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三标段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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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三标段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6)

新疆华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特点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施工工艺流程 图第三章、临时设施的规划及搭设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搭设

第五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控制目标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第七章、专项施工方案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第九章各类多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4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1、工程位置:拟建建筑位于托克逊县县城北区老电厂西侧,白杨河以北,国道312以西。

3、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1层。

4、建筑高度:14.9m

5、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6、抗震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0.10,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7、建筑工程类别:三类

8、建筑耐久年限:五十年

9、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10、建筑防水等级:屋面为Ⅱ级防水

1、施工工期特点:本工程总工期为209天。

2、施工条件:工程全部采用集中搅拌混凝土进行施工,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接业主指定的水源、电源,进场道路畅通。

施工图纸已供应齐全,可以满足施工需要。

由县城道路直通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本工程主要材料均在当地采购,主材由甲方供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检验采购,并根据工程工期的要求分期、分批组织材料和设备运抵施工现场。

7、服务设施及生活物资供应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托克逊县县城北区老电厂西侧,白杨河以北,物资采购较方便。项目部及临时生产设施、职工宿舍建在施工现场内。

1、施工区域位置和地形地貌

拟建工程地址位于托克逊县县城北区老电厂西侧,白杨河以北,地面地形南高北低,地势平坦。

本工程位于托克逊县城境内,地处内陆中温带,具有中温带大陆气候,属于干旱区。干燥少雨,光热资源丰富,温差大,大风多。本工程主要施工季节为秋春二季,施工过程中主要考虑炎热条件下的主体混凝土施工工作。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筑场地为二类场地土。

本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托克逊县白杨河以北,国道312以西。建设场地南高北低,地势较平坦。

五、气象条件及设防烈度:

本工程处于托克逊县县城北区老电厂西侧,白杨河以北。基本风压0.85KN/㎡,基本雪压0.2KN/㎡,地基冻结深度0.83米。抗震设防烈度7度。

整个场地地形平坦,施工条件较好。根据地质资料显示,建筑坐落在二类场地土地层上,地下水位较高,要考虑地下水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做好防腐蚀工作。

第三章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设情况

(一)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根据现场条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特点,按合理有效的原则进行规划和部署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参照本工程施工人员配备量及机具、设备配置量,施工现场不能设置大量的临时生活及生产用房,施工现场仅能搭设少量的临时生活、生产及办公用房、材料库房、厕所、门卫室、配电室、加工棚等。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场地条件,前期安装4台塔吊做为垂直运输设备。现场设置强制式搅拌机8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钢筋加工制作机械设备及其它有关施工生产用机械设备。

3、施工现场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布置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现场南面设1个主要出入口,并在该处设置门卫室。为充分利用原有部份场地作为施工生产区域,用不低于不小于1.80米高的钢丝网加密目网围栏封闭隔离,并在主要道路口通长搭设安全防护棚及通道。

4、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

由于该工程施工场地有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分阶段布置。施工阶段专业工种多,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用材料多,要求总平面必须要有一个合理布置和科学的管理。

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管理由项目执行经理负责,组织现场平面及主体装修,交叉作业、材料进场、人员安排及外部协调等。日常由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及材料组负责组织实施,按划分片区包干管理。

⑵切实执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定期检查评比和整改。

⑶各专业工种应在计划的平面范围内使用场地,并遵守统一的平面管理。

⑷现场设置门卫,负责对出入人员及材料进出场等情况进行登记。

⑸现场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及埋地电缆要严加保护,设醒目标志,不得损坏。

⑺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适当调整。

(二)施工现场条件说明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施工现场大,生活区、施工区要布置紧凑,安排合理。

⑴道路: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较差,各种施工车辆利用甲方修筑的临时道路可以从拟建工程东侧大门直接进入施工现场。

⑵临时供排水:临时供水从拟建工程旁的东面主管接入,沿施工生产区东面边缘接入各用水点,厕所、澡堂及施工生产所产生的污水,根据现场设置污水沟管进行合理排放,就近铺管排入城市管网污水井内。

⑶临时供电:临时供电源从大门正前面70米处甲方设置的变压器引出接入配电房,同时安装电表计量,再采用埋地电缆分配到各分配电箱及用电器。

⑷场坪:由于拟建工程范围内及北边尚有小部分树木需砍伐和场地平整,进场后需进行清理及平整工作,方可进行临设布置及定位放线等。

(三)临时设施已搭设情况

根据临时设施规划方案,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临时设施搭设正在实施中,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现场办公用房、会议室、洗澡堂、材料库房、水冲式厕所及浴室、配电房、门卫室等。由于场地有限,职工宿舍在外租赁房屋使用,现场只考虑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临时宿舍用房。

