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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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及标准

水准仪(最上部标500mm不计入)

条文说明:本规范表1中桩体强度的检查方法,各地有其他成熟的方法,只要可靠都行。如用轻便触探器检查均匀程度、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等,可参照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8.1.6质量检验方法

银做湖眼基坑支护施工方案(1)水泥搅拌桩成桩7天内可采用轻便触探法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检验搅拌均匀性:用轻便触探器中附带的勺钻,在搅拌桩身中心钻孔,取出桩芯,观察其颜色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水泥浆富集的“结核”或未被搅匀的土团。对搅拌桩取芯后留下的空间应采用同等强度的水泥砂浆回灌密实。

触探试验:根据现有的轻便触探击数(N10)与水泥土强度对比关系来看,当桩身1d龄期的击数N10大于15击时,桩身强度已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者7d龄期的击数N10大于30击时,桩身强度也能达到设计要求。轻便触探的深度一般不超过4m。检查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小于3根。或者在成桩后3天内,根据小应变法检查桩长和每米桩身的均匀性。

(3)如果某段或某一桥头水泥搅拌桩取芯检测结果不合格率小于10%,则可认为该段水泥搅拌桩整体满足要求;如果不合格率大于10%小于20%时,则应在该段同等补桩;如果不合格率大于30%,则该段水泥搅拌桩为不合格。对搅拌桩取芯后留下的空间应采用同等强度的水泥砂浆回灌密实。

 (4)在特大桥桥台或软土层深厚的地方,或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可在成桩28天后,由监理工程师随机指定抽检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实验或复合地基载荷实验。随机抽查的桩数不宜少于桩数的0.2%,且不得少于3根。试验用最大载荷量为单桩或复合地基设计荷载的两倍。

 (5)外观鉴定。在成桩7天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深度宜超过停浆面以下0.5米),目测检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检查量为总桩数的2﹪。鉴定项目包括:A、桩体圆匀,无缩颈和回陷现象。B、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C、群桩桩顶齐,间距均匀。

(6)如因空桩较长,采用轻便触探进行检测,结果未必精确,起不到检测效果。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检测:a.按单元总根数的2%进行坑探,挖深到建基面以下1m,检查桩身完整性、连续性及搅拌均匀程度;b.对0.5%的搅拌桩进行抽芯检测;c.个别地基相对较差的地段,进行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

8.2.1水泥搅拌桩开钻之前,应用水清洗整个管道并检验管道中有无堵塞现象,待水排尽后方可下钻。

 8.2.2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体垂直度满足规范要求,在主机上悬挂一吊锤,通过控制吊锤与钻杆上、下、左、右距离相等来进行控制。

 8.2.3对每根成型的搅拌桩质量检查重点是水泥用量、水泥浆拌制的罐数、压浆过程中是否有断浆现象、喷浆搅拌提升时间以及复搅次数。

 8.2.4为了确保桩体每米掺合量以及水泥浆用量达到设计要求,每台机械均应配备电脑记录仪。同时现场应配备水泥浆比重测定仪,以备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随时抽查检验水泥浆水灰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8.2.5水泥搅拌桩施工采用二喷四搅工艺。第一次下钻时为避免堵管可带浆下钻,喷浆量应小于总量的1/2,严禁带水下钻。第一次下钻和提钻时一律采用低档操作,复搅时可提高一个档位。每根桩的正常成桩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喷浆压力不小于0.4MPa.

 8.2.6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端、桩顶及桩身质量,第一次提钻喷浆时应在桩底部停留30秒,进行磨桩端,余浆上提过程中全部喷入桩体,且在桩顶部位进行磨桩头,停留时间为30秒。

 8.2.7在搅拌桩施工过程中采用"叶缘喷浆"的搅拌头。这种搅拌头的喷浆口位于搅拌叶片的最外缘,当浆液离开叶片向桩体中心环状空间运移时,随着叶片的转动和切削,浆液能较均匀地散布在桩体中的土中。长期使用证明,"叶缘喷浆"搅拌头能较好地解决喷浆中的搅拌不均问题。

