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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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规程

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工艺规程

为了规范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施工,统一施工准备、施工操作、质量标准的内容和对成品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为编制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交底提供依据,特编制此施工工艺规程。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普通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比如:大体积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高强度或高性能混凝土等其他特殊的混凝土的施工。

JBT 13884-2020 阀门启闭扭矩测试规程.pdf(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

(9)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

(1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

(11)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1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17)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等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程。

(1)认真审阅图纸,进行图纸会审,了解和掌握图纸和设计文件对混凝土结构的技术要求。

(2)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混凝土结构施工的技术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3)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向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订购了商品混凝土,对于在现场搅拌的,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配。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合格证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应水泥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4)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的质量应符合该掺合料相应标准的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7)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如不符合,应对石子的活性进行检测。

(1)混凝土搅拌及浇筑机具:混凝土搅拌机、散装水泥罐车、水泥储罐、混凝土浇筑泵(或泵车)等。

(2)混凝土运输机具: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机动翻斗车、塔式起重机、汽车吊车等。

(3)混凝土振捣机具: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附着式振动器等。

(4)工具:手推车、大平锹、小平锹、串筒、溜槽、水桶、胶管、混凝土吊斗、铁抹子、木抹子等。

(5)计量器具:台称、塌落度桶、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

(1)对于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施工,已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能等,订购了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通知单已下达,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浇筑泵车已安排就绪。

(2)对于在现场搅拌的,设置了符合要求的搅拌站,并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所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能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3)按配合比的要求,砂、石、水泥、需要的外加剂或外掺料等货源充足,且已进入现场。

(4)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配合比的材料用量。

(5)混凝土搅拌站至浇筑地点之间的道路应坚实、平坦,确保混凝土浇筑期间道路畅通。

(6)各种施工用机具、设备,应准备充足并处于完好状态。应根据混凝土的浇筑量,安排好作业班次,落实施工操作人员。

(7)在浇筑混凝土期间,应确保水、电供应不中断。并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对标高、轴线、模板等进行复核,做好钢筋、预埋件及预留洞口的隐蔽验收工作,有完备的签字手续。并及时向监理方或业主方提交报验申请,经监理方或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3.2.1混凝土的搅拌

(1)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搅拌机应设人操作。每班搅拌前,施工现场负责向搅拌站下达混凝土浇筑通知单,通知单经项目部QC工程师签章确认后通知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在接到通知单后,依据通知单的要求搅拌混凝土。

(2)技术人员应依据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向搅拌站下达混凝土配合比下料通知单,混凝土配合比下料通知单中的砂、石实际用量,应依据砂、石的实际含水率进行调整。

(3)搅拌站应在搅拌地点悬挂配合比指示牌。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每个强度等级所对应的每罐混凝土中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的实际用量,水灰比以及所要求的塌落度等。指示牌中这些数据的来源是混凝土配合比下料通知单。

(4)混凝土搅拌的下料顺序宜按下列要求进行:

a.不掺加外加剂、外掺料时,其投料顺序宜为粗骨料—水泥—细骨料。

b.掺加外掺料时,其投料顺序宜为粗骨料—水泥—掺合料—细骨料。

c.掺加干粉状外加剂时,其投料顺序宜为粗骨料—外加剂—水泥—细骨料或粗骨料—水泥—细骨料—外加剂。

注: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6)混凝土搅拌程序:

a.搅拌机运转正常后,应先加水空转数分钟后,将积水倒净,使搅拌筒充分湿润,然后开始搅拌混凝土。

b.搅拌第一罐混凝土时,一般宜按配合比少加一半石子,以后各罐按正常下料。

注: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7)搅拌站应在每班、每个配合比检测其混凝土塌落度一次以上,并形成塌落度试验记录。

(8)按规定及时形成混凝土搅拌记录、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2.2混凝土的运输

(1)混凝土应采用不漏浆、不吸水的车辆或容器运送。使用前要用水润湿,但不得有积水,在装料前应将车内或容器内的积水排净。每次运输完毕后,应及时冲洗车内或容器内粘附的混凝土。

(2)混凝土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产生离析现象。如运至浇筑筑地点有离析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

(3)混凝土运输中应防止曝晒、雨淋和受冻,也不应装载过满,以免水泥浆溢出。

(4)使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运输途中搅拌筒应保持3—5转/分的慢速转动。

(5)混凝土应以最少的转载次数和最短的时间,从搅拌地点运至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应符合表3.2.2的要求。

表3.2.2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min)

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应按试验确定。

3.2.3混凝土的浇筑

(1)混凝土浇筑时应按规定检测其坍落度:

a.对于商品混凝土应由试验员随机检测每车混凝土的坍落度,并做好记录。

b.对于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交底的要求检测混凝土坍落度,一般应在每班和每个配合比检测混凝土塌落度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

