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小区E#配套公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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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小区E#配套公建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1总体简介专业对口

首都医学院联合基建办公室

北京市中环工程设计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给排水、通风、消防、照明、机电、弱电管理、综合布线、通讯系统、智能化系统、火灾报警设备及安装、高压供电、电梯、室外工程等

2020年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额考试辅导--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复习题集.pdf4.5m、3.9m、3.9m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28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02年5月20日。施工期间恰逢高考期间政府对施工时间的限制,又是雨季施工,因此,本工程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2工程应用的主要规程、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龙门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体系

               公司安全管理层

3.2安全生产体系运行示意图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和会议精神。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计划并负责保证落实到位。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交底。

主持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实施,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要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的措施,要对上岗工人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使其增强安全意识

主持安全防护、脚手架、塔吊等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参加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工程的情况向分包单位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分包单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定期在本辖区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工长、分包安全员参加),对发现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分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负责组织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工长对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对分包单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无证上岗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负责所辖区内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周一安全教育并检查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对特殊部位施工的人员要进行操作程序、注意事项、措施等特殊交底。

负责组编制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具体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并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指令),并跟踪复查。

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产的非常措施。

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促使项目实现安全管理达标。

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如期整改。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讲评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组织现场的分包队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办理与发放操作人员上岗证。

检查并督促分包单位的周一和班前安全讲话活动。

每月底要对本月的安全生产动态、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及下月安全管理点,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工程部。

组织所管辖的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对分包单位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及时发现并制止分包单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等行为,必要时可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者予以经济处罚。

参加项目或本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整改通知的要求时间督促分包单位整改完毕。

检查分包单位周一和班前安全讲话活动是否认真进行。

参加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深入现场,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控,把好安全生产的关口。

对分包单位工人的作业环境与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对所辖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好负直接责任。

对所辖工人的施工安全负直接指挥责任。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负责对工人的安全教育。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所辖区域内的安全信息。

负责收集审查分包工长的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安全内业资料。

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工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负责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负责事故后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负责调查、处理、上报本单位轻伤事故。

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负直接指挥责任。

必须履行工长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对所辖班组做具体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对所辖工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所辖区域的安全设施状况负直接责任。

负责事故后伤员挽救和现场保护。

对所辖工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负责对其工人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班组活动记录。

负责及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指导。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得拆改。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米高处,悬崖和徒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操作。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易滑、带钉的鞋或赤脚和赤膊操作。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工作过程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

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或在脚手架上睡觉。

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及时拔除。

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就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吊篮不准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停至地面,且切断电源。

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以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5.2安全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过程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 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设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路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杭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松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槽边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或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运行中修理。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 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m)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入内。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症、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衣作要灵便,禁止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通讯设备,并专人负责。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在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3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5.4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即做到“十不盲目操作: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安全专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或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5.5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

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或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标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通道上逗留。

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工程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的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有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GBT 51290-2018标准下载,严禁碰到电线。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禁止在电线上挂晒衣物。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青岛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烟台某三星级涉外旅游宾馆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5.7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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