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T 466-2019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

JGJ T 466-2019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JGJ T 46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18 mb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0835
VIP资源

JGJ T 46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JGJ T 466-2019 轻型模块化钢结构组合房屋技术标准

由多个模块单元叠置,并相互连接组成的单、多层箱 结构。

modules and frames

GB/T 1572-2018 煤的结渣性测定方法叠箱结构与框架混合而成的结构体系。 2.0.10嵌人式模块框架结构体系 recessed module supported byframes 模块单元由一个结构框架支撑或者被放置在结构楼面上而形 成的结构体系。通常模块可以被放置在主要结构构件之间

指模块建筑平面图中由名义轴线组成的轴网。对于布置在建 筑平面中部的模块单元,采用相邻两模块间隙的中线作为定位轴 线;对于布置在模块建筑平面尽端的模块单元,采用其外墙的外 边线为定位轴线

,1.1模块化组合房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 统一标准》GB50352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建筑设计应统筹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规划设计、生产运输, 利作安装和运营维护等

通风、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装饰等专业协同设计,确 模块建筑设计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模块单元设计应集成结构 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

3.1.4建筑设计阶段应考虑建筑选型和平面布置的要求

3.1.5建筑功能的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功能合理,空间组织便捷: 2采光、通风、隔声、保温、隔热、防水和卫生等要求 3防火、疏散、防护、抗震、抗风、防雷击等防灾与安 性设计要求。

片口性 广日穴史定 2采光、通风、隔声、保温、隔热、防水和卫生等要求; 3防火、疏散、防护、抗震、抗风、防雷击等防灾与安全 性设计要求。 3.1.6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模数要求与原材料基材的规格,应 选用标准化、系列化的尺寸,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材料损耗。 3.1.7模块化组合房屋的设计、生产和装配中的模数数列应根 据功能性和经济性原则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 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据功能性和经济性原则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 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1.8建筑设计应考虑模块单元的特点,采用名义轴网(

时,h'应为连接垫件的高度。

图3.1.8模块化组合房屋的名义轴网 1一尽端单元;2中部单元;3一模块间隙;4模块角柱

图3.1.8模块化组合房屋的名义轴网

1—尽端单元;2—中部单元;3—模块间隙;4—模块角柱

图3.1.9模块单元竖向布置及建筑层高 h模块单元高度;h'—模块单元间垫件高度;虚线为 铺装后的地(楼)面位置

3.1.10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的规定,模块单元内部品部件、模块单元间的连 接节点应采取隔声、隔振措施,对可能形成声桥的部位,应采用 隔声材料或重质材料填充或包覆,使相邻空间隔声达到设计 要求。 3.1.11模块化组合房屋应采用热工性能较好的围护结构体系并 应选择先进、适用的供热、供冷系统和运行方法。建筑物应根据 所处气候分区的不同要求,对墙体采用相应的保温、隔热措施: 并应满足建简使用功能和建箭节能的需求

应选择先进、适用的供热、供冷系统和运行方法。建筑物应根据 所处气候分区的不同要求,对墙体采用相应的保温、隔热措施 并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的需求,

3.2.1 模块化组合房屋模数宜采用下列尺寸: 1 平面图中,相邻模块单元间间隙距离宜为5mm、10mm; 2 立面图中,上、下模块单元间间隙距离宜为20mm、 30mm; 3 模块外墙厚度宜采用50mm模数; 模块内隔墙厚度宜采用100mm基础上15mm模数: 5 模块间分户双墙厚度宜采用175mm基础上30mm模数 3.2.2 模块单元的尺寸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块单元平面尺寸应符合建筑功能与人居环境要求,单 个模块单元进深不宜超过10m,单个模块单元的宽度不宜超 过4m; 2楼梯间模块宜采用2.4m、2.7m开间,走廊宽度宜采用 1.8m、2.4m; 3模块高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和模数规定,室内可 居住房间净高不应小于2.4m,厨房、卫浴、走廊、通道等房间 净高不应小于2.1m; 4模块单元的模数尚应考虑道路运输条件和现场吊装条件 的限制。

