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精选施工组织计划--01--(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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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精选施工组织计划--01--(20套)

第3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第4节投标文件的提交 24

第5节开标和评标 25

第6节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31

DB41/T 1277-2016标准下载第三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3

第3节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7

第5节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43

第8节转让和分包 48

第9节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50

第10节材料和设备 53

第11节交通运输 57

第12节工程进度 58

第13节工程质量 67

第14节文明施工 75

第15节计量与支付 78

第16节价格调整 87

第18节违约和索赔 96

第19节争议的解决 104

第20节风险和保险 107

第21节完工与保修 113

合同名称:xx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xx河流域

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

xxxx地区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已由xx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以新计项目[2005]288号文批准改建,建设资金来源为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本招标工程的发包人为xx县塔河治理项目执行办,招标代理人是xx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

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主要针对灌区内的六条支渠(北干一支渠、北干二支渠、北干三支渠、北干四支渠、北干五支渠、北干六支渠)进行防渗改建。工程位于xx河流域灌区的xx县恰克拉克灌区,项目区位于恰克拉克乡西部,主要控制xx县恰克拉克乡及国防团农场的5.7万亩耕地。北干一支渠、北干二支渠、北干三支渠由恰克拉克干渠的二号闸引水。北干四支渠、北干五支渠、北干六支渠由恰克拉克干渠的三号闸引水。工程区距xx县城直线距离35km,距xx市的平均距离约53km。根据工程投资额度及工期要求,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包括北干一支渠(改建长度10.295km)、北干二支渠(改建长度7.435km)、北干三支渠(改建长度9.75km)渠道防渗衬砌及其配套建筑物,第二标段包括北干四支渠(改建长度7.15km)、北干五支渠(改建长度7.85km)、北干六支渠(改建长度8.071km)渠道防渗衬砌及其配套建筑物。本招标工程为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的第二标段。

本招标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单价承包,主体工程按单价不变合同承包、临时工程按总价不变合同承包,非发包方原因不作调整。

工程计划:本次招标合同协议签署后,中标者应于2005年10月20日正式开工;竣工日期为2006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将于2005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时至20:00时,在xxxx地区xx县塔河项目执行办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天内交到投标须知2.3.4.1载明的单位和帐户。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0月11日11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xx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05年10月11日11时在xxxx地区xx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发包人:xxxx地区xx县塔河项目执行办

地址:xx县西大街22号水利局二楼

招标代理人:xx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xxxx地区xx县塔河治理项目执行办就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合同名称:xx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xx河流域

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

(1)工程概况: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主要针对灌区内的六条支渠(北干一支渠、北干二支渠、北干三支渠、北干四支渠、北干五支渠、北干六支渠)进行防渗改建。工程位于xx河流域灌区的xx县恰克拉克灌区,项目区位于恰克拉克乡西部,主要控制xx县恰克拉克乡及国防团农场的5.7万亩耕地。北干一支渠、北干二支渠、北干三支渠由恰克拉克干渠的二号闸引水。北干四支渠、北干五支渠、北干六支渠由恰克拉克干渠的三号闸引水。工程区距xx县城直线距离35km,距xx市的平均距离约53km。根据工程投资额度及工期要求,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本招标工程为第二标段,第二标段包括北干四支渠(改建长度7.15km)、北干五支渠(改建长度7.85km)、北干六支渠(改建长度9.161km)及各支渠配套建筑物。第二标段主要建设项目有:渠道工程全长23.071km,渠系建筑物工程22座,其中分水闸12座、农桥8座、渡槽2座。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土方碾压、砂砾石回填、混凝土“U”型预制件预制运输及安装、混凝土浇注及钢筋制安等工程。

本工程地处天山南部、塔里木盆地西北缘,深居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气候干燥,降水稀少,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属典型的大陆型暖温带干旱气候。

历年平均气温:10.3℃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4℃

最热月七月份平均气温:23.7℃多年平均蒸发量:853.9mm

多年平均降水量:70.1mm多年平均风速:2.3m/s

历年最大风速:29m/s历年最大冻土深度:93cm

土壤冻结时间一般11月中旬开始,次年2月下旬开始解冻。

1)、北干渠四支渠工程地质条件

北干渠四支渠起始于恰克拉克干渠三号闸,向南延伸,全长7.15km,为上全新统冲洪积(Q4aL+pl)物。

1+600~2+500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灰白色粉砂与灰色砂壤土互层,连续性好。底下为砂砾石,颜色呈浅灰色,结构松散。该渠段3m未揭露地下水。

2+500~7+150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砂壤土,颜色呈灰色,连续性好,部分段壤土出露于地表。底下为灰色、棕黄色壤土,连续好,结构为可塑状,部分段夹有粉细砂、砂壤土透镜体。地下水位上下0.5m左右的土层结构为软塑状。该渠段地下水位0.8~4.2m。

2)、北干渠五支渠工程地质条件

北干渠五支渠起始于恰克拉克干渠三号闸,向南延伸,全长7.85km,为上全新统冲洪积(Q4aL+pl)物。

1+300~3+000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灰色砂壤土、壤土、粉细砂互层,壤土连续性好,结构为可塑状。底下为砂砾石,颜色呈浅灰色。该渠段3m未揭露地下水。

3+000~7+850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砂壤土,颜色呈灰色,连续性好,结构为可塑状,部分段壤土出露于地表。底下为壤土,连续性好,结构为可塑状。地下水位上下0.5m左右的土层结构为软塑状。该渠段地下水为0.3~4.2m。

3)、北干渠六支渠工程地质条件

北干渠六支渠起始于恰克拉克干渠三号闸,向南延伸,全长8.071km,为上全新统冲洪积(Q4aL+pl)物。

3+445~4+562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灰色砂壤土与会、灰白色粉砂互层,连续性好。底下为浅灰色砂砾石,结构松散。该渠段3m未揭露地下水。

4+562~8+071段:地层岩性表层为砂壤土,颜色呈灰色,连续性好。底下为灰色壤土,连续性好,结构为可塑状。该渠段地下水为0.6~4.3m。

xx县xx干渠灌区渠道防渗改建工程位于xx县恰克拉克乡。恰克拉克乡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全为柏油公路。路面宽阔平坦,路况良好,可满足各种机械的搬迁、调动使用。

对内交通:从恰克拉克乡至各条支渠均有简易乡村道路,路况较差,局部地段加以修整后,方可满足施工期各种机械通行运输要求。

(5)建筑材料供应条件

本工程属老渠改建工程,渠道沿线多为耕地、林带、居民区,使取土相对困难。通过对各渠段的实际情况的了解,并结合对工程料场详查的结果可知:xx干四支渠:0+000~1+850段的土方就近开采;1+850~7+150段从四号筑堤料场拉运。xx干五支渠:0+000~1+500段的土方就近开采;1+500~7+850段从四号筑堤料场拉运。xx干六支渠:0+000~3+400段的土方就近开采;3+400~9+161段从四号筑堤料场拉运。上述筑堤料场岩层结构单一,砼料场为库玛拉克河冲洪积砂卵砾石,筑堤料场为山前洪积砂卵砾石层。表层普遍有20~30cm厚的含土砂卵石,要清除20~30cm,以下为有用层。料场水位埋深较深。对工程施工不构成影响。

本工程需设防冻体的渠段是:北干四支渠2+600~7+150段;北干五支渠1+500~7+850段;北干六支渠3+400~8+071段。这些渠段的防冻体材料全部从四号料场拉运。四号料场既为筑堤料场,也是防冻体料料场。四号料场位于北干渠15+164~16+164段南侧,距渠线150m,地形平坦开阔,海拔高程1211~1212m,交通便利,有利于机械化开采。

工程所需的砼骨料在二号料场进行现场筛分、拉运,平均运距20km。二号料场位于东干渠东侧,海拔高程1247~1254m,地形开阔平坦,交通便利,有利于机械化开采。料场占地面积8×105m2,勘探深度2m,开采深度1.5m,表面无用层厚度为0.2m,有用层储量120万m3。

料场砂卵砾石中粒径大于100mm的漂石含量占5.53%粗骨料(砾石)含量67.2%,其中5-20mm粒径含量23.38%,20-40mm粒径含量19.68%,40-60mm粒径含量11.30%,60-80mm粒径含量7.75%,80-100mm粒径含量5.25%。细骨料(砂)含量约占27%。

