久性结构 时,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 3对于可直接下注浆管且孔深经检查基本达到设计要求的 连锁止水孔,可直接实施注浆;对于不能直接下注浆管的连锁止水 孔,可采用钻机清孔后注浆,钻(清)孔作业不得损坏连锁桩桩身 并应清除孔底渣土; 4注浆应在连锁止水孔开始泛出浆液后,边拔注浆管边补 浆,直至注浆管完全拔出孔口。

5.5.1连锁桩抗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抗弯性能指标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2连锁桩应按本规范附录I的有关规定进行抗弯试验,当 加载至本规范附录A中的开裂弯矩时,桩身不得出现裂缝; 3当加载至本规范附录A中的极限弯矩时,连锁桩不得出 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1)受拉区混凝土裂缝宽度达到1.5mm;

2)受拉钢筋被拉断; 3)受压区混凝土破坏。 4连锁桩接头处极限弯矩不得低于桩身极限弯矩。 5.5.2连锁桩抗剪性能指标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抗剪 试验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M的有关规定。 5.5.3连锁桩进场前应具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合格证编号; 2 采用标准编号; 连锁桩品种、规格、型号及长度; + 产品数量; 混凝土强度等级; 6 制造日期或连锁桩编号; 制造厂广名、出广日期: 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5.5.4 连锁桩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 尺寸允许偏差和抗裂性能等。 5.5.5连锁桩出厂检验批量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验时,批量和抽样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充许偏差进行检验时,应以同品种、同 规格、同型号的连锁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 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3检验抗裂性能时,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 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5.5.6连锁桩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判定应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 始记录,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外观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24·

5.5.5连锁桩出厂检验批量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验时,批量和抽样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进行检验时,应以同品种、同 规格、同型号的连锁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 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3检验抗裂性能时,应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合格 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裂性能的检验

5.5.6连锁桩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判定应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的原 始记录,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外观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部符合本规范第4.2.9条规定或符合本规范表4.2.9 中第4、5、6、7、8、9项规定,其余项经修补能符合相应规 定的连锁桩,外观质量为合格。 2)当抽取的10根连锁桩全部符合第1项的规定,则判外 观质量为合格;若有3根及以上不符合第1项的规定, 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若有2根及2根以下不符合第 1项的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 复验产品全部符合第1项的规定,判外观质量为合格; 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不符合本 规范表4.2.9第4、5、6、7、8、9项中任意一条规定的连 锁桩,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尺寸允许偏差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抽取的10根连锁桩全部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规 定,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 2)当有3根及以上不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规定,则判 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3)当有2根及2根以下不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规定 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 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规定,判尺寸允许偏差为合格; 4)当仍有1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允许偏差为不合格。 抗裂性能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抽取的2根连锁桩全部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 款规定,则判抗裂性能为合格; 2)当有1根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款规定,应从同 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根 不合格,则判抗裂性能为不合格; 3)当所抽2根全部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款规定 则判抗裂性能为不合格。 在温凝土抗压强度、抗裂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外观质量和

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5.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连锁桩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5.8连锁桩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 尺寸允许偏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等项目,必要时由双 方协商,可增加试验项目。 5.5.9连锁桩型式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 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 2在10根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弯性能检验; 3抗弯试验完成后,在2根中抽取1根,在连锁桩中部同一 断面的三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 5.5.10连锁桩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的判定 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的规定。 2抗弯性能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抽取的2根连锁桩全部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 款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为合格; 2)当有1根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款规定,应从 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 根不合格,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 3)当所抽2根全部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款规 定,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3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所抽1根连锁桩的三个数据全部符合本规范第4.2.3

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

5.5.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连锁桩型式检验

5.5.9连锁桩型式检验抽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 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检验; 2在10根中随机抽取2根进行抗弯性能检验; 3抗弯试验完成后,在2根中抽取1根,在连锁桩中部同 断面的三处不同部位测量保护层厚度

5.5.10连锁桩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锁桩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及尺寸允许偏差的判定 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5.5.6条的规定。 2抗弯性能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抽取的2根连锁桩全部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 款规定,则判抗弯性能为合格; 2)当有1根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款规定,应从 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 根不合格,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 3)当所抽2根全部不符合本规范第5.5.1条第2、3款规 定GB/T 37229-2018 公共服务效果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则判抗弯性能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3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若所抽1根连锁桩的三个数据全部符合本规范第4.2.3

条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为合格; 2)若有一个数值不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应从同 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 数值不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则判保护层厚度 不合格,且不得复检。 4在混凝土抗压强度、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合格的基础上, 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判 为不合格

1 桩位偏差的检测; 2 桩顶标高的检测; 3 桩身垂直度的检测: 4 桩身质量完整性的检测; 5 施工机具的检查; 6 桩身裂缝监控; 7 桩接头施工质量检测; 8 施工记录的监督和检查; 9 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监测。

程施工规范》GB51004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附录A连锁桩配筋、力学性能、

A.U.T连锁桩构造(图A.0.T)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旋箍筋间距均应为100mm: 2桩周转角处倒角尺寸可根据生产情况适当调整,并应四角 对称,若采用圆角,倒角半径取值范围为0~60mm; 3除角筋外的其他钢筋,当连锁桩边长小于600mm时,应 放在B,或BDB21T 2668-2016 玉米脱粒机作业技术规程,的等分点上,当边长大于或等于600mm时,应放在 B或B的等分点上; 4预应力钢筋及螺旋箍筋的规格、数量应满足本规范第 A.0.2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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