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04-2015 陕西省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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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61/T 104-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2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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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04-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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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04-2015 陕西省村镇建筑抗震设防技术规程

由生土墙(土环墙或芬土墙)作为王要承重构件的术穆 (屋)盖结构。

2. 1. 10 石结构 stone structurd

由石砌体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QYXJ 0004S-2015 云南轩健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蔬菜干制品,石主要包括料石和平 毛石。

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在承重墙体 中部设置60mm厚的水平砂浆带,砂浆带中配置通长水平钢筋

MU 砌块(砖)的强度等级; Mb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普通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C 混凝土强度等级; Cb 混凝土砌块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HPB 热轧光圆钢筋; HRB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力 表示钢筋直径,如6表示直径为6mm的钢筋; 基础底面宽度,矩形构件截面宽度,门、窗洞

宽度; 基础顶面的墙体宽度或柱脚宽度: 价梯形石基础的每阶伸出宽度; 价梯形料石基础上阶石块与下阶石块压砌长度 价梯形石基础下阶石块长度; 基础台阶的宽度; 基础台阶的高度; 钢筋直径,圆形截面木构件直径; 矩形构件截面高度或突出屋面构件的高度; 木垫板厚度。

宽度; 基础顶面的墙体宽度或柱脚宽度: 阶梯形石基础的每阶伸出宽度; 价梯形料石基础上阶石块与下阶石块压砌长度; 阶梯形石基础下阶石块长度; 基础台阶的宽度; 基础台阶的高度; 钢筋直径,圆形截面木构件直径; 矩形构件截面高度或突出屋面构件的高度; 木垫板厚度。

3.1房屋平立面布置及结构体系

3.1.1房屋体型宜简单、规整,平面不宜局部有较大突出或口 进,立面不宜高低不等。

3.1.2房屋的结构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墙体布置宜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 下连续; 2房屋楼(屋)面板不宜错层,楼梯间不宜设在房屋尽端 和转角处,且不应设置预制踏步板一侧支承于墙体内的悬挑楼梯; 3不宜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楼面挑梁上的 承重砌体墙应有可靠的措施与构造柱、圈梁拉结,不应在挑梁 上砌筑无拉结措施的墙体; 4烟道和风道不应削弱承重墙体;当承重墙体被削弱时 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 5木屋架不应采用无下弦的人字或拱形屋架。 3.1.3同一房屋不应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的承重 结构;也不应采用砖(砌块)墙、石墙、土坏墙、夯土墙等不 同材料墙体混合的承重结构。

的高度当无拉结措施时不应大于500mm,当其高度大于500mm 或上述结构构件在房屋出入口上方时,应采取拉结措施

宽度宜为600mm~1000mm,当为无组织排水时,散水的宽度可 安檐口线放出200mm~300mm。

3.2.1各种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见表3.2.1

3.2整体性连接与抗震构造措施

主:表中墙体指砖墙和石墙,不包括生土墙

3.2.2屋架、梁在外墙上的支承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跨度大于6.0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砖砌体)或 4.2m(砌块和料石砌体)的梁下应设置木垫板或混凝土垫块, 未垫板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500mm和60mm,宽度不应 小于240mm(墙厚小于240mm时取墙厚);混凝土垫块厚度不 宜小于180mm,宽度宜与墙体厚度相同,从梁侧边算起,垫块 挑出长度宜等于垫块高度,垫块示意见图3.2.2; 2搁置在生士墙上的木屋架或木梁在外墙上的支承长度不

应小于370mm,且宜满搭,支承处应设置木垫板;木垫板的长 度、宽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500mm、370mm和60mm; 3支承在木柱上时,应采用木夹板或螺栓与柱可靠连接; 4木垫板和混凝土垫块下应铺设砂浆垫层;木垫板与木屋 架、木梁之间应采用铁钉或扒钉连接。

图3.2.2垫块示意图

3.2.3门窗洞口过梁不得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不应 小于240mm。

3.2.4墙体门窗洞口的侧面应均匀分布预埋木砖,门洞每

埋置3块,窗洞每侧宜埋置2块,门、窗框应采用圆钉与预埋 木砖钉牢。

3.2.5房屋宽度不应大于9.0m;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

宜大于1.5m;外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 的一半。

3.2.6各种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时,均应符合本规 程第5章的相关规定。

3.2.7房屋中悬挑构件(雨、阳台、挑檐等)应

本中的钢筋拉结,悬挑构件的悬挑长度、截面和配筋应按计算 确定,一般悬挑长度不宜大于1200mm。

3.3结构材料与施工要求

3.3.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钢材等材料应采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附有材 料质量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等级除基础垫层可采用C10以外,其他构件 不应低于C20; 3烧结普通砖、烧结承重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1O,其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b7.5;室内地面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实心砖,且砖的强度等级不 应低干MU15,砌筑砂浆采用水泥砂浆,目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M7.5; 44 钢筋宜采用HPB30O、HRB335和HRB400钢筋: 5金属连接件、扒钉等宜采用Q235钢材; 6木构件应选用干燥、纹理直、节疤少、无腐朽的木材; 7生土墙体土料应选用杂质少的黏性土,土中不应含有大 于20mm的硬土块; 8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9基础材料可采用混凝土、砖、石、灰土或三合土等,灰 土中的石灰应充分熟化。