1平面的功能区应通过标准模块的尺寸组合进行布置,其 布置宜规则、对称; 2在同一功能区中布置的模块数量应尽量少,减少拼缝; 3一个功能区由多个模块覆盖时,功能区内的管线、设备、 墙壁、门窗宜保持整体性: 4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厨房等功能特殊、管线密集 的区域,宜采用单个模块单元; 5建筑平面设计时应考虑相邻模块单元的连接关系。

区域结合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布置要求,综合优化布置并应满 足其使用功能,并应符合人流、物流通行以及安全蔬散等建筑 要求。 3.2.5建筑平面设计应采用标准模块不同堆叠形式,来实现 多样化的建筑功能需求。可通过在平面和立面上偏移模块单 元、阳台和屋面模块单元附件的使用等技术提高建筑美观效果 (图 3. 2. 5) 。

区域结合模块建筑抗侧力结构布置要求,综合优化布置并应清 足其使用功能,并应符合人流、物流通行以及安全蔬散等建望 要求。

3.2.5建筑平面设计应采用标准模块不同堆叠形式,

多样化的建筑功能需求。可通过在平面和立面上偏移模块单 元、阳台和屋面模块单元附件的使用等技术提高建筑美观效身 (图 3. 2. 5) 。

图3.2.5模块单元的不同堆叠形式

3.2.6模块布置应考虑与结构支撑、剪力墙等布置的协调。当

3.2.6模块布置应考虑与结构支撑、剪力墙等布置的协调。当 室内布局需要较大尺寸空间时,可采用模块与框架结构、框架支 撑结构等形成混合结构体系的方式实现(图3.2.6)。

(a)上部模块跨越下部模块间隔(b)模块与悬挑端部有支撑的分离式框架

(c)设有中庭的分离式屋面板的模块建筑 图3.2.6建筑悬挑和中庭的模块单元布置

3.2.7建筑体型、窗墙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

3.2.7建筑体型、窗墙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GB5018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IGJ13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产 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关于建筑功能和 建筑节能的规定。 3.2.8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外立面分割尺寸合理

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26关于建筑功能和 建筑节能的规定。 3.2.8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外立面分割尺寸合理 流线简洁,符合环境要求。

3.2.8建筑立面设计应符合规划要求,外立面分割尺寸合理 流线简洁,符合环境要求。

足自然通风的模块化居住建筑,应采取措施改善室内环境

3.3.1模块地板可采用轻钢结构楼板、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工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预制钢筋混凝土圆孔板、装配整体式楼 板等。 3.3.2轻钢结构楼板宜采用主次龙骨或轻钢龙骨桁架结构,其 上铺设复合板材组成。 3.3.3复合板材可采用增强纤维硅酸钙板、定向刨花板等,不 得采用不配钢筋的纤维水泥类板材和水泥加气发泡类板材。 3.3.4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在工厂内宜采用轻质混凝土现浇制 成,楼板钢筋应与模块四周边梁可靠连接,楼板和模块之间应增 设连接件有效连接 3.3.5对于预制混凝土圆孔板或装配整体式楼板,板与梁、板

3.3.1模块地板可采用轻钢结构楼板、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工 厂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预制钢筋混凝土圆孔板、装配整体式栏 板等。

得采用不配钢筋的纤维水泥类板材和水泥加气发泡类板材。 3.3.4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在工厂内宜采用轻质混凝土现浇制 成,楼板钢筋应与模块四周边梁可靠连接,楼板和模块之间应增 设连接件有效连接

3.3.5对于预制混凝土圆孔板或装配整体式楼板,板与梁、

3.4.1模块顶板宜采用轻钢龙骨吊顶、夹芯板吊顶、单层或双 层钢板复合板吊顶等轻质板材形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不同的吊顶板材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夹芯板宜选择热镀锌钢板,双面镀锌含量不应小于 180g/m²,厚度可选用0.5mm及以上的板材,其连接方式可采 用搭接方式; 2夹芯板的板芯材料可采用岩棉板材,其密度不应小于 100kg/m3;也可选用挤塑型聚苯板; 3单层钢板复合板可采用钢板下铺带铝箔防潮层的玻璃棉 毡;必要时在底部设置钢丝网或玻璃纤维布加强,以承托保温 材料;