(2)浇筑混凝土时,应保证混凝土均匀密实不发生离析现象,混凝土自高处自由倾落的高度不应超过2m。竖向结构浇筑混凝土时,如浇筑高度超过3m,应设串桶、斜槽、溜管、或振动溜管下落。

(3)浇筑混凝土时,不得任意加水;不得冲击模板和去掉模板支撑;不得踩踏钢筋,以免钢筋发生位移、弯曲而影响质量。

(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检查模板、支撑系统、钢筋、预埋件和预留洞的情况,如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已浇筑混凝土凝结前修好。

注:特殊混凝土的凝结时间由试验确定。

振捣器作用部分的长度的1.25倍

(1)在基础、无筋混凝土或配筋稀疏的结构中

(2)在梁、墙板和柱结构中

(3)在配筋密列的结构中

3.2.4混凝土的泵送

(1)混凝土输送泵的选型、配管设计应根据工程和施工场地特点、混凝土浇筑方案、要求的最大输送距离、最大输出量及混凝土浇筑计划,参照《泵送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定。

(2)混凝土泵车的布置应考虑下列条件:

a.混凝土泵设置处应场地平整、坚实、道路畅通、供料方便,距离浇筑地点近,便于配管,具有重

车行走条件,尽量少移动泵车即能完成浇筑。

b.多台混凝土泵或泵车同时浇筑时,选定的位置要使其各自承担的浇筑量接近,最好能同时浇筑完

c.混凝土泵作业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高压电线,同时要有防范高空坠物的设施。

(3)混凝土输送管布置要求:

a.输送管线宜垂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如管道向下倾斜,应防止混入空气产生堵塞。

b.输送管的固定,不得直接支承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上。

c.炎热季节施工时,混凝土输送管道上遮盖湿罩布或湿草袋,同时每隔一定时间洒水湿润。

(4)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给混凝土输送泵喂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向泵喂料前,应高、中速旋转拌筒20—30S,使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拌筒停稳后,反转卸料。

b.卸料应配合泵送均匀进行,且应使混凝土保持在集料斗内高度标志线以上。

c.混凝土泵的进料斗上,应安置网筛并设专人监视喂料,以防粒径过大,骨料或杂物进入混凝土泵

d.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喂料完成后,应及时清洗拌筒及溜槽等,并排尽积水。

e.混凝土的供应,必须能保证混凝土输送泵能连续工作。

f.当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中途停止喂料作业时,应使拌筒保持慢速拌合剩余混凝土。

(5)混凝土的泵送作业

a.在进行混凝土泵送作业的施工现场,应有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b.混凝土泵与输送管连通后,应按所用混凝土泵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开机进行空运转。若气温较低,空运转时间应长些,要求液压油的温度升至15℃以上时才能投料泵送。

c.混凝土泵启动后,应先泵送适量水(约10L)以湿润混凝土泵的料斗、活塞及输送管内壁等直接与混凝土接触的部位。

d.经泵送水检查,确认混凝土泵和输送管中无杂物后,宜采用混凝土内除粗骨料外的其他成分相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润滑混凝土泵和输送管内壁。润滑用水泥砂浆应分散布料,不得集中浇筑在同一处。

e.泵送间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混凝土。

f.泵送时,受料斗内应经常有足够的混凝土,以防止吸入空气形成堵塞。

3.2.5混凝土的振捣

(1)混凝土入模后,必须充分振捣使混凝土密实。

(2)干硬性混凝土要强力振捣,至混凝土表面出现浮浆和不再下沉为止。使用塑性混凝土浇筑的构件,在混凝土振实并抹平后,应在初凝后、终凝前,再压实抹平一遍。

(3)使用矿渣水泥等泌水性较大的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振捣完毕后排除泌水,必要时应进行二次捣固。

(4)使用插入式振动器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a.使用插入式振动器振捣混凝土时,要使插入式振动器(振动棒)垂直自然沉入混凝土,不应用力猛插。b.棒体插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超过棒长的2/3—3/4,为使上、下层混凝土结合成整体,振动棒应插入下

一层混凝土50mm,但上一层必须在下一层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完毕。

c.在振捣混凝土过程中,应将振动棒上下抽动,以保证振捣均匀。当混凝土表面平坦,呈现浮浆,不再下沉时,应将振动棒慢拔起。拔起时,应使振动棒插孔周围的混凝土受到振捣而将插孔填满,防止在混凝土中留下孔隙。

d.进行振捣作业时,棒体应逐点移动,顺序前进。振动棒在每插点的振捣时间一般为20—30S。

e.振实普通混凝土的移动间距:当插点为方格形排列时,不得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当插入点为交错形排列时,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75倍。

f.振动器棒头距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2,并应尽量避免碰撞钢筋、模板、埋件等,不得利用振动钢筋来振捣混凝土。

g.机身、软轴和振动棒应随时保持顺直,不得强弯。软轴弯曲半径不宜小于500mm,以免损坏软轴。

(5)使用平板振动器应遵守如下规定:

a.每层混凝土浇筑厚度不宜超过200mm。

b.分段振动时,相邻两段之间应衔接50mm左右,以使衔接处混凝土密实。

c.当混凝土停止下沉并往上泛浆,或表面平整并均匀出浆时,即可转移振捣位置。

d.振捣器移动时,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捣实部分的混凝土,且移动速度不宜太快,一般情况下,在每一位置上连续振动的时间为25—40S。

