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群塔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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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群塔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

群塔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

建设单位: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某河道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单位: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监理单位:南昌市正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工程位于广阳路与月路交汇处,为7栋18~27层的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84353㎡(其中地下室16900㎡),本工程共包括、A1#、A2#、A3#、A4#、A5#、A6#、A7#楼及地下车库组成,其中A1#、A2#、A5#一二层为商业。

本工程共计安装塔式起重机5台,为保证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和质量合格,达到使用方便、操作安全的目的。根据建筑施工检查颁布的标准和该塔式起重机的生产厂家所提供《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编制本施工方案:

1. 解放东路综合住宅小区A1地块工程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

3.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6.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9.国家、江西省及南昌市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10.中铁建工集团项目文化标准化建设VI手册

3.1.1尽可能满足覆盖工作面的原则。

3.1.2满足最大材料和构件重量的吊运要求。

3.1.3尽可能满足设备吊装的要求。

3.1.4便于安装及拆除的要求。

3.1.5内塔布置在结构受力合理,便于留洞及处理的部位。

3.1.6用于本工程地下室、主体施工阶段的5台塔机布置如下:

A1#楼安装一台浙江省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ZJ5710)型塔式起重机。位于A1#楼东南角地下车库内,A1#楼A轴以南,19轴至22轴之间;

A3#楼安装一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4210)型塔式起重机,位于A3#楼A轴以南,10轴至18轴之间;

A4#楼安装一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5010)型塔式起重机。位于A4#楼西侧地下车库内,A4#楼1轴以西,H轴至L轴之间;

A5#楼安装一台浙江机械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QTZ80(ZJ5010)型塔式起重机。位于A5#楼北侧地下车库内,A5#楼Q轴以北,24轴至28轴之间;

A7#楼安装一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TZ80(5010)型塔式起重机。位于7#楼西侧地下车库内,A7#楼1轴以西,F轴至L轴之间;

塔吊中心水平距离(m)

A3#、A4#、A5#

A1#、A3#、A7#

根据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工期的要求及设备重量,选用5台塔吊.

由于本工程单层面积较小,塔式起重机布置时首先保证满足覆盖面的要求,然后根据材料及构件重量和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确定塔吊型号。因此在基础结构施工期间布置5台固定式塔式起重机;鉴于本工程,作业半径大,并考虑到施工总进度要求及结构对机械布置的适宜性,按施工部位和施工阶段选择塔式起重机为主要机械,起吊重量基本能达到钢筋及模板的施工要求。

塔式起重机主要负责钢筋、模板、支撑等的吊装,塔吊布置详见附图。

钢筋采用塔吊吊装到就近位置后,人工搬运解决;混凝土浇筑采用商品混凝土,泵送解决,模板采用普通九夹板,由塔吊吊装到位后,人工安装固定。

3.3、各塔吊安装高度关系表

(注:安装高度表示塔吊基础顶面为起算面)

3.5、塔吊安装使用时间

塔吊号塔基施工时间塔吊安装时间

A1#塔2015.09.122015.10.10

A3#塔2015.10.222011.10.28

A4#塔2011.10.112011.10.18

A5#塔2015.10.112011.10.20

A7#塔2011.10.222011.11.05

4.1、组织协调与管理:

塔吊操作人员配置:塔司为避免疲劳作业实行三班倒,每台塔吊3名塔司,塔司共15人;信号工为避免疲劳作业实行2班倒,信号工共10人;现场总指挥1人、巡检人员1人。塔司、信号工、安全员全部持证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群塔作业期间的全面安全管理

安全经理:负责塔吊检测,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登记,特种人员培训,定期对塔吊进行周检、月检,编制塔司、信号工岗位职责,检查塔吊维护保养记录等与群塔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的审核、群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塔吊附墙、顶升方案的编制及审核、群塔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编写。