挤塑板等保温材料,加工成板材

3. 4.2 模块顶板宜设置对角拉撑,增加平面内刚度,防止发 变形。

3.4.3模块顶板的支撑构件可选用C形钢条,也可在

作钢筋小架標条,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標条应与框架梁可靠 接。標条下应铺设吊顶的龙骨。

3.4.4模块顶板应包含保温层和防潮层;顶棚各层、各构件间 应安装紧密,以确保模块建筑的气密性,

3.4.4模块顶板应包含保温层和防潮层;顶棚各层、各构件

.5.1模块墙板应根据功能要求分为外墙、内隔墙等,不同功 墙体宜采用同类材料、不同尺寸和构造。

3.5.1模块墙板应根据功能要求分为外墙、内隔墙等,

以避免产生冷桥,墙体可采用波纹板、衬板、盒式面板、复合 或者轻质混凝土板、木板等材料围护。

3.5.4外墙构造应符合墙体节能的有关规定,宜采用含有重

材料和轻质高效保温隔热材料组合的复合材料。当采用无机材 夏合保温板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结构保温复合板》JC T432的规定执行。

技术措施,满足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夏热 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和《严寒和寒冷地区 舍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的规定: 1模块化组合房屋外墙应满足所在地的节能要求,宜采用 外保温隔热构造。 2有保温要求的地区,墙体应满足国家现行本类别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所规定的传热系数限值要求。供暖地区的墙体应尽量

避免金属件或连接件直接穿透保温层;必须穿透时,应进行露点 验算,不满足时应采取措施保证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 空气露点温度。 3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的围护结构保温层 内侧宜设置隔汽层。 4有防热要求的地区,当采用轻质墙体结构且热惰性指标 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遮阳、通风空气间层、反射构造等综合 措施。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射层、防水层;当保温隔热材料有受潮风险时,宜采用防水透 膜或覆铝的防水透气膜外包,使保温隔热材料保持干燥。

3.5.9墙体中的空气隔层应密封良好,可作为空气屏障来

虑结构构件、连接件等热桥构件的影响,保温材料的宽度应等二 或略大于立柱间距,厚度不宜小于立柱截面高度。

用冷弯薄壁C形钢龙骨时,应双排交错布置形成断桥。当钢 件外侧保温材料厚度受限时,应进行露点验算。

3.5.13内隔墙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1隔墙应有良好的隔声、防火、气密和保温性能,且应具 备足够强度和刚度抵抗室内冲击荷载,确保装修、设备、管线的 正常工作; 2隔墙应满足吊挂要求,厨房、卫生间的隔墙应满足防水

要求或者应有防水措施; 3隔墙与隔墙、外墙、地板、顶棚、模块单元钢骨架应有 可靠的、可以保证隔墙与其他结构不分离、脱落的连接; 4当内隔墙用作分户墙时宜采用双层隔墙,隔墙之间应留 有10mm隔空间隙,且应布置保温和隔汽层; 5隔墙宜采用轻钢龙骨非金属面板隔墙或夹芯板隔墙,并 按国家现行有关隔声、保温和防火标准进行设计: 6内隔墙与钢结构模块单元的骨架之间应设置变形空间: 用轻质防火材料填充,内隔墙上需要设置电器开关或插座时,必 须做好隔声处理;内隔墙两侧均需要设置电器开关或插座时,两 者应错位设置

3.6.1根据建筑的使用环境和建筑效果需要,屋面可采用平屋 面或坡屋面的形式。采用坡屋面时,应设置架及跨越侧墙之间 的標条支撑屋面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桁架由采用螺栓连接的C形钢组成时,布置间隔不宜大 于600mm; 2条通常采用独立的C形钢或Z形钢,条上方布置衬 板或盖板用来支撑屋面其他部件。 3.6.2屋面应设置防水措施,应根据建筑的重要程度及使用功 能,结合工程特点及地区自然条件等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 3.6.3屋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系统及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