3.3.2施工除应符合各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HPB300钢筋端头应设置180°弯

2外露铁件应做防锈处理; 3嵌在墙内的木柱应采取防腐措施;木柱伸入基础内部分 应采取防腐和防潮措施: 4配筋砂浆带中的钢筋应完全包裹在砂浆中,不得露筋 砂浆层应密实; 5设有纵横墙连接钢筋的灰缝处,勾缝砂浆强度等级不应 低于M5,并应抹压密实。 3.3.3散水施工的一般方法为:基层素土夯实后铺不小于 60mm厚素混凝土或浆砌片石、砖等,面层采用1:3水泥砂浆 压光抹平(图3.3.3),保证排水通畅,散水与建筑墙体连接处 采用沥青砂浆灌缝。

图3.3.3散水构造做法

4.1.1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4.1.1的划分选择对抗震有利 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 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1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

1.2山区建筑的场地和地基基础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 》GB50011的相关规定。

4.2.1地基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础不应设置在杂填土、耕植土,

2同一房屋的基础不宜设置在土质明显不同的地基上; 3同一房屋宜采用相同类型的基础

1应探明房屋周边以外2m范围内的地基有无古井、古墓 洞穴、旧基础、暗塘、杂填土、以及湿陷性黄土等情况; 2对于地基中的墓穴、空洞、古井、旧基础、暗塘、杂填 土等应将其彻底挖除,用素土或灰土等分层回填并夯实至基底 标高处,形成素土或灰土垫层。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 3:7,灰土宜用新鲜的消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回填士 每层虚铺厚度宜为250mm,夯实至150mm,应力扩散角=28° 垫层厚度z的取值可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 关规定施行(如图4.2.2);

图4.2.2地基开挖遇特殊情况的处理

3湿陷性黄土地基宜采取整片处理,具体见《湿陷性黄 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整片地基处理宜采用素土垫层(或 灰土垫层)进行处理,不得采用砂石等透水材料,做法及要求 见4.2.2条第2款; 4地基为软弱粘性土、可液化土、膨胀土、新近填土或严 重不均匀土层时,地基处理措施可参照4.2.2条第3款黄土地基

的处理措施; 5地基采用天然地基时应夯实。 4.2.3房屋基础理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理埋置深度不宜小于500mm,地基为岩基时可适当减 小; 2地基为李节性冻土时,宜理置在冻胀深度以下或采取其 他防冻措施; 3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地下水位较高,基础不 能理置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宜将基础底面设置在最低地下水位 200mm以下,施工时尚应考虑基坑排水; 4在原有建筑物临近建造新建筑物时,新基础的理深不宜 超过原有基础的底面,当不能避免时,新、旧基础间应保持 定的净距或采用可靠的基础形式。 4.2.4基础的质量要求、基础台阶的宽高比(图4.2.4的6z H.)应符合表4.2.4要求。

表4.2.4基础的质量要求、基础台阶的宽高比bs/H。的允许值

00 式中:b 基础底面宽度(m);

4.2.5基础构造及砌筑应满足下列要求:

bo 基础顶面的墙体宽度或柱脚宽度(m); Ho 一 基础高度(m); tana 基础台阶宽高比b:H。,其允许值可按表4.2.4选用; bf 基础台阶宽度(m)。

图4.2.4基础宽高比示意

2砌筑平毛石基础时,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天面向下; 价梯形石基础的每阶伸出宽度6,不宜大于200mm,厚度不宜小 于250mm。阶梯形料石基础,上阶石块与下阶石块压砌长度b,

图4.2.7砖基础圈梁示意

4.2.8基础宽度应依据墙体荷载和地基承载力的大小确定。当 地基承载力较高时,单层和二层房屋基础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 600mm;当为承重墙时,基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4.2.9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4.2.9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

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图4.2.9)。

a)钢筋混凝土基础圈梁与构造柱连接

b)配筋砂浆带与构造柱连接

图4.2.9基础与构造柱连接

5.1.1本章适用于6~8度地区的砌体结构房屋,包括烧结普 通砖、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十小砌块等砌体承重的一、二层木楼 (屋)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 (屋)盖房屋。 5.1.2砌体结构房屋的层数和层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1.2的规定; 2房屋的层高:单层房屋不应超过4.0m;两层房屋的各 层层高不应超过3.6m。

,1.1本章适用于6~8度地区的砌体结构房屋,包括烧结普 通砖、烧结多孔砖和混凝土小砌块等砌体承重的一、二层木楼 屋)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 屋)盖房屋。

5.1.2砌体结构房屋的层数和层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1.2的规定: 2房屋的层高:单层房屋不应超过4.0m;两层房屋的各 层高不应超过3.6m。

表5.1.2房屋层数和高度限值(m)

注: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平屋面屋面板板顶或坡屋面檐口的高度

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5.1.3的规定

5.1.3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5.1.3的

表5.1.3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表5.1.4房屋局部尺寸限值(m)