(6)使用附着式振动器应遵守如下规定:

a.附着式振动器的振动作用深度约250mm。如构件尺寸较厚时,须在构件两侧安装附着式振动器,并同时进行振动。

b.振动器应待混凝土入模后方可开动,混凝土浇筑高度要高于振动器安装部位。当钢筋较密和构件尺寸狭窄时,可采取边浇筑边振动的方法。

(1)台阶式柱基础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台阶式柱基础施工时,应按台阶分层一次浇筑完毕,不允许留施工缝。

b.每层混凝土的浇注顺序是先边角后中间,每次的浇注量必须足够,务使混凝土充满整个模板。

c.为防止垂直交角处上层台阶与下层混凝土脱空,使用的混凝土塌落度不宜过大,各台阶混凝土振完后,不要急于找平,应在混凝土接近初凝时,再用摸子找平。如条件允许,宜采用流水作业施工,即:先浇一排柱基的第一台阶混凝土,再回转浇第二台阶,这样,使已浇筑完的第一台阶混凝土有一段下沉的时间,但必须保证每个柱基混凝土在初凝前连续施工。

(2)杯形基础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为保证杯形基础杯口底标高的正确,宜先将杯口底的混凝土振实,再振捣杯口四周的混凝土,振动时间应尽量缩短时间。

b.为保证杯口模板位置,应在杯口两侧对称浇筑,以免将杯口模板挤向一侧,或由于混凝土泛起而使杯口模板上升。

c.杯口模板应在混凝土初凝后、终凝前拔出。对于高杯口的基础,可在混凝土浇筑到接近杯口底部时,再安装杯口模板。

(3)条形基础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对条形基础,在浇筑前,应根据混凝土基础的标高在两侧模板上弹出标高线。

b.应根据基础深度,分段分层的从低处开始连续浇筑混凝土,一般不留施工缝。每段的浇筑长度应控制在2—3m,做到逐段逐层呈阶梯形向前推进。

c.如采用原槽土模,应在基槽两侧的土壁上交错打入长100mm左右的木桩,并露出20—30mm,木桩与基础顶面标高平,木桩间距约3m左右。

(4)大块体基础的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大块体基础应连续分层浇筑,分层捣实,分层厚度一般为200~300mm,同时必须保证上下层之间混凝土在初凝之前结合好。

b.当结构的厚度不太大,但面积和长度较大时,混凝土应从底部开始浇筑,当浇筑到一定距离后,再返回来浇筑第二层,依次成台阶式向前浇筑以上各层。

c.当结构平面尺寸不大时,混凝土浇注可从短边开始,沿长边进行,在整个基础内全面分层浇筑混凝土。

(5)对锥形基础,当边坡斜度在30°以下时,可不支模直接浇筑混凝土,待振捣完毕后,用人工将斜坡表面拍平。

(6)浇筑有预留插筋的柱基时,要防止插筋的位移和倾斜,发生偏差要及时纠正。

(7)浇筑设备基础的地脚螺栓,应遵守如下规定:

a.当地脚螺栓利用木横梁固定在模板上口时,浇筑时要注意控制混凝土的上升速度,使两边均匀上升,不使模板上口位移,以免造成螺栓位置偏差。

b.无论地脚螺栓采用木制或钢的固定架,为保证地脚螺栓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的正确,当混凝土浇筑到地脚螺栓的底部和高度的1/3时,应分别进行两次复测检查,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c.地脚螺栓的丝扣部分,应涂以黄油并包好,以防止在浇筑过程中,沾上水泥浆或碰坏。

d.预留螺栓孔一般应采用楔形木方或模壳板留孔。如果一端悬空,在浇筑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其位置正确。楔形木方(模壳板)应在混凝土初凝后,及时拔出。