1屋面系统及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 2屋面保温材料可采用沿坡屋面斜铺或在顶层吊顶上方平 铺的方式布置;宜在屋面吊顶内设置空气隔层,以增强屋面的保 温性能;当采用保温材料在顶层吊顶上方平铺的方式时,在顶层 墙体顶端和墙体与屋面系统连接处,应确保保温材料、隔汽层的 连续性、密闭性和整体性;

3对于居住使用的屋顶空间,保温材料宜设置在屋面构件 的外层,屋面覆盖材料和板条用紧固件应穿过保温层,并固定于 面构件,形成保温屋顶: 4在强风、台风地区的金属屋面应进行抗风揭验算或试验 验证,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5当采用架空隔热层屋面时,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应根据屋 面的宽度或坡度确定,架空层不得堵塞;当屋面宽度大于10m 时,应设置通风屋脊;架空隔热层底部宜铺设保温材料; 6严寒及寒冷地区的坡屋面、檐口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 水雪融化下坠和冰坝的形成; 7天沟、天窗、檐沟、檐口、水落管、泛水、变形缝和伸 出屋面管道等处应采取与工程特点相适应的防水加强构造措施,

3.7.1门框、窗框与墙体结构连接应可靠、牢固、耐久性好, 并符合高效的工厂标准化施工的特点。 3.7.2门窗安装时应避免跨越相邻的模块。如必须设置跨越模 块的门窗,该门窗应在现场安装。安装应可靠、方便,且不得破 环已经安装完成的设备和管线

3.7.3外墙应协调门(窗)宽度与外墙框架的结构空间关系

.3外墙应协调门(窗)宽度与外墙框架的结构空间关系: 设置洞口加强型钢,设计合理的泛水构造

3.8.1模块单元的结构骨架、地板、顶板和墙体之间应可靠连 接,保证其整体性,并应符合保温、隔热、防水、防火和隔声的 要求。

材料填充或包覆,使相邻空间隔声指标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外 墙与楼板端面间的缝隙应以隔声材料填塞。当门窗固定在钢构件 上时,连接件应具有弹性且应在连接处设置软填料填缝。

3.8.3模块化组合房屋应进行隔振设计。对冲击导致传声、传 振的部位应采取隔声、隔振的构造措施;对设备运转导致传声、 传振的部位应分别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和隔振的构造措施,其 中隔振材料与构件应根据振动的固有频率选用。 3.8.4应对模块安装就位后最外侧模块之间的缝隙进行有效封 堵,阻止外部冷空气、雨水及其他异物进入到模块之间的空腔 中,以防其最终渗入到模块内。封堵构造应采用柔性材料完成 以适应模块之间可能产生的相对位移 3.8.5模块单元间隔声构造可根据使用功能采用不同的方案 (图 3. 8. 5)。

3.8.3模块化组合房屋应进行隔振设计。对冲击导致传

.8.3模块化组合房屋应进行隔振设计。对冲击导致传声、传 辰的部位应采取隔声、隔振的构造措施;对设备运转导致传声、 专振的部位应分别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和隔振的构造措施,其 中隔振材料与构件应根据振动的固有频率选用。

3.8.5模块单元间隔声构造可根据使用功能采用不同 (图 3. 8. 5)。

(a)楼板隔声构造 楼板面层板材;2一楼板下封板;3模块单元间空隙; 4一顶棚龙骨间填充保温材料;5一顶棚(双层构造); 6一楼板托梁:7一顶棚龙骨

4.1.1模块单元中受力构件钢材应根据结构及其构件的重

荷载特征、应力状态、连接构造、环境温度、钢材厚度以及构件 所在的部位,选择其牌号和材质。

载以及整体结构的效应。

载以及整体结构的效应。

承重模块单元不宜用于3层以上的建筑。墙承重模块单元中的墙 体若不能直接传力,应在墙体对应位置的楼板空间内设置梯形 架以实现竖向荷载的传递

6.0mm厚的卷边C形钢按400mm或600mm间距沿墙竖直布 置。荷载较大时,可按600mm的间距成对布置,并应进行墙体 稳定性验算。

和防水石膏板以及其他合适的板材,并应与墙体构件有效连接 螺钉应按不小于300mm的间距布置在板中

和防水石膏板以及其他合适的板材,并应与墙体构件有效

4.1.6模块楼板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时,压型钢板与钢骨架 应有可靠的结构连接;采用复合板或轻钢龙骨楼板时,应增加次 梁数量,或设置楼板内水平支撑