群塔作业指挥:负责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协调管理信号工、塔司。

施工工长:负责监督检查群塔作业的实施情况,配合安全部制止现场违章作业。

信号工工班长:负责统一管理信号工。

塔司工班长:负责统一管理塔司,负责现场塔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组员:陶小气、吴新林、兰庆昌、宋永进。

4.1.2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4.1.3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协商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4.1.4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驾驶任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事。

4.1.5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各部塔机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作业,塔机司机视野有限,有时需要信号传递。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同时必须经南昌市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4.1.6各塔吊起重臂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错开至少5m高差。

4.1.7在日常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减少同一作业面范围的吊运作业。

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

吊装物重量不明,有起点无落点不准吊。

4.2.3.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4.2.3.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4.2.3.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2.3.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4.2.3.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2.3.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5.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或塔轨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安全,工作正常。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5.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要有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5.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塔身总高的2/1000。

5.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5.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5.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必须佩带安全带。

5.8、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及大风过后都应对塔基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5.10、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塔吊非工作状态末班塔司应将塔吊处于风标状态。

5.11、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5.12、气候恶劣时(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5.1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

5.14、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机臂回转限制措施。

5.15、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5.16、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5.17、信号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5.18、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5.19、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5.20、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及变压器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5.21、各塔吊运转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现场围墙。

5.22、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5.23、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5.24、司机必须在佩有标志的指挥人员指挥下方可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并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信号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坚决拒绝违章指挥。

5.25、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5.26、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5.27、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5.28、塔吊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5.29、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5.30、按照南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3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群塔所有的塔机事故中,人员的因素占了主要部分。因此应重点加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1、由安全部制定塔机司机、指挥的操作规程,并下发各塔司、指挥作业班组。见附件《信号工(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塔司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塔司、信号工专业素质的培养,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操作规程、群塔作业方案、相关规程规范及事故案例分析。

3、制作现场一般材料重量登记表,以便信号工对表选择吊装锁具,避免超载事故的发生。

4、要求塔吊设备所属单位及塔司加强塔吊的日常保养及安全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

5、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群塔作业的安全检查、巡视,负责人:徐香根。

6、每月组织塔吊设备所属单位对塔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

钢结构:钢结构齐全、无丢失、无变形、无焊、裂纹,结构表面无严重锈蚀,油漆无大面积脱落。

机械传动:减速机、卷扬机、制动器、回转机构、液压顶升系统部件齐全,工作正常。

吊钩: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钩身无补焊、钻孔现象。

钢丝绳:完好、无断股、断丝不超过规范要求。

滑轮:完好、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

安全装置:各限位装置、保险装置齐全、牢固、动作灵敏。

电气:电缆无破损,控制开关无损坏、丢失、开关灵敏。

油料:个别油箱油量、油质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油路畅通无泄漏、堵塞现象。

其他部件:防护栏齐全、无损坏、丢失,障碍灯齐全有效,连接螺栓紧固无松动,上人爬梯无损坏。

7、群塔之间的关系:(详见附图)

根据施工使用的要求,5台塔吊将同时作业,塔吊大臂相互交叉影响,施工作业时如果协调不力会出现不安全因素,所以施工作业时要求:

(1)立塔时保证塔臂相交的两塔之间的高度差不得小于6m(二节)。

(2)项目部任命徐香根为群塔作业总指挥人员,负责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任命谢长飞为副总指挥,负责现场塔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塔司必须服从工地统一指挥,服从信号,不得各行其道。

(4)由于5台塔吊在同一工地施工,相距较近,属群塔作业,因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中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当一台塔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先观察另一台塔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后塔让先塔: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吊。

动塔让静塔: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无荷载塔机避开静塔。

轻车让重车:在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避让有荷载塔机。

客塔让主塔: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主动避让主塔。待主塔工作完毕或先行作业后,客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