施工现场内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在外租赁的房屋)由项目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一)洞口、临边防护计划

3、建筑物楼层临边四周防护

(二)脚手架、高处作业的防护计划

1、扣件式双排钢筋落地脚手架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的具体方案及措施详见第七章“安全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相关内容

第五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控制目标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合同;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维修保养、责任目标考核奖罚、班前安全活动、事故报告。消防防火责任、门卫值班与治安保卫、卫生保洁、不扰发措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安全保证体系图和项目管理绀组织机构框图

(三)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

1、死亡、重伤、人为机械事故为零;

2、年轻伤频率低于5‰;

4、创文明安全工地各项达标90%以上。

副组长:项目生产负责人张文全,技术负责人赵维兴:

组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黄刚、敬泽江、曹彬、王勇、冯彦武、曹新义、孙丹婷、涂增树、杨勇。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复印件另附安全资料文档。

(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层次职责权限

5.1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1.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5.1.3根据工程的规模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1.4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1.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的验收和定期检查工作。

5.1.7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和检查项目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

5.1.8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采用分包的工程必须及时签定合法的劳务分包合同办理合同备案和人员备案手续,并且与分包队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监督和检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1.9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

5.2项目生产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2.2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组织、责任的实施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5.2.3合理组织施工和生产,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管理,建立文明生产、安全施工的良好秩序。

5.2.4协调各分包单位、各工种、各班组的安全施工行为,如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积极排除安全隐患。

5.2.5在对分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必须具有确保安全生产的内容,并负责督促分包方付诸实施。

5.2.6根据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5.2.7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拆搭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作,给予时间保证。

5.2.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5.2.9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做认真检查。

5.2.10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整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

5.2.11发生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5.2.12认真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5.2.13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5.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5.3.1贯彻落实集团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执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3.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标准及韩建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3.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其可行性、针对性与可追溯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5.3.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3.5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3.6主持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5.3.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按技术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5.3.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5.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4.2负责项目部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对项目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控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过程。

5.4.3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4.4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4.5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工人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4.6安排好本单位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应急演习。

5.4.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5.4.9负责安全设施、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审查工作。

5.4.10监督施工现场各班组的安全教育活动和班前活动,负责监督检查其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4.11组织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4.12定期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4.13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伤亡,并且协助有关部门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5工程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5.5.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参与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5.5.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5.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5.5.4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制止。

5.6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6.2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备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6.3指导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不能提高队组安全员的素质。

5.6.4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5.6.5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5.6.7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6.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6.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

5.6.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5.7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5.7.2认真执行韩建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5.7.3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并将班前安全活动内容做好记录。

5.7.4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7.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7.7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并上报项目部主管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有效的抢救。

5.8物资供应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8.1负责对购入(包括租赁的)的各类材料、机械设备和架设工具、配件等的质量管理,使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5.8.2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用的设备、材料。

5.8.3负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与管理、严格发放和使用制度。

5.8.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第六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结构型式,层数、建筑面积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并准确计算用于本工程的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材料、机具、劳保用品数量,结合本工程的总造价、工程直接费以及开竣工时间等,按一定的比例确定提取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

2、工程开工后,将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的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费存于财务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购置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的材料、机具和安全防护的劳保用品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3、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的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安全技术措施费存于专户后,该款项由项目经理监督使用。

4、用于购置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必须具有原始票据以备查。

5、工程竣工后,对本项目工程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今后按比例提取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费等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依据和积累资料。

6、使用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款购置的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必须保证其质量合格。在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爱护和保养,以利于该批材料和机具多次周转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价值,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开支。

7、安全技术措施费主要用于以下各项费用开支:

(1)安全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费用;

(4)“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其他防护设施费用;

(5)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费用;

(6)重点运输及起重设备安全装置费用;

8、项目工程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详见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内容。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由项目经理主控制定本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奖惩措施,并发放传递到每个职工。

3、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记录,并按规定收集好安全管理资料。

4、项目副经理组织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设施大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每天由专职安全员对工地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由安全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按照奖惩条例严惩。

A、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

(2)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架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3)高处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和隔离措施。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及余料应集中,及时清除,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抛掷。

(1)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体格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不适宜高处作业者,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性质和等级,按照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1)搭设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

(2)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3)脚手架搭设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4)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水平封闭:应从第二步起,每一步脚手架均满铺竹笆,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一步铺设统长板。

