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某大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系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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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某大型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系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 技术要求附件A~I 3

第1节 工程价之汇总表及单价表(A、B) 3

第2节 主要技术摘要(C) 29

电缆槽1 【2010】8401.pdf第3节 设备及材料变更(D) 33

第4节 设备及材料运送期(E) 33

第5节 计日工作(G) 35

第6节 建议厂家(I) 36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 38

第1节 施工组织设计 38

4、 施工技术方案 50

5、 施工检验与调试验收 73

6、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85

7、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92

8、 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97

9、 确保文明施工及产品保护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99

10、 与其它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101

11、 操作人员培训措施 102

12、 售后服务及维保措施 104

第2节 附表:《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106

第3节 附表二: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111

第4节 附表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12

工程价之汇总表及单价表(A、B)

1. 详述变更的设备和材料:无。

2. 包括在议标项目内的价格:所有安装单价中已包含人工、辅材、机械、管理费、计划利润、及规费和税金;所有供应价中已包含采保、运杂及税金。

3. 如采纳变更项目后的价格:如有安装及供应的项目按投标单价执行。如在投标单价中没有的,双方协商解决。

项目 价格(人民币)

设备及材料运送期(E)

投标单位应注意如运送期特别长而影响工程进度的设备和材料将不会被接受。此外,亦不会提供仓库给过早送至工地的设备和材料。

项目 运送期(星期)

(由获得合约日开始计算)

1. 镀锌钢管及配件 26

2. 阀门及配件 30

4. 湿式报警阀组 40

5. 减压阀 40

6. 过滤器 58

7. 水流指示器 40

8. 电力监管阀门 40

9. 洒水喷头 50

10. 波纹管伸缩接头 40

11. 橡胶避震软管接头 58

12. 压力开关 40

13. 自动排气阀 40

14. 压力表 58

15. 水泵 58

16. 水泵控制柜 60

17. 温感探测器及烟感探测器 50

18. 警铃 50

19. 破玻璃报警器 50

20. 系统配套模块 50

21. 手提式灭火设备 64

22. 消防专用通讯设备 55

23. 智能式报警控制屏 55

24. 电线管、线槽 1

25. 电线、电缆 36

由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说明书

由业主提供的由**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消防工程图纸

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与有关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武汉市建筑工程管理、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及规定

该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招标文件及建筑平面图及系统图,现行的施工规范、武汉市有关文件编制,阐明了我司对该工程的施工组织总体部署、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目标及保证措施。本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供建设单位审查。我们将按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和建设单位意见,对本组织设计作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作为下一步指导施工的技术性文件。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4717

1.指导思想与实施目标

根据业主招标答疑要求,计划总工期为 457 天。经我司测算,实际工期为437 天,预留20 天为试运行及检测验收时间,并可根据业主要求提前分期验收及交付使用。

1.2.2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楚天杯”,力争“鲁班奖”。

1.2.3 安全生产目标

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

1.2.4 文明施工目标

按照我公司《标准化现场管理手册》的要求实施管理。划分职责,严格按总平面管理及进退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扰民,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2.5 科技进步目标

为实现上述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目标,充分发挥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在工程施工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技术。

信守合约,密切配合,认真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作,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计划协调进行控制和管理并接受业主的检查。

3.1.1 项目经理职责

A、 负责公司质量方针在本项目的贯彻实施,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B、 确保项目部各岗位质量职责的落实。

C、 负责从编制施工方案到竣工验收的全部组织管理工作。

D、 负责协调与甲方及其它方的关系,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进度。

E、 按照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质量全面把关,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总结。

F、 加强对材料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G、 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H、 认真收集、整理全部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负责填写施工日志。

I、 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报表:当月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表;当月材料使用评估表;人工报表的审核意见;下月施工计划表等。

J、 组织工程交付和工程保修并参加工程回访。

K、 组织实施产品的防护管理

L、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M、 协助项目经理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

N、 督促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O、 作业前对施工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

P、 负责过程中的安全巡检,督促项目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Q、 负责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遇有险情,有权责令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R、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保护工伤事故现场。

3.1.2 技术负责人职责

A、据有关规范、规定,制定、修改或审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

B、选定或审定施工项目中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C、项目实施前负责向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与安全措施交底。

D、保证本专业施工进度,检查、指导和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E、协助项目经理部审核工程月报表及施工队的人工费报表。

F、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要求完成各种竣工资料并归档。

G、参加工程事故的分析审定及处理。

3.1.3 材料员职责

A、负责项目施工材料/设备的组织。

B、负责监督材料进场的验收及材料设备的管理工作。

C、在项目开工时,依据预算准备材料厂家的报验资料,交资料员保管。

D、负责材料调用,并作清楚的文字记录。

E、负责材料/设备的退场工作并留有清楚的文字记录。

3.1.4 资料员职责

A、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B、负责技术文件、质量文件的收发、更换、销毁。

C、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台帐,汇总质量记录目录。

D、负责档案文件的查阅管理。

3.2.1 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服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安排指导,确保施工进度及质量;

2) 严格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

3) 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报技术主管解决后,才能进行施工;3.2.2 做好文明、安全施工

1) 施工队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及安全法规,坚守职则,督促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并采取各种劳保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

2) 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只有在佩戴施工安全帽之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3) 对特殊现场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以监督,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问题做好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

3.3 材料、设备的管理

3.3.1 现场材料、物资进场管理制度

1) 主材和设备进场前应提前通知业主和监理,并作好装卸、验收、堆放的准备;

2) 系统设备到货后由业主、监理和项目部共同开箱验货,检查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和附件(包括相关资料)是否齐全且符合合同要求;

