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毡瓦屋面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404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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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毡瓦屋面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40402-2004)

油毡瓦屋面施工工艺标准

在防水等级为Ⅱ、Ⅲ级,坡度不小于20%的屋面,采用铺设油毡瓦作为防水结构,现场施工都应遵循本工艺标准规定。

1.0.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GB/Z 6113.3-2019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技术报告(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0.3 油毡瓦可铺设在钢筋混凝土或木基层上,基层应牢固平整;油毡瓦屋面的适宜坡度是20%~80% 。

1.0.4 油毡瓦屋面与立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等位置的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其细部构造及有关尺寸应符合本标准第、3.3.3小节中的要求。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油毡瓦》JC/T503—1992(1996)的规定。应按本标准第7.1节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油毡瓦应边缘整齐,切槽清晰,厚薄均匀,表面无孔洞、硌伤、裂纹、折皱及起泡等缺陷。

油毡瓦的玻璃纤维毡胎必须完全浸透和涂盖、厚度不小于,矿物料覆盖紧密、粘结均匀,瓦卷正常温度下易于打开、不得出现脆裂和粘连,自粘结点距切槽末端一边不大于、并与油毡瓦的防粘纸对齐。

常用油毡瓦形状见图2.1.4所示:

油毡瓦物理性能指标参见表2.1.5。

冷胶结料、以及泛水等细部构造处理使用的其它材料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剪刀、木工槌,冷胶结料粘结铺设及泛水等细部施工时需配备电动搅拌器、磅秤、压辊、胶皮或塑料刮板、油漆刷、剪刀、油漆刀、开桶器、钢丝钳、小扳手等施工工机具。

表 油毡瓦物理性能指标

屋面钢筋混凝土基层、木板基层已施工完毕,经过自检和互检并通过交接验收、质量符合油毡瓦铺贴要求,并办理好工序交接手续。

施工所需的油毡瓦、及其配套固定件、冷胶结料、泛水等位置防水加强用材料等已按计划进入现场,经验收并完成质量检查。

已完成施工技术交底,明确油毡瓦铺贴和细部处理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了解作业顺序。

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五级风以上的环境中施工;冷胶结料粘结固定油毡瓦或处理泛水等细部时,应附合粘结料或涂料的施工作业条件。

防水专业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每个作业组应配备中级技工。

3.2 油毡瓦屋面铺设操作要领

在牢固、平整的基层上按屋面坡长和油毡瓦规格弹出铺设控制线。

每片油毡瓦都应固定,铺设在木基层上可用油毡钉固定;对混凝土基层,可用专用水泥钢钉与冷胶结料粘结固定;油毡钉应钉平、钉帽严禁外露在油毡瓦表面。

在木基层上铺设油毡瓦时,铺瓦前应先铺一层沥青防水卷材垫毡,从檐口向上用油毡钉铺钉,垫毡搭接宽度不少于,钉帽应盖在垫毡下面。

油毡瓦自檐口向上铺设。

铺设时要求第一排瓦平檐口、切槽朝上指向屋脊,用油毡钉予以固定;第二排瓦切槽朝下指向檐口、叠合在第一排瓦上固定;第三排油毡瓦压盖在前层瓦上、并露出第二排瓦切槽一定距离;后续油毡瓦依次铺钉固定。

油毡瓦沿切槽剪开分成四块用做脊瓦,每块脊瓦用两个油毡钉固定。

屋面油毡瓦铺钉前后,按本节第3.3.4小节要求做好屋面细部的防水处理。

3.3 油毡瓦屋面施工中需注意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

油毡瓦是以玻璃纤维毡为胎基、浸涂石油沥青后、一面覆盖彩砂矿物颗粒、另一面撒以隔离材料后经切割制成的,运输和贮存应注意:

.1 不同撒布料颜色、不同等级的油毡瓦应分别堆放。

.2 保管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

.3 运输和贮存时应平放,高度不超过15捆,避免雨淋、日晒、受潮,并注意通风和避免接近火源。

油毡瓦铺钉操作应做到:

