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龙湖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园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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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龙湖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园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徐金龙湖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示范图 集(2020年第一版)(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pdf施工单位: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中原分局

第三章施工组织管理及总体部署

3.1施工组织管理网络

第四章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4.4混凝土及砂浆工程

4.9园林小品安装工程

5.2高温施工技术措施

第七章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

第八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8.2安全生产组织措施

8.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8.6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8.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第九章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调配计划

9.3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

第十章劳动力组织、配备计划

10.3劳动力保证措施

第十一章现场施工与道路交通组织方案

l、金龙湖景区C标段原设计高尔夫变更为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评标办法。

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施工说明)。

3、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

4、公司现行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

本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时,本着力创一流质量,为业主争效益,为企业争声誉的指导思想,从施工部署各项技术措施的提出及应用,施工方法及设备材料的投入等各个方面着手,结合我公司多年积累的园林工程施工经验,力求做到措施具体,方法实用,以达到建成一流的工程为宗旨。本工程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规范: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

4、《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

5、《工程测量规范》;

注:规范、标准若有变更,一律以国家、省、市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1、施工组织设计所安排的施工工期、施工方法、设备、劳力配备,是为了确保业主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是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编制的,所定工期,施工方法,采用的设备等有关措施都将是中标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和基础。

3、本工程必须按业主要求、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科学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确保本工程安全、优质、如期完成。

4、根据对本项目现场实际调查状况和当地气候环境条件,结合本企业施工实际情况,及我们在类似工程施工中积累的施工经验、技术总结及工法等科技成果、本公司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装备情况,认真进行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工程名称:金龙湖景区C标段原设计高尔夫变更为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简称金龙湖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对应施工图全部内容

3、建设单位:徐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地点:徐州经济开发区高铁国际商务区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徐州金龙湖景区C标段原设计高尔夫变更为生态林景观绿化工程的范围包括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还包括文明施工措施及《工程量清单》注明的其它内容。

2.3.1施工准备工作及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分为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劳动力组织准备和施工现场准备。为了落实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加强对其检查、必须根据各项施工准备的内容时间和人员,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技术准备是施工准备的核心,任何技术的差错或隐患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和质量事故,造成人、财、物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具体有以下内容:

1、施工图纸会审: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设计施工图,掌握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熟悉设计目的、设计意图、领会设计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

2、会同有关单位搞好现场接收工作:现场交接的重点是施工测量与有关资料的移交,熟悉场地情况,包括场地构筑物、管线埋设、种植条件等。

3、编制施工图预算:依据设计施工图,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编写详细施工图预算,它是签订合同、工程结算、进度拨款、成本核算、材料计划编制、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它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生产活动的技术经济文件,阐明施工工艺和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劳动力组织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收集以前施工的各种经验,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在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工程内容、施工现场、关键工序和施工难点的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验收标准等进行交底。技术交底采取“双层三级制”,交底后施工人员认真反复学习,贯彻执行。

物资准备工作包括苗木主材和辅材等准备。

按种植设计所要求的苗木种类、规格、数量编制苗木所需量计划。对公司苗圃地自有的苗木,依工程进度安排好起苗、运苗、栽植的时间、方法;对于需购买的苗木,提前选好供货商,选好苗木,签订供购合同;安排好运输、栽植方案。

2、种植材料准备:包括种植土、机肥、农药及生长剂等辅助材料,根据工程内容确定需用量,确定好货源,签订购买合同,据进度要求制订进场计划,组织好运输。

3、施工机具准备: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编制施工机械使用计划,工程进度要求,确定进退场的时间,对公司自有的机械设备,提前检修,保养好,对于需租赁的大型设备,提前签好租赁合同。

施工组织机构在前面已有详述,本项目的施工队伍均由本公司具有丰富园林绿化施工、管养的职工组成。依工程要求,届时将分班分片施工。劳动力组织还必需做到:

1、按照开工日期和工程进度要求,组织劳动进场。

2、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并安排好职工生活。

3、向工人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职工行为。

2.3.5施工现场准备

会同各有关单位做好现场的移交、接收工作,安排好施工道路,施工出入口。安排好生活、办公场所、仓库等用地,积极与业主、跟踪审计、监理单位就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面接洽。

2.3.6施工总平面布置

为了减少苗木的运距,避免无效劳动,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平面管理工作设有专人负责分片包干管理,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变。

2、现场临时设施,我们在使用方面希望得到甲方的许可,以及与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有问题出现时,要及时解决问题。

3、所有临时设施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要求办,按质量要求办,不能马虎凑合降低标准,一定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无阻。

4、对整个现场的布置和保持,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并落实到实处。

施工组织管理及总体部署

3.1施工组织管理网络

为加强对施工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期按270天内竣工,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并将本工程做成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作出总体部署,制定如下施工流程:

1、明确中标后,在二天内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人员准备、生产准备及现场的一切准备工作。

2、在本工程施工中由项目经理总负责,投入土方班、园林班、水电班、安装班、绿化班、养护班等六个班组。

3、首先安排土方工程的施工。然后是土建工程、园林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及其它园林小品的施工。