3) 主材和设备到货后应按业主及监理要求,随同有关产品合格证(进口产品为商检证明)和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一并报验,经确认符合格后入库,否则拒收;

4) 由项目部直接验收的其它物资,由项目部和供应商共同验货,确认合格要求的入库,否则退货;

5) 未经验收的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均不准动用;

6) 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归档。

3.4.1 所有入库材料、设备及其它物资均应按规定登记台帐;

3.4.2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和物资,均应按施工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或仓库有序堆放,并应作好防盗、防损工作;露天放置的大型设备、材料应有防雨防潮的措施;

3.4.3 入库的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应妥善保管。

3.5.1 按供应计划和供料定额办理出库手续和开具出库领用凭证;

3.5.2 出库后应依据领用凭证登记台帐;

3.5.3 需撤离现场而出库的物资,应有项目部的批准手续。合同规定须业主或监理批准的,相应手续必须齐全有效。

4.劳动力的选用和组织

本工程劳动力由自有劳动力和当地劳动力组成,公司自有工人主要负责重点工序及机构操作等特殊工作。劳动力由公司有关部门考查认定,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逐步组织进场。(劳动力组成及计划见附表)

1.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1.3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1.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1.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不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1.6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1.7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1.8 管线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 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 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 个弯曲时。

1.9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1.10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20MΩ。

1.12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 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

(2) 距接线盒0.2m 处;

(3) 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13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2.1 感烟探测器安装要求

2.1.1 探测器应安装在距墙壁或梁的0.6 米之外。

2.1.2 层高较低(2.5 米以下)或狭小的房间(小于30m2)如无空调设备,应将探测器装在靠近门口,且在距离0.6 米以外的地方。

2.1.3 任何房间内,只要有高度超过0.5 米的梁,则不论房间面积是否超过探测器的有效保护面积,均应视为二个保护区,并在每区各安装一只探测器。

2.1.4 在室内梁上安装探测器时,探测器与天花板距离应在0.6 米以内。

2.1.5 在空调设备的房间,探测器应安装在回风口附近,距出风口的水平距应大于1.5 米。

2.2 感烟探测器的检查

探测器的灵敏度已由制造厂测定标明,安装时应以标定值为参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能自行随意调整,对探测器进行加烟试验时,可采用加烟工具,对每个探测器逐个加烟直到确认灯均点亮,证明性能正常为止,探测器损坏时,须送回原制造厂修理,不得擅自拆开。

2.3 感温探测器的安装要求

2.3.1 采取天花板定点外露式安装方法,注意外露整齐;

2.3.2 在安装、储存、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外壳损伤,以免影响标定点的精确度。

2.4 感温探测器检查、测试

定温式探测器安装后,采用模拟热源对每只探测器进行现场测试,发现超过技术指标范围的,进行修理或更换,模拟热源用电热吹风器、白炽灯泡或能升举的小型电炉。易熔金属型定温探测器,在现场不能用模拟热源进行测试。按一定数量进行抽查,最少应为两只。抽试中如发现有一只失效,应加倍抽试。

2.5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5.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5.2 探测器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2.5.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5.4 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2.5.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 如必须倾斜安装时, 倾斜角不应大于45 ℃ 。

2.6 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2.7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8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2.9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10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向可调,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3.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3.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

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拉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 的余量,且有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4.2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当其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3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4.3.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4.3.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3.4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 的余量;

4.3.5 导线应绑扎成束;

4.3.6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4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4.5 控制器的接地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4.6 区域报警器和中心报警器就安装在人员常进入,不易着火的房间。

4.7 严格按照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如适用范围、保护面积、安装高度、安装处的环境条件均应符合要求。

5.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5.1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5.2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m,并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5.3 消防控制设备外线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5.4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 兆欧,系统总的绝缘电阻不小于5 兆欧。

5.6 消防供电电源应为消防专用电源,不允许兼作他用,专用配电盘用红漆涂刷,写明“火警专用”字样。

(三)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线,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竖置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作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4.1 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4 欧,采用共用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 欧;

4.2 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4.3 审查施工质量。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的调试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前应具备调试必需的文件。

1.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接照调试程序工作。

2.1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2.2 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3 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等应进行处理。

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3.2.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3.2.2 消音、复位功能;

3.2.3 故障报警功能;

3.2.4 火灾优先功能;

3.2.5 报警记忆功能;

3.2.6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3.2.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3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3.4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3.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3.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 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五)消防水喷淋管道安装

1.1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1.2 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1.3 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65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80mm 时,采用卡箍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1.4 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4.1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

1.4.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 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 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 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1.4.3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1.6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7.1 管道应固定牢固;

1.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7.3 管道支架间距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中心距:

1.7.4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1.7.5 配水支管上每一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 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 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6m;

1.7.6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1.7.7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1.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1.9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 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1.10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2.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2 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2.3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4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2.5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 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符合规定。

2.6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 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2.7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

3.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3.1.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

3.1.3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3.1.3.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符合设计要求;

3.1.3.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 只,精度不应低于1.5 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2 倍。

3.1.3.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3.1.3.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3.1.4 试压程序:

3.1.5 试压完成后DB14/T 1418-2017标准下载,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及时填写管道试压记录。

3.1.6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3.1.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止回阀和报警阀等应拆除,冲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复位。

3.1.8 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1.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3.1.10 冲洗直径大于100mm 的管道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3.1.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及时填写管道冲洗记录。

GB/T 25917.2-2019 单轴疲劳试验系统 第2部分:动态校准装置用仪器3.1.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

3.2.1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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