5.1.5砌体结构房屋的建筑布置和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 2 不应采用砌体墙和混凝土墙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 3 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或转角处: 不应在房屋转角处设置转角窗。 5. 1. 6 承重(抗震)墙厚度:实心砖墙不应小于240mm;多子 砖墙、小砌块墙不应小于190mm。

5.2.18度地区房屋的外墙四角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横墙交接处、楼梯间四角和较大洞口(较大洞口,内墙指才 于2.1m的洞口;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充许近 放宽)两侧宜设置构造柱。

5.2.2砌体结构房屋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5.2.2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墙体拉结钢筋的设置部位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未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房屋四角、房屋中长度大

5.2.3墙体拉结钢筋的设置部位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5.2.4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楼屋盖的房屋应在

屋屋盖处沿外墙和内横墙(间距不大于4.5m)设置圈梁,8度 区二层房屋宜在楼盖处同屋盖设置圈梁。圈梁宜采用钢筋混凝 土圈梁,也可采用配筋砂浆带。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不设圈梁。但楼板沿墙体 周边应加设2Φ10纵筋,并与构造柱或墙体钢筋可靠连接。

2.5圈梁转角、纵横墙交接处的构造

图5.2.10预制板板端钢筋连接与锚

图5.2.11女儿墙构造

2房屋构造柱宜伸至女儿墙顶,构造柱中纵筋与压顶纵筋 相互拉结; 3室外楼梯栏板不应采用无竖向钢筋的砖墙,宜采用钢管 或木栏杆。 5.2.12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 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1²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 2对190mm厚的砖墙为4.8m 3砌块墙为 4.8m。 5.2.13山墙处的壁柱或构造柱宜砌至山墙顶部,且屋面构件 应与山墙可靠连接。 5.2.14木屋架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及与墙体的连接应符合本规 程第6章的有关规定,

2房屋构造柱宜伸至女儿墙顶,构造柱中纵筋与压顶纵筋 相互拉结; 3室外楼梯栏板不应采用无竖向钢筋的砖墙,宜采用钢管 或木栏杆。

5.3.1砌体房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砌体房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前,普通砖和多孔砖应提前1~2大适度湿润,并 确保砌筑前表面风干;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的厚度 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水平灰缝砂 浆应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4墙体在转角和交接处宜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义 必须留置的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 度的2/3,严禁砌成直槎,砖砌体接槎砌筑时,应将接槎处表面

表6.1.4木结构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6.1.5木结构房屋围护墙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6.1. 要求。

6.1.5木结构房屋围护墙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6.1.5的

FZ/T 64094-2022 废旧纺织品再生托盘6.1.5房屋围护墙局部尺寸限值(

6.1.6木结构房屋采用砖砌体、砌块砌体、生土墙体和石砌体

6.1.6术结构房屋采用砖砌体、砌块砌体、生土墙体和石砌体 故围护墙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土围护墙的勒脚部分,应采用砖、石砌筑,并采取有 效的排水防潮措施; 2围护墙应砌筑在木柱外侧,不应将木柱全部包人墙体 中;木柱下应设置柱脚石或混凝土基础,不应将未做防腐、防 潮处理的木柱直接理入地基土中: 3木结构房屋的围护墙,应根据不同墙体分别按第5、7、 8章的要求,沿高度应设置配筋砂浆带或木圈梁 6.1.7木柱木屋架和穿斗木屋架房屋宜采用双坡屋盖,且坡度 不宜大于30°:屋面宜采用轻质材料(瓦屋面)。 6.1.8砖(小砌块)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190mm;生土抗震墙 厚度不应小于300mm,机械夯筑和机械压制土坏抗震墙不应小 于180mm;石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 6.1.9木结构房屋应在下列部位采取拉结措施:

1三角形木屋架和木柱木梁房屋应在屋架(木梁)与柱的 连接处设置斜撑; 2两端开间和中间隔开间应在屋架跨中位置设置竖向剪刀

撑; 3穿斗木构架应在屋盖中间柱列两端开间和中间隔开间设 置竖向剪刀撑,并应在每一柱列两端开间和中间隔开间的柱与 龙骨之间设置斜撑; 4山墙、山尖墙应采用墙揽与木构架(屋架)拉结; 5内隔墙墙顶应与梁或屋架下弦拉结

6.2.1木柱下应设柱脚石或混凝土基座。6、7度区柱脚与柱脚 石之间可采用木销键在木柱侧边连接,其中木销键80mm(深) ×50mm(宽)×80mm(高)(图6.2.1(a))。8度区柱脚与 注脚石之间可采用木椎连接GB 500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木位于木柱中间,尺寸为80mm x80mm×80mm。当采用混凝土基座,通过钢板和2根直径为 2mm螺栓连接柱脚与混凝土基座,钢板尺寸为700mm(高) ×50mm(宽)×4mm(厚)(图6.2.1(b))。柱脚石或混凝士 基座埋入室外地面以下的深度不应小于200mm

图6.2.1本柱与基座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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