4、绿化工程的施工顺序是场地平整→定位放线→备苗→挖树坑→大树移植→乔、灌木种植→花卉、水生植物种植→草坪种植→养护管理。

5、根据业主提供的坐标控制点及标高基准点为依据进行轴线放设及标高控制。

第四章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4.1.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工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方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4.1.2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土方开挖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在挖至接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橛上平,校核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边尺寸,确定宽度标准,据此修整边坡,最后清除基底土方,修底铲平。

基坑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开挖的土方,在有场地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4.1.4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地分期完成。雨季开挖时,应注意边坡稳定,施工时,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并在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

4.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2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2.3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孤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2.4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2.5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4.2.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4.2.7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3.2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3.3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4.3.5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4.3.6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模板拆除时,不应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4.4混凝土及砂浆工程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气物的水泥。

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环境保护的规定。

3、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1)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的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1/3,且不得超过40mm。

4、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6、混凝土的浇筑顺序遵循由远而近的原则,混凝土按先竖向结构后水平结构的顺序分层连续浇捣。

混凝土的布料方法:在浇筑竖向结构时,布料管的出口应离横板内侧面不小于50mm,且不得在同一处连续布料,应在2~3M范围内,水平移动布料,且宜垂直于模板布料。

振捣混凝土时,振动棒移动间距400M左右,采用快插慢拔,振捣时间宜15~30S,且间隔15~20MIN后,进行二次复振。

安装予留套管处的混凝土浇筑,首先将混凝土浇筑到套管下部,在其一侧下料,振捣直到另一侧有混凝土溢出,再在另一侧下料、振捣,直到混凝土完全覆盖套管。

7、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8、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9、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0、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1、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12、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0.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5、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6、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7、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成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烈规定:

(1)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8、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C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9、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4.5.1给水管道安装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分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时,不得小于350mm。

管网必须进行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冼,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下表的规定。

橡胶圈接口最大允许偏差转角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平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密不透水。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作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

4.5.3排水管道安装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加1m,时间不少于30min,逐段观察。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承插接口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其允许偏差为±15mm。

井、池的规格、尺寸和位置应正确,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井盖选用应正确,标志应明显,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砖砌体是指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1、砖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2)、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4)、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C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6)、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

(7)、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超拱。

(8)、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9)、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10)、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11)、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12)、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2、砖和砂浆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

6、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7、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砖法。

8、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素土夯实→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水泥砂浆→面层

1、填土应分层压(夯)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2、基土严禁用淤泥、腐植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含有机物质大于8%的土作为填土。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0。

4.7.2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垫层应分层压(夯)实,达到表面坚实、平整。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60mm。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7.3水泥混凝土垫层:

1、水泥混凝土层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C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伸缩缝。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2、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间距不得大于6m,横向缩缝不得大于12m。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加肋板平头缝。当垫层厚度大于150mm时,可做企口缝。横向缩缝应做假缝。

3、水泥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4、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C10。

4.7.4水泥砂浆找平层:

1、铺设找平层前,当其下一层有松散填充料时,应予铺平振实。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3、水泥砂浆体积比或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的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4、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4.7.5整体面层铺设:

铺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准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整体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A、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

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采用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或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岗石)板材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C205的规定。

板材的裂缝、掉角、翘曲和表面的缺陷时应予剔除,品种不同的板材不得混杂使用;在铺设前,应根据石材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等按设计要求,试拼编号。

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大理石、花岗石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平整、无磨痕,且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砖面层采用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应在结合层上铺设。

有防腐蚀要求的砖面层采用的耐酸瓷砖、浸渍沥青砖、缸砖的材质、铺设以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的规定。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行预选,浸水湿润晾干待用;

2、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陶瓷锦砖面层时,砖底面应洁净,每联陶瓷锦砖之间、与结合层之间以及在墙角、镶边和靠墙处,应紧密贴合。在靠墙处不得采用砂浆填补。

在沥青胶结料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面层时,缸砖应干净,铺贴时应在摊铺热沥青胶结料上进行,并应在胶结料凝结前完成。

采用胶粘剂在结合层上粘贴砖面层时,胶粘剂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面层邻接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剂、光滑。

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角整齐;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防滑条顺直。

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砖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1.8的规定。

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采用水尼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水泥强度等级不宜小于32.5;

(2)配制水泥砂浆的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结合层和板块面层填缝的沥青胶结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边角料。结合层和填缝的水泥砂浆,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要采用细腻圆润、耐磨、色彩丰富、装饰性强,排水性好的卵石,施工时,先排出图形框,将未干的砂浆填入,再把鹅卵石一一嵌入砂浆中,嵌入砂浆中不少于1/3鹅卵石高度,较大的鹅卵石埋入砂浆部分要多一些,使路面整齐、高度一致,再用木板拍平,鹅卵石排列间隙的线条要呈不规则的形状,千万不要弄成十字型或直线型,另外鹅卵石的疏密也应保持均衡,不可部分拥挤,部分疏松。在砂浆终凝前后时间内要洗刷鹅卵石上表面的残留砂浆,使鹅卵石表面保持清洁。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和Sp不应小于规定。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成套配电柜推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2、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mm)

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

3、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定防松零件齐全。

电缆在支架上敷设,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

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3、电缆排列整齐,少交叉;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电缆支持点间距(mm)

5、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室外埋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JTGT L80-2014标准下载,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导管内。

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线槽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CJJ/T73-2019标准下载,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2、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3、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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