 8.2.8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喷浆时间和停浆时间。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喷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储浆罐内的储浆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量加50kg.若储浆量小于上述重量时,不得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

 8.2.9施工中发现喷浆量不足,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桩复搅,复喷的喷浆量不小于设计用量。如遇停电、机械故障原因,喷浆中断时应及时记录中断深度。在12小时内采取补喷处理措施,并将补喷情况填报于施工记录内。补喷重叠段应大于100cm,超过12小时应采取补桩措施。

 8.2.10现场施工人员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a施工桩号、施工日期、天气情况;b喷浆深度、停浆标高;c灰浆泵压力、管道压力;d钻机转速;f钻进速度、提升速度;g浆液流量;h每米喷浆量和外掺剂用量;i复搅深度。

8.3质量保证措施 为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中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进行。从原材料进场开始至搅拌桩施工结束的每一道工序都严把质量关。搅拌桩施工中尤其要抓好以下方面: 8.3.1施工前现场地面应予平整,必须清除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 8.3.2开机前必须调试,检查桩机运转和输料管畅通情况。 8.3.3施工时,设计停浆(灰)面应高出操作面标高0.5米,在开挖时应将该施工质量较差段挖去。 8.3.4桩机桩位必须对中,对中偏差不得大于5厘米;桩径不得小于设计值。 8.3.5严格按设计确定的参数控制喷浆量和搅拌提升速度。为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水泥浪费,应尽量连续工作。输浆阶段必须保证足够的输浆压力,连续供浆。一旦因故停浆,为防止断桩和缺浆,应将搅拌头下沉到停浆点0.5米以下,待恢复供浆后再喷浆搅拌;如停工40分钟以上,必须立即进行全面清洗,防止水泥在设备和管道中结块,影响施工; 8.3.6严格控制搅拌时的下沉和提升速度,以保证加固范围内每一深度得以充分搅拌;确保桩身强度和均匀性: 8.3.7深层搅拌施工中采用少量多次喷浆的方法,搅拌过程中均喷水泥浆; 8.3.8施工中,如因地下障碍物等原因使钻杆无法钻进时,应及时通知监理、设计人员,以便及时采取补桩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 8.3.9严格按照设计的水灰比配制浆液,配制好的浆液必须过滤;水灰比控制:根据水泥用量计算每槽用水量,在储水罐上做好标志,在施工中严格做好计量工作。制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必须连续,拌制浆液的罐数固化剂和外加剂的用量以及泵送浆液时间等应有专人记录。 8.3.10施工记录必须详尽完善:施工记录必须有专人负责,深度记录误差不得大于10cm,时间记录误差不得大于10秒钟。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均须如实记录,以便汇总分析; 8.3.11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施工用电及机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在制作水泥浆时可适当掺入外加剂。 8.3.12水泥搅拌桩施工,第一次下钻时为避免堵管可带浆下钻,喷浆量应小于总量的1/2,严禁带水下钻。第一次下钻和提钻时一律采用低档操作,复搅时可提高一个档位。 8.3.13为保证水泥搅拌桩桩端、桩顶及桩身质量,第一次提钻喷浆时应在桩底部停留30秒,进行磨桩端,余浆上提过程中全部喷入桩体,且在桩顶部位进行磨桩头,停留时间为30秒。

9.1水泥搅拌桩未达到规定强度不得在桩顶上大量堆载或让挖土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在其上面行驶以防使桩产生断桩等质量问题。

9.2对搅拌桩取芯后留下的空间应采用同等强度的水泥砂浆及时回灌密实。

10.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塔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操作和施工。

10.2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且设置漏电开关,需有专人负责和操作,并经常检查。

10.3立放塔架时,必须事前认真检查索具及连接部位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起落塔架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严禁塔架起落范围内站人和放置设备。

10.5在施工过程中应防止噪声污染,在施工噪声敏感区域宜选择低噪声设备JGJT207-2010 装配箱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pdf,也可采取其他降低噪声的措施。

11.1材料的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1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3分项和单位工程检验记录。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0月16日).pdf11.4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11.5施工现场检查记录。

11.7其他相关的质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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