(6)垂直封闭:二步以上除设防护栏杆外,应全部设密目安全网。

(7)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围护。

(8)搭设完毕的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脚手板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脚手架使用前,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人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0)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留存材料、杂物清理干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用踏步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D、脚手架防火和防雷措施:

(1)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工作,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禁在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楼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烧材料的隔离遮盖,配备灭火器材。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在走道处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钢管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防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在防护设施上挂设明显的标志牌。

E、洞口临边防护一般规定

所有洞口、临边均应按标化工地的要求搭设防护栏杆并挂有明显标记,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变更。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1)楼梯均需设置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加以防护。

2)栏杆的材料,应选用钢管搭设,当楼梯边空隙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设二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栏杆采用红白相间的油漆涂刷。

(2)屋面周边的安全防护:

1)设置二道安全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立杆应固定牢固。

2)屋面上如有水箱和水塔等周边须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

1)施工用外脚手架应高于操作面,内设操作平台。架子内档与主体结构空隙应用安全网封严。

2)楼层周边应采用钢管搭设二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cm和120cm,或张设安全网防护,底部必须与楼层面边沿封闭。

F、施工机械防护一般规定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切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使用。

(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专业工长和安全员应分别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H、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要求:

(1)砼搅拌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料斗上升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料斗保险链条、传动皮带罩、电器防护罩等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2)不得采用闸刀直接起动,搅拌筒旋转方向与箭头指示方向相符。

(3)料斗的钢丝绳应符合要求,绳子端固定必须牢固。

(4)上料台高度操作料台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

(5)清洗时严禁头、手伸入搅拌筒内。

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现场和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值班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中标编写详细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的方案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动力安全部验收签字,方可投入使用。

3)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2)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可靠绝缘与屏护措施或确保安全距离。

2)各类导线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荷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3)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良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4)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应有上、下限位、零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5)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的外侧,应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6)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度;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6)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定上报。

(4)配电房安全要求:

1)现场临时配电房应应通风良好,并采取防雨、防火、防小动物出入的措施。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2)配电屏和控制屏应装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二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3)当施工现场配有自备发电机组时,其电源开关与外电网电源开关之间,应装设防止同时合闸的机械联锁装置或双设闸刀,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性点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5)接地和防雷安全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2)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接零保护,且须设专用保护零线,不得与工作零线共享。

3)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4)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则必须采用接地保护。

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应以并联方式与零干线连接,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严禁利用接地线做零线或相线。

7)重复接地线和保护线相连,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应用截面不小于2.5㎜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除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8)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和金属脚手架,当其高度超过20米时,要设防雷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各种机械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夜间施工中塔吊吊臂上安装照明和警示红灯。

(三)专项性安全技术方案

针对本工程施工情况,将分阶段计划编写以下专项性安全技术方案。

(1)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四)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

1、工程开工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进行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是重要的,但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更为重要。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且要注意发现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每天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检查监督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1)各片区工长及工程部负责人对组织设计(或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跟踪管理,保证实施。

(2)工地开工前,生产、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人员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工长对单分项工程要进行要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另一份做资料保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一般情况主体施工同一工种每月进行一次。

3、各班组每天要根据工长签发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4、为了帮助工长及时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为施工负责人(工长)编制一套常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供施工中参考。在使用中根据施工要求、条件作一些调整或增加有针对性的交底内容,以保证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工人工种改变必须进行换岗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

凡进场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等必须参加培训考试,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对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训练。

5、对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换工教育,试合格后上岗,成绩填入教育卡。

6、各单位必须开展危险预知的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和施工小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班组每天进行一次。

7、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普及教育、对施工员以上的管理人员也要进行两天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

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9、对发生工伤事故而歇工人员须在复工前安全部门进行操作规程、知识等教育,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10、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凡进场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等必须培训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应根据教育对象、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进行。正常情况下应作到以下几点:

2、思想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一是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坚持不违章指挥;二是教育作业人员不违章作业,坚持按操作规程施工。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三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提高各级员工的政策水平,使之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3、劳动纪律教育。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4、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参加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基本知识的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流程、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知识,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

(3)机械设备和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资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企业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班组分别组织实施,总共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安全生产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生产新产品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2学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乌鲁木齐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E、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的范围和培训依据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该标准对特种作业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都作了明确规定。

新工人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工人都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教育要有详细的内容和记录,教育人和被教育人都必须签字。

(1)公司或分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时间不少于1天。

(2)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织进场人员学习操作规程。

2、三级教育的具体内容

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式,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项目部进行的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由所在现场组织进行,时间不少于1天。主要内容是:

NB/T 10198-2019 高原光伏水泵提水系统1)施工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2)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T/CPIA 0022-2020标准下载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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