4.1.7轻钢龙骨楼板可采用150mm~200mm高、1.2n

4.1.7轻钢龙骨楼板可采用150mm~200mm高、1.2mm~ 1.5mm厚的C形钢,按400mm间距布置,其上翼缘应与板可靠 连接,

4.1.8模块顶板为非承重板,当有其他使用荷载作用时应进行

4.1.9模块单元壁板应避免有过大的开孔,所有开孔部位均万

补强加固。补强构件应采用小截面钢管或型材。当壁板有较大开 孔时,其开孔部位承载的底梁宜按实际有效截面进行强度和挠度 的验算。

验算,提升部位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强

4.2.1墙承重模块单元承重墙中的C形钢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进行设计。 4.2.2柱承重模块单元的边梁可采用热轧槽钢或冷弯型钢截面 成其仙特定的截面形状

4.2.3模块边梁在所支承楼板自重下的跨中挠度不应大

4.2.4角柱可采用方钢管、角钢或者其他开口截面。 4.2.5角柱设计宜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由相邻墙体提供的侧 向约束、来自上部模块的荷载偏心以及上下模块之间的连接 4.2.6在重力荷载作用下,角柱的柱端弯矩可按安装和制造的 偏心误差限值加上由每层边梁传递的荷载引起的力矩来计算。 4.2.7模块单元内部可根据需要设置支撑。支撑形式可采用X 形或K形,形支撑应设计为仅受拉,门窗附近等有空间限制 的地方宜采用K形支撑,可采用C形钢并作为墙体的一部分: 且应设计为可承受拉力和压力。 4.2.8进行结构纵向的抗侧验算时,可考虑K形支撑、X形支

4.2.8进行结构纵向的抗侧验算时,可考虑K形支撑、X形

4.3连接设计与节点构造

.3.1连接可分为三种:模块单元内部构件间连接、模块单元 间结构连接、模块单元与外部支承结构的连接。

和水平方向上相邻模块间的连接。模块单元间的连接应做到强度 高、可靠性好、便于施工安装和检测。

4.3.3连接节点应构造合理,传力可靠并方便施工:

4.3.6模块单元内部的边梁和角柱间可采用焊接或

节点宜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和《冷弯 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进行加强,应保证模 块内梁和柱的刚性连接在受力过程中交角不变

4.3.8梁、柱、支撑等构件的拼接接头,应与构件等强度设计

应加强模块整体框架和支撑体系的整体性,并增强相邻模块梁 间、柱间的连接。

连接应保证有可靠的抗剪、抗压与抗拨承载力。 4.3.11框架与模块间的水平连接宜采用连接件与模块角件连接 的构造,其节点连接应为仅考虑水平力传递的构造。

连接应保证有可靠的抗剪、抗压与抗拨承载力。

12模块单元间的连接宜考虑下

1模块建筑结构、设备、管道线路、保温层、内外装修的 完成度,并确保现场为焊接、螺栓连接、铆接施工提供足够的施

工空间、安全保护。 2连接完成后结构节点的封闭、保护、检修、更换等操作 空间。 4.3.13模块单元应在其四个角部进行水平和竖直连接,可采用 盖板螺栓连接、平板托销连接、模块预应力连接等三类节点构 造,并应根据整体结构抗侧刚度需要选择铰接或刚接节点。 4.3.14模块单元角柱为角钢或者其他开口截面时,可通过连接 板和单个螺栓在模块顶部和底部进行竖直连接,同时水平连接可

盖板螺栓连接、平板扦销连接、模块预应力连接等三类节点构 造,并应根据整体结构抗侧刚度需要选择铰接或刚接节点。 4.3.14模块单元角柱为角钢或者其他开口截面时,可通过连接 板和单个螺栓在模块顶部和底部进行竖直连接,同时水平连接可 采用盖板螺栓连接。模块中的角柱为方钢管时,应在方钢管中预 留直径不小于50mm的检查孔