本工程所选的渠线为新老渠线结合方案,在老渠段需要设置导流渠。需导流的渠段是北干四支渠1+850~7+150段;北干五支渠1+500~7+850段。导流渠布置在支渠与分支渠之间。导流渠距支渠的轴线距离为37~46m。工程导流利用原有的水闸进行分配水,闸前导入,闸后导出,导流渠渠堤填筑土方就近取土,工程完工后应作好推平复原工作。

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解决。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2.1.3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包商资质:要求施工企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是经自治区水利厅年审合格,并具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登记备案核准证书;

(2)资格预审:不进行资格预审独立程序,但要求在购买标书时,投标人必须带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施工经验: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有5年以上类似本招标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4)财务状况:应具备80万元可直接用于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

(5)施工设备:应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砂石料筛分、砼搅拌系统以及运输车辆、挖掘设备、碾压设备、振捣设备、测量、检验设备;模板要求70%以上采用新模板;

(6)主要人员:应有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作业班班长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证”(培训证无效),应至少担任过两个类似本工程复杂程度的项目,其中至少担任过一个三级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渠道工程项目负责人,并附有业绩证明;

(7)其它:要求投标人年施工能力达到1000万元额度,生产能力满足施工高峰期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登记备案核准证书。

2.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2.1.3.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第7章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第8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附已完成类似本招标工程的竣工报告或质量评定报告的复印件)。

(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附证明材料)。

(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2.1.4不允许任何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任一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2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7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3.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价与合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包括招标代理费,如果中标,投标人须按投标报价的0.4%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2.3.2.3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调价。投标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和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第7.4节的规定提供价格指数和权重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

2.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2.3.2.5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28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3.4.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3.5现场察勘和答疑会

2.3.5.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5.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5.3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5.4发包人将于2005年9月20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在xx县恰克拉克乡现场组织投标人察勘,并在察勘现场后次日召开答疑会。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5.5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答疑会开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以便发包人在会议期间答复。

2.3.5.6答疑会后,发包人将在3天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按第2.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2.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6.1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6.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3.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2005年10月11日11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投标截止时间

2.4.2.1投标人应在2005年10月11日11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xxxx地区xx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面交。

2.4.2.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1.1发包人将于2005年10月11日11:00时在xxxx地区xx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2.5.1.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评标方法和有效标的确定

2.5.4.1评标办法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新塔局[2002]230号“关于印发《xx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评标工作大纲(试行)》的通知”),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各项评审指标所占分值及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逐个对评标文件各项因素进行定量综合评分,最后计算,依投标人得分的高低排序选择中标候选人。

2.5.4.2有效标的确定:

此次招标不设业主标底A(a=0);

(2)标底B的确定: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统计排序,当投标单位总数小于10家,采用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底B;当投标单位总数大于10家(含10家),小于15家时(含15家),采用剔除1家最高报价同时剔除2家最低报价,将剔除后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底B;当投标单位总数大于15家,小于24家时(含24家),采用剔除2家最高报价同时剔除4家最低报价,将剔除后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底B;当投标单位总数大于25家(含25家),采用剔除3家最高报价同时剔除6家最低报价,将剔除后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底B;

(3)确定评标标底C=A×0%+B×100%;

(4)按评标标底C上浮5%,下浮8%为有效投标报价范围,超出此范围为无效报价,不进入评标。

2.5.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6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2.5.6.1在开始评比前,发包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5.6.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6.3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2.5.7算术错误的改正

2.5.7.1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2.5.7.2发包人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若投标人对改正后的算术错误拒绝确认,则可视为其投标文件无效。

2.5.8投标文件的评比

2.5.8.1发包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比。

2.5.8.2在评比时,发包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1)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

(2)扣除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但若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计日工报价的备用金应予保留;

(3)发包人按第2.3.5.1款规定,认为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所引起的增减金额。

(4)发包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

2.5.8.3发包人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

(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信誉、业绩和经历。

2.5.8.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2.5.8.5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1发包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

2.6.1.2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2.6.2.1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2.6.2.2由于发包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发包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个投标人支付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等的补偿金人民币(大写)贰仟元。

2.6.3.1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2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6.3.3发中标通知书前,发包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6.4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所在地指定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规定在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中,担保证件应采用第4章内规定的格式。

2.6.5.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2.6.5.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GBF现浇空心板施工方案技术交底(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GB/T 33157-2016 建筑用绝热制品 与面平行拉伸强度的测定(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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