.1 油毡瓦与基层紧贴,坡面平整,搭接足够,檐口顺直,瓦面整齐。

.2 油毡瓦是薄而轻的片状块、瓦片间仅相互搭接点粘,每片应用不少于4颗油毡钉与基层铺钉牢固、钉要钉平、钉帽由垫毡遮盖;当屋面坡度大于150%时,应增加固定油毡钉。

.3 油毡瓦上下层的搭接尺寸应满足不同油毡瓦种类、规格的要求,同时符合设计要求;图2.1.4所示尺寸的油毡瓦压盖后应露出切槽,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应重合。

.4 脊瓦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脊瓦与两坡面油毡瓦搭盖宽度每边不小于。

.5 脊瓦与脊瓦的压盖面不小于脊瓦面积的1/2,每块用两个油毡钉固定。

做好屋面与突出屋面结构交接处泛水的防水处理,注意做到:

.1 油毡瓦应铺贴到立面上,高度不应小于。

.2 对突出屋面的烟囱、管道等连接位置,应先做二毡三油垫层、周围油毡瓦铺钉后再做高聚物沥青卷材单层泛水防水层。

.3 女儿墙处泛水,油毡瓦可沿基层与女儿墙的八字坡铺贴,并用镀锌薄钢板覆盖,钉牢在墙内预埋木砖上,再用密封材料封严泛水上口与墙间的缝隙。

.4 油毡瓦屋面泛水加强层的收头端部应裁齐,压入预留凹槽内,采用压条或带垫片的钉子固定,再用配套密封材料封粘端头。

每平方米油毡瓦屋面,瓦材参考用量为,重约。

油毡瓦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油毡瓦的铺设方法应正确;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得重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檐口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

油毡瓦和其它辅助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材料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油毡瓦屋面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合理安排作业批的次序,有高低的屋面先高后低,避免施工中重复踩踏;已铺钉好油毡瓦的屋面,不得任意踩踏。

6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现场应根据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结合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劳动、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控制措施及方法。

本工艺标准中的下列要求应予以重视。

6.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

屋面坡度大于25°时,使用有牢固挂钩、可随时固定的移动板梯进行油毡瓦铺设作业;屋面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在大坡度屋面作业时应拴安全带。

使用溶剂型胶粘剂时,胶粘剂挥发的气体对身体有害,必要时可戴防毒面罩;遇有恶心、呕吐、头昏等情况时,应送到空气新鲜的埸所休息,或送医院诊治。

材料贮放地、胶粘剂调制区域、冷粘贴施工作业区域胶粘剂和稀释剂挥发的气体易燃易爆,操作区严禁烟火。

6.2 环境管理要求

搬运、铺放过程中破碎的油毡瓦、废弃的其它材料禁止随地乱丢,应集中堆放。

搅拌调制、使用现场遗漏、废弃的材料,以及材料包装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处理。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严禁用燃烧方法清理装运容器。

处理、掩埋废弃物和废弃溶剂必须注意避免污染周围环境和地下水。

7 与油毡瓦屋面施工工艺标准相关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7.1 进入现场的油毡瓦复验抽样数量,以及检验项目见表7.1的规定。

表7.1 油毡瓦现场抽样规定及复验项目

7.2 检验批的划分

油毡瓦屋面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可按不同标高、不同基层类型屋面,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并实施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按屋面面积每抽查一处,每处,且不得少于3处。

细部构造,如泛水处理、挑檐口、山脊与斜脊、山檐口等位置,应全部进行检查。

7.3 油毡瓦屋面施工质量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4 油毡瓦屋面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x 判定检验批施工质量为合格的规定。

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

一般项目:对定性的项目,检查点必须基本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定量(规定有允许偏差值)的项目,必须有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的点(处)、且其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即可放宽到允许偏差值的150%)。

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处理。

7.5 油毡瓦屋面铺设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GB 50646-2020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pdf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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