(5)六塔作业时除需要考虑高差外,还应注意绝对避免接触对方塔吊的大臂拉条、平衡臂拉条和塔身,其原则同第三条。

(6)当塔机暂停工作时,变幅小车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机大臂转到适当位置,避免与另一塔机大臂或拉条相碰,大臂方向顺风向停放,且要牢牢锁臂。吊钩上如有吊物必须把吊物卸取掉,关上电源总开关,闸箱落琐方可离开。

(7)信号指挥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指挥人员与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叫接。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塔机动作时,必须遵守以上群塔使用原则,不得私自更改。

(8)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本塔工作时,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

提示语言或旗语,以告诫塔司,注意安全操作。信号工必须在塔吊超范围回转时(变幅小车跑出施工范围,吊钩未提升至安全位置时)挥动红色旗帜鸣哨警示。

(9)附墙措施:按规定楼层提前一层附墙。

(10)各种限位装置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限位器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防雷接地必须经常检测。

(11)挂钩工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被吊重物不得超过塔吊所规定的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天女散花”现象。

(12)如刮大风(五级以上)、打雷、下雨,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不准再进行吊物工作。大风大雨过后要加强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

(13)起吊重物小车不得超过周边围墙。

9、制定每日交班会制度

每天上午6:00塔司、信号工上班前,项目部安全部召集信号工、塔司召开班前安全会,提醒工人操作注意事项。

(1)首先确保所立塔吊相互之间不打塔身,在塔的旋转半径以内无障碍物。

(2)对塔吊自身做好防雷接地工作,预防受雷电击伤。

(3)超过六级大风以上坚决不吊,确保塔吊安全操作。

(4)严格执行塔吊施工安全规定,坚决做到十不吊。

(5)塔吊电源线顺塔吊理直理顺,电柜必须上锁。

(6)塔吊安装警示器,以及限位装置系统。

(7)塔吊自身做到三保险五限位。

2、塔吊在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1)在塔吊旋转半径内,施工人员比较稠密的地方,搭设防砸棚。

(2)塔吊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塔吊指挥的指令,在无指令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起吊任何东西。

(3)塔吊在吊装定型大模板、成捆架管及钢筋时,都先进行试吊,确准在能吊的情况下再进行吊装。

(4)塔吊在吊零碎物、部件时,必须用预制品吊篮装好,否则塔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

(5)为了确保塔吊能正常运转,所以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配合塔吊管理人员的安排,统一协调安排做到忙而不乱。

3、塔吊的安全运行技术措施

(1)司机必须按照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装置运转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3)司机必须在配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

行操作。操作前使用对讲机相互明示,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应急措施。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禁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有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6)操作平移起重物时,重物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7)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将重物斜下,不得把重物吊在半空中。

(8)塔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大臂顺风向停机。

《塔式起重机运行记录》检查负责人:当班司机检查内容见附表3。

《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表》检查负责人:塔吊所属单位驻场代表检查内容见附表4。

《塔式起重机月度自检表》检查人员:监理、安全部、技术部、塔吊所属单位驻场

代表检查内容见附表5。

项目部安排专业安拆单位进行塔吊日常群塔吊装作业的巡检、维护及保养工作。

2、塔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由安全部制定塔机司机、指挥的操作规程,并下发各塔司、指挥作业班组。见附件1《信号工(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附件2《塔司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护本项目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项目部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及采取应急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缓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第二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员:徐小兵、刘国辉、王亮华、张云、黎凡、万成文。

2.2.1应急指挥组职责

工地发生塔吊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险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险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抢险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工地,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厕所施工方案,在应急小组长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

1、联络组(负责人:范海涛):确保现场指挥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2、抢险组(负责人:程国树):其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救护组(负责人:徐小兵):其任务是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送医院急救。

4、保卫组(负责人:刘国辉):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设置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5、后勤组(负责人:王亮华):负责抢救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6、调查组(负责人:张云):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9.27.pdf,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如有上级、政府部门介入则配合调查。

7、专家技术组(负责人:黎凡)具体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和防范再次发生灾害的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保障。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人:万成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安置等工作,并于保险公司协调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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