(8)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a.浇筑前应先清除螺栓、设备底座及垫板上的油污、浮锈,垫好垫板,并将基础表面冲刷干净,洒水保持湿润。

b.浇筑应在安装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c.带有预埋螺栓孔的设备基础二次灌浆时,应先浇注螺栓孔,待螺栓孔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支好模板,再浇筑基础表面混凝土。

d.基础表面的混凝土应从一边或两边向其他一边或两边挤、赶,浇满灌实,并捣实压平。

(1)浇筑柱子混凝土前,柱底应先浇筑一层厚50—100mm与柱子混凝土配合比相同减石子的水泥砂浆。

(2)浇筑柱子宜用串桶下料,沿高度一次浇筑完毕,其浇注方式:

a.边长大于400mm且无交叉箍筋,柱高又不超过3.5m时,可以从柱顶浇筑。

b.边长大于400mm且无交叉箍筋,柱高超过3.5m时,应分段浇筑。

c.柱断面在400mm×400mm以内,并有交叉箍筋时,应在柱子模板侧面开不小于300mm高的浇筑口,装斜溜槽分段浇筑,每段浇筑高度不应超过2m。

(3)浇筑有吊口模的地方(如牛腿与上柱交接处),应在下部捣实后,待混凝土稍凝再下料继续浇筑,或在下口加钉水平模板一块,同时浇筑,以免吊口出现空洞。

3.2.8框架、梁、板的施工

(1)框架结构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框架结构混凝土应采用分段、分层的方法施工,水平方向以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垂直方向以结构层次为界。

b.框架结构的施工方法是先浇筑柱子,后浇筑梁、板,一排柱子的浇筑顺序是从两端向中间推进,以防止横向推力使柱子发生倾斜。

(2)框架梁、板的施工应遵守如下规定:

a.柱或墙混凝土浇筑后,应停歇1~1.5h,使混凝土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梁、板。

b.梁与板应顺次梁方向同时浇筑。浇筑主梁时,应从梁的两端向中间浇筑,不允许从中间向两端浇筑。

c.当浇筑柱、梁及其交叉处的混凝土时,一般钢筋较密集。为防止混凝土下料困难和保证振捣密实,振动棒可从梁的上部钢筋较稀处插向梁端进行振捣。必要时,这一部分改用细石混凝土浇筑,并用人工配合振捣。

d.浇筑悬臂梁、板时,应注意不使上部的受负弯矩的钢筋下移,当浇筑完底层混凝土后,应随即将钢筋提到设计位置,再继续浇筑。

(3)浇筑墙板混凝土,应采取长条流水作业,分段浇筑,均匀上升,每层高度不得超过400mm。分层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5h。圆形或方形池壁的墙板浇筑,应采取四向对称或连续交圈下料,分层均匀上升。墙与隔墙应在高度上分段浇筑,每段高度不应大于3m。

3.2.9施工缝的施工

(1)施工缝留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a.施工缝的位置应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b.柱子应留水平施工缝;梁板、墙应留垂直施工缝。在预留施工缝的地方,板上按板厚放一木条,梁上闸以木板,其中间要留有切口以通过钢筋。

c.柱子施工缝要留在基础的顶面、梁和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和无梁楼板的柱帽的下面。

d.梁和板同时浇筑时,高度大于1m的梁可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留置施工缝,当板下有梁托时,施工缝留在梁托下部。

e.浇筑平楼板时,施工缝可留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f.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2)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施工缝应待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不小于1.2Mpa时,才能继续浇筑。

b.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的石子或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但不得积水。

c.在浇筑混凝土前,施工缝处宜先浇筑一层与混凝土配合比相同减石子的水泥砂浆,并注意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d.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在设备基础的地脚螺栓范围内留置施工缝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水平施工缝必须留在低于地脚螺栓底端处,其距离应大于150mm。

b.垂直施工缝应留在距地脚螺栓中心线大于250mm,并不小于5倍螺栓直径。

c.当地脚螺栓直径小于30mm时,水平施工缝可以留在不小于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部分总长度的3/4处。

(4)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的施工缝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标高不同的两个水平施工缝,其高低结合处应留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1。

b.在水平施工缝上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对地脚螺栓进行一次测量改正。

c.垂直施工缝处补插Ф12~Ф16钢筋,长度为500~600mm,间距为500mm,在台阶式施工缝的垂直面上,也应补插钢筋。

d.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当凿毛,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用水冲洗干净,湿润后再按规定浇筑混凝土。

3.2.10混凝土的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混凝土的养护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进行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的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3)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浇水的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覆盖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6)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7)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8)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和结构情况编制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采取温控措施。

10.3.3质量控制要点

(1)水泥进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混凝土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3)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的缺陷。

(5)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6)混凝土浇注前,必须组织所有责任人员对将要进行隐蔽的钢筋、预埋件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责任人员进行验收,签章确认,才允许进行混凝土浇注。

半山海景花园地下通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所应形成的文件资料

4.1对施工现场配制的混凝土,应形成如下的文件资料

(1)所有原材料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进入现场时的复验报告

CECS+279-2010+强夯地基处理技术规程.pdf(2)拌和用水的水质试验报告

(3)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混凝土配合比下料通知单

(4)混凝土浇注通知单和混凝土搅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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