板和单个螺栓在模块顶部和底部进行竖直连接,同时水平连接可 采用盖板螺栓连接。模块中的角柱为方钢管时,应在方钢管中预 留直径不小于50mm的检查孔

5.1.1模块化组合房屋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应

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和《工程 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结构设计使用年 限为50年和25年时,其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分别不应小于 1.0和0.95。

状态进行验算。结构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 准》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

5.1.3设计应明确提出防火和防腐蚀的技术要求与防护措施。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普通钢材的性 能要求和强度设计值及普通螺栓、高强度螺栓、栓钉与焊条等连 接材料的性能要求和强度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

5.1.5结构设计应符合模块单元生产线制作和现场吊装的要求。

1何载的标准值、何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值系数、动力 荷载的动力系数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的规定采用;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确定: 2当考虑温度变化影响时,温度变化范围可根据地点、环 境、结构类型及使用功能等实际情况确定; 3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

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以动力系数;在计算疲劳和变形时,动 载标准值不宜乘以动力系数。

5.1.7模块单元制作、吊装、连接时,作用在模块单元顶机

的施工荷载应按实际考虑,并宜采取合理的吊装方法减小施工荷 载,当不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时,施工荷载取值不宜小于 1.0kN。楼面二次装修荷载应按实际考虑,不宜小于 0.8kN/m²。

5.1.8支撑布置应与建筑门窗布置相协调,且支撑外边缘尺寸

5.1.8支撑布置应与建筑厂门窗布置相协调,且支撑外边缘厂 不应超过梁外边缘,当楼层大于4层时,应根据实际设计加 部侧向支撑。

5.1.9模块墙壁有开孔并引起整体刚度有较大削弱时,宜采用

有孔模块与无孔模块错列对称布置等措施。模块采用悬挑在 时,悬挑长度不应过大,且悬挑部分不应有开孔。

(a)叠箱结构体系 图 5.2. 1

图5.2.1模块化组合房屋结构体系(二 1一箱体;3一底层框架;4一剪力墙/核心筒

5.2.3抗震设防的结构布置应遵循下列原则

1结构和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质量、刚度 分布宜均匀; 2结构竖向布置宜规则、连续,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 3除外装阳台模块外,不宜外挑构造;必须进行模块外挑 时,宜在模块长边方向上外挑,且外挑距离不应大于模块长边总 长的1/4;外挑构造的所有挑出的模块应在对应基础首层边柱位 置设置中柱以及必要的支撑;未出挑模块一端的角柱应与下部模 块的角柱对应,形成连续的竖向角柱支撑系统: 4上下楼层的质量比不宜大于1.5

5.3.2当采用压型钢板组合楼板,且组合楼板与模块单元

架间有可靠连接时,楼板可按刚性平面进行计算,但在模块边缘 交接处楼板应为不连续;采用轻质楼板的模块建筑,其楼板计算 结构模型应为由地板主梁和次梁以及下层模块的顶棚主梁和次梁 组成的空间钢结构。

5.3.3当结构布置不规则或局部刚度有较天削弱时,宜按空间 模型进行结构计算GB/T 34118-2017 高压直流系统用电压源换流器术语,此时屋盖或楼盖的连接构造应符合平面刚性 铺板的要求。

用荷载设计值,并应采用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验算。计算疲劳 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5.3.6垂直放置的模块组合在结构计算时,由于定位

式中:H一水平误差最大累积值; n所在层数。 5.3.7单柱的水平误差允许值可取柱高的1/200,当考虑多 层的平均值时,平均不应大于柱高的1/300。当水平方向有 多个柱组合时,整个结构水平误差允许值应减小

5.3.8由于定位和加工中的水平误差引起的荷载偏心作用应利

5.3.8由于定位和加工中的水平误差引起的荷载偏心

GB/T 33470-2016 金桔风荷载同时考虑(图5.3.8)

风荷载同时考虑